我今年二十岁了,和我亲爸唯一的亲弟的唯一的亲儿子多多只见过三次。
一次是他刚出生的时候,躺在摇篮里,含着手指看我,那年我也只是个比摇篮床高一个脑袋的孩子;一次是我妈生了我七八年了,陈健家带着老婆儿子,吴克芳和陈健国和陈健家的爹回老家,七八年没经历过被作妖了,我妈想,算了都是一家人,算了,就接受了他们回老家住在我家里。
再见就是陈健家欠了高利贷,高利贷的人扬言要绑了他儿子。于是千里迢迢的,我们要把多多送回邵春的娘家,从福建一路送到海南。
二十年了,我就只见过这个和我一脉相承的弟弟三次。
我是见不得他好,但我也没有恨他。
我知道的,他是无辜的,甚至我叔叔婶婶跟我都没仇,全家上下就是吴克芳不是个人罢了,连我那个没什么印象的爷爷,也算不得什么恶人。
哦,我那个爷爷陈永吉要是从一般客观的评价人的角度上来看,那确实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只是说他对我还不算太糟。
你看,就算都不是东西,也能比一比,比出个更像东西的来。
余万稚大学毕业的那年,余巧如愿的入学了省城的一所大学。
考的比余万稚还要好些,她终于在上天给的这个烂本里,活出一场痛快来。只是可惜,大家只会记得住谁是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而不去管第二个是谁,所以余巧考上了省城的一所大学的消息还没余万稚考上市里一所师范的消息传得广。
至此,余巧终于补上了她错过的几年人生。
余家的孩子年轻的时候生的都是个顶个的好看,就算比大学的同班同学都要年长出好几岁,那也不打紧。余巧在外面混的几年不是白混的,她从穿着到气质,都压着系里的女生好几头,相反的,余巧的追随者居然没有多起来。
大概是和同学的差距拉的太大了,大学里的男生打眼偷看几眼余巧都觉得不是自己能配得上的人,都自觉不去讨没趣。
两三年就是一小辈了,余万稚比余巧小了一辈,余巧的大学又比余万稚小了一辈,算一算,他们就和余巧隔了两辈了。
一辈的孩子比一辈的聪明,他们知道余巧不是一路人,也不去攀折余巧。
能在那个年代考上大学本科的,多少都带着点心气。
余巧正乐得这样,反正她也不爱和没什么钱没什么眼界脑袋里只有学习和纯纯的校园恋爱的人周旋,一直到她上了大学也没和计越完全断了,计越偶尔还会找她出去,余巧不和同学亲近,刚好就避免了被人看见她夜不归宿。
系里很快就有传言了。
传什么的都有。
说余巧是xx集团的千金,家里还有个弟弟,传的有鼻子有眼的,要不是余巧听的是自己的八卦,她都快信了。
还有说余巧家里是学校的股东,说她准备大二竞选学生会首脑,学校的老规矩,做学生会首脑就给加综测成绩,综测成绩三年都靠前的,大四就可以竞争保研到更大的城市去的资格。
余巧虽然不住宿,上课总归是会去的,班上有自来熟的胆子大的女同学就半开玩笑的接近她:“余巧,你有打算考研吗?”
“没。”她虽然答得简短,但也没有很端着架子,余巧是喜欢被人传成是富家千金的,但她也知道,凡是总要小心为上的好。
“哦,这样呀。”
这就解决了一个问题——至少余巧对于竞选学生首脑是没有兴趣的。这个话题原本就来的有些莫名其妙,要想当学生会首脑,那至少大一要先加入学生会,从成员做起。
余巧根本就没加入学生会。
那个同学还想往下问,余巧就敏感的嗅出来了来者不善,借口去洗手间走开了。
“切,”装什么清高,查凤连看着余巧的背影嘀咕了一句,旁边有个同班的男生经过,以为查凤连在叫他,他说:“叫我吗?”
