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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与谁同 第六章 天牢话别,江湖再见

小说:知与谁同  作者:牧童数星星  回目录  举报

“是马老员外和马公子吧?”胡利的三角眼在朦胧中反而看得更清楚,一个箭步上前,一把推倒了瘸子胡二,“丢人现眼的东西,二位里边请,招呼不周哈。”

胡利警惕着顺着大门两边往外看了看,确定没人后才吱嘎一声拴好大门。专程拜访,又承了马派和胡利的师生关系,没有营养的寒暄,自然要说上那么几句。

什么马派胡闹先生海涵,什么教书育人员外客气,什么前路漫漫竖子谢恩,胡利早已对这些习以为常,应答起来自然是游刃有余。他主要的注意力,还是放在了马派提着的那个小书箱上,说来也奇怪,那箱子好像一直冲他伸着个钩子,会一直勾住衣领,让人动弹不得。

“啊哈!”马丕金使了个眼色,场面让在座的看官是何等的熟悉,往往这一声干笑之后才是重点,“听说先生喜好个韩昌黎文集,我这一身铜臭的商人,斗大的字不认识一箩筐,扁担倒了不知道是个一字,留着也是徒增烦恼,还请先生笑纳。派儿~”

这个节骨眼上来这么一手,胡利自然明白其中的深意。送走了马派父子,他迫不及待的让胡二锁紧了房门。三角眼聚在一处,搓着手讪笑着转动烛台溜进暗室。

每当走进这个屋子,胡利总像是看到了家乡成熟的麦子,他喜欢这样的金色,这是成熟,是收获,像极了当年的种瓜得瓜,永远会不出意料,也永远能带给人喜悦。胡利从外强中干的“韩昌黎文集”中抻出一沓银票,在手上轻轻地掸了两下,规规矩矩地摆放在金黄屋子的正中央,摇了摇头,自言自语道:“我还是喜欢真金白银。”也许只有当过农民的人才会有这样的深切体会,明黄色何其纯真。

再次锁好门,小心翼翼地推动了两下,迎着摇曳的一点烛光,胡利精准的找到那个白胡子,把它拔掉,随意一扔,竟被烛火燎得刺啦作响,去他的仕途。

一炷香,两炷香,半个时辰,一个时辰,李竹君是小心小心再小心,警惕警惕再警惕,终于还是被这两个坏人算计了。还好足够清醒,他知道骂娘解决不了问题,怨天尤人更不是办法,但他真的想仰天长啸,谁能行行好帮我拿走这些该死的鸡蛋啊,尤其,尤其是咯吱窝底下的那两个!!!

明晃晃玄铁铸造,凄冷冷青砖装成;逾三米高门,猿猱欲度愁攀援;铁将军把守,豺狼成群不堪忧;置千余护卫,领八百酷吏;喊打喊杀声不绝于耳,森罗阎殿比不逊半分,永宁皇帝亲提匾额——天牢。

一辆罩着淡粉色幔帐的马车,正从主路缓缓驶来,乌黑的骏马没有一根杂毛,白色的细纱随意的遮住了车窗,水葱似的几根玉指时而翩跹懒起,越过幔帐纱帘漫看街景。

“主人,到天牢了。”女子一身碎花青衣袄,脚蹬红色矮靴,手提暖炉熏香,莲步轻摇,留了下马凳自车上而下:“牢头大哥,麻烦了。”只塞了银子,也不多说话。

“姑娘,您这,确实是有点儿为难哥儿几个了——里边的开门,让路。”

“常大哥!”蹲坐在岗亭旁边的一个兄弟,忽然起身,“我说,常大哥,你可不能藏私,这好东西嘛,见面劈一半,可得跟兄弟们分了,晚上咱哥们儿也开开洋荤。”

“分,分个屁,看见里面正主递出来的令牌了么,这银子咱一分也不能动,事儿了了,得原封不动的给人家送回去。”带头的常春,习惯性的刮了一下左脸的刀疤,“真是变了哈,往常见一面都难的大人物,现如今跑这倒霉地方扎堆儿。哼哼,变了。”

“李先生。”牢里的差役轻轻地附在李经的耳边嘀嘀咕咕。

不知怎的,李经忽然变得怒不可遏。

“诶,我说李经,我尊你为人师表,叫你一声李先生,你还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说了不见就是不见,命都不在我手里了,人活一世,也不非得差这么几天再死,有本事现在就砍了我,来啊!”脖子和太阳穴上的青筋暴起,李经涨红了脸,跟那差役怒目相对。

一只青绿色的翠玉笛子,隔着斗笠外悬挂的白纱,唱着长相思,飘然而来,如清风拂面,似泉水润肤。李经的面颊渐渐有所缓和,只是不肯回头,透过比他身高还要高一头的栅栏铁窗凝视着窗外。

“看什么呢?”

李经无言。

“差役大哥,辛苦你了,麻烦你帮我准备个干净的桌子。”

笛子主人从食盒中排出几碟菜,看起来算不得贵重,但却格外考究。

“带了些菜,都是你最爱吃的。”

李经无言。

“我就这么让你讨厌么?”

“罪民不敢。”李经猫着身子,弓着背,满脸堆着笑,一路小碎步近前,一个头磕在地上,“罪民李经,拜见栗郡主。谢郡主能在罪民临死之际,于这天牢腌臜之所,赐给罪民这许多的美味,不知罪民可否在行刑时打包那么几样,一是黄泉路上能填个肚子,二是阎罗殿里能招待故人。”

“哈~”栗郡主自己给自己斟上了一杯酒,斜仰着头,即便隔着白纱,也看得见张着嘴灌酒的样子,和眼角滑落的泪滴,“故人,七尺高的汉子,难道心里就只有故人,只为了故人吗?”

“对,我就是你瞧不起的那个,只为了故人,只为故人而活的人,又怎么样?故人,在你心里的我的那位故人始终不过是一介平民百姓,那我又是什么?谁又能像你一样,一出生就是高高在上的郡主,嘴里含着金汤匙,甚至脚下踩的都是金元宝。”李经有点歇斯底里,再次起身看向窗外,清瘦的下颌动了又动,仰着头,闭了眼,“对不起,你走吧,别再来了,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栗郡主一下从背后抱住了李经,死死地抱着,书生的臂膀尽管纤弱单薄,但现在就是她的一切,她啜泣着,哽咽着。李经试图挣脱,但她不忍放手,也不能放手,更不愿放手。

“经哥,我知道,我知道你怪我,是我不好,是我不好,呜呜呜~是我,我没能救出梁欣。为了她你就真的什么都愿意做?她一个穷人家的丫头,哪里比我强了?你怎么那么傻,那么傻,那么傻啊。”栗郡主拼命的捶打着,捶打着,转瞬又死命的抱住,紧紧地。

女人有的时候很奇怪,李经似乎从来就没真正懂得过女人,哪怕身处牢狱之中,栗郡主觉得两个人的心挨得前所未有的近,也是,从未懂得。

“不提,不再提梁欣了吧。”也许梁欣就是横在李经和栗郡主心中的一根刺,“她的事儿,我知道,你已经尽力了。”李经挽过栗郡主的腰,看见了桌上的一盘韭菜炒鸡蛋,轻轻地拭去了她的眼泪,“鸡蛋?什么时候又开始吃鸡蛋了?”

“讨厌~”栗郡主轻吸了下鼻子,“什么时候了,还没个正经。时间差不多了,我该走了。”栗郡主认认真真地整理了一遍李经的囚服,小心翼翼地掸去了上面的土,“好好照顾自己,就当是,为了我。”

李经吃着菜,喝着酒,心不在焉的点了点头。郡主走了,一步三回头的走了。“慢走!”这声呼唤也许是带着酒劲儿,李经再一次闭上了眼睛,没有回头看一眼,只抬起手,用筷子摆了摆,算是告别。

骏马轻嘶,车轮压过青石板地面发出辘辘的响声。李经透过铁窗向外看着,这是曾经被自己深爱的女人,可又怎样呢?老天爷很公平,他会造出很多人,很多不同性格的人,包括男人和女人。有的人注定终生相伴,有的人势必匆匆走过,李经不后悔曾掀起白纱,更不后悔为了她开始偏爱淡粉色,存在即合理,谁的出现都会有意义,当骏马的声响渐行渐远的时候,别咒骂更别留恋,平静才是人生最后的灿烂。

这就算是最后了吧?栗郡主的到来恰好推着李经把当年重新走过。

窗外,纯净的雪花渐渐飘落,很快,眼前的世界,从看得见的亭台楼阁,变成了被装点过的银装素裹。李经天真的顺着栅栏伸出手,触摸着转瞬即逝的冰凉,甚至贪婪地想留下它。记得当年她最喜欢喜欢。餐桌上,那只青绿色的翠玉笛子还在,被一个红色绒布袋子紧紧地包裹着。“生同一个衾,死同一个椁。”李静哑然失笑,她早怎么不想跟我一个椁啊?

有雪有笛子,就像多年前一样。

那时的李经只有十四岁,根本不知道书院为何物。在自己所在的村子里,能出自己这么一个认识字的已经算得上是祖宗积德了。李经自己也总以文人墨客自居,可有雪有笛子的那个夜晚,不管你有在高的学问,都会陷入其中,无法自拔。

一身粗布麻衣,一个竹子背篓,一根代步拐杖,李经就这样踏上了不知道终点在哪儿的行程。上了路,刚刚走出五里,李经才开始明白,后悔两个字写起来,竟如此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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