查凤连跟人笑笑,说你听错啦。
那个男生叫丁鲁鲁,看着比全系的人都要小,个子倒是不小,怎么的也有个一米七八往上,班上同学都没拿这个弟弟放在竞争对手的一栏里,只有查凤连看的出来,丁鲁鲁一身上下穿的都是巴黎世家。
查凤连的小姨在省城里开婚纱店的,店里摆的都是外国的杂志,和纯白的外国婚纱放在一起,显得整家店都洋溢着高端和洁白的气氛。
她从小就爱往小姨家婚纱店跑,为的是去看最新一起期刊杂志。
那是巴黎世家没错,查凤连从小看到大的图片,不会认错。
所以她对丁鲁鲁要格外的客气一点,企图着,就算勾不到人家,做做朋友,将来有什么地方能用得上人家也是好的。
可是查凤连算错了一点,弟弟一样的男孩子,是不会喜欢从小捧着服装杂志看的小女生的。
弟弟总是会不由自主的被姐姐吸引去。
丁鲁鲁有个亲姐姐,叫丁珂欣。他家就在省城,周末也不留校,自己背个帆布包就回家了。
家在市中心的一块地皮上,里头有一排联排的别墅,丁鲁鲁从小就在那里头长大。
丁珂欣往手腕上喷香水,她的高跟鞋砸的地板木噔噔的响,她说丁鲁鲁,你们大学有没有漂亮女孩子啊?
丁鲁鲁说有,他的睫毛又长又黑,垂在那就是给眼窝打了一小片阴影。
哦?丁珂欣起了兴趣,她最知道他弟弟的,高中班上一水的漂亮女孩子,丁鲁鲁都只答说,有女孩子没有漂亮女孩子。
丁鲁鲁不讲话。
丁珂欣更来劲了,她说丁鲁鲁,你不会是喜欢人家吧?
丁鲁鲁淡淡的,他说,你只问我班上有没有漂亮女孩子。
有多漂亮,有你汝妹姐姐那个高中同学漂亮吗?就那个姓余的姐姐,你见过的,把你则瑾哥哥迷得要死的那个姐姐,有她漂亮吗?
丁鲁鲁摇摇头,说没那个姐姐漂亮,但是比她高一点,更有味道一点。
味道?
丁珂欣乐了,过去亲了丁鲁鲁一口,她的大红色口红印子留在丁鲁鲁左脸上,好明显的一个唇印。
丁珂欣说,真好,我弟弟长大了,是可以往家里领小姑娘的年纪了。
丁鲁鲁自己站起来去拿湿纸,他说,姐,你和人家的约会要迟到了。
留给丁鲁鲁的只有丁珂欣飞奔下楼的身影,和高跟鞋咚咚咚的砸地上,丁鲁鲁叹了口气。有的时候,他真的觉得丁珂欣比他还小。
丁鲁鲁确实比全系都要小一点。
他读书读的早,那年头因为考不上高中改年龄去读第二遍初三的,第三遍初三的人很多,更别提像余万稚这样只是高三再读一遍的正常现象了,丁鲁鲁没回炉过,他一路上来都是保送,他虽然小,读书的时候脑子却格外的好使,一路就通顺到了大学。
一群富家子弟出去玩的时候,有人开玩笑和丁珂欣说,真好,我们这一圈人里也有可以去搞科研的了。
被丁珂欣追着漫山遍野的打,丁珂欣说你疯掉了啦,他要是去搞科研了,家里的生意不都落到我头上了,我要死啊。
男女生嬉戏打闹的声音被不远处发动机的轰鸣声掩盖过去,有人问计则瑾,要不要上去开两把试试手。
计则瑾笑笑,不了,他说。女朋友不喜欢自己玩命。
那人吸了口烟,说计则瑾,你个痴情种。
“对啊,他真的很痴情种诶。”何汝妹端着一大盘草莓出现,她说我一天到晚看他们两个谈恋爱,我好可怜。
“你也找一个去呗。”那个抽烟的男生说。
何汝妹说你懂什么是喜欢,遇到一个喜欢的人可真是太难了。说着说着她把草莓盘子一横,递给丁鲁鲁,说鲁鲁,快和计则瑾那个变态老婆迷学,以后也喜欢的不得了的人天天腻歪来腻歪去。
那天是个大晴天,草莓在山野里显得更加的红润可口。
远方一群黑色的燕越过山脉线,发动机的轰鸣声在山谷里回荡。
那时候他们都还小,
那是人生里,顶顶好的一段时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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