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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人歌 二

小说:越人歌  作者:王启瑞  回目录  举报

你把耳机取下来,听我给你讲!——

也许没有人知道林磊戴着耳机并不是因为喜欢听歌,也不知道他的耳机里有时候都没有声响,甚至有时候耳机的另一端有没有插入手机都是未知的。这对林磊来讲确实有好处,因为可以理所当然地不用去搭理不愿意听到的话——他的耳朵被占用着,听不见对方在说什么。不到别人抛出这句忍无可忍的要他取下耳机的要求时,他完全可以在似是而非的“交流”中独享自己的一番天地。何乐而不为呢,他这样觉得。

一对情侣牵着手走在林磊旁边,一边打情骂俏,一边还不忘不时地看向林磊,似乎是想让林磊在他们的情话中得到共鸣,然后能回馈他们一个会心的笑脸。还好林磊戴着耳机,在他们看向他的时候,他可以理所当然地不说话,单单把嘴裂开来敷衍两句呵呵之类的叠音,用以表示他在听,他不是一个陌路上的陌生人,也就罢了。他要是陌生人就好了,那样他就用不着戴耳机了。林磊试图放慢脚步退避三舍,但他们总是一副不与林磊并肩同行誓不罢休的架势,很贴心地跟着林磊的脚步慢下来。林磊在尝试了多次的退避三舍失败后,也没有想过要去加快脚步,把背影留下来陪他们说话,因为这样一来他的心思就太明显了,太失礼了,林磊更加是个贴心的人。

“前面是按摩一条街,你知道吗?”

林磊可以依旧假装没有听到这句话。但他说这话时,看着林磊的眼神里充满了希望得到回答的恳求,这让林磊一时有些不忍心。

“是吗?”这是出于林磊的礼貌。

“那可是你的福地啊,你不知道?”

林磊立刻就感觉到上当了。似乎总有人要把对方置于尴尬的境遇,就算是在闲扯乱侃中也不放过。林磊要是回答他说,是的。那他肯定会认为他果然了解林磊这种单身青年的心思从而达到目的戏谑大笑。林磊要是回答说不知道。那他肯定会说:那你得知道知道,那地方可以解决你的需求。林磊竟然忘了自己还戴着耳机,他本可以装作一无所谓地不置可否。

很期望得到回答的他,发现林磊没有继续搭理他,甚至都没有看向他,难免不会感到热脸贴在了冷屁股上,或者说是热屁股贴在了冷板凳上。

林磊在余光里瞥见他收回了得意的讪笑。

她说:“他没听见。”

她减轻了他一丝林磊不理他的局促。

当林磊还沉静在自己谙熟于利用耳机的手段中沾沾自喜时。

“你把耳机取下来,听我给你讲!”

她突然放大了声音。

林磊顺从地摘下了本来就没有任何声音的耳机。

我想把自己置于故事之外,所以用了第三人称,以局外人的方式来讲这个故事,枉然,这样讲得并不痛快,我还是把林磊换成第一人称“我”来讲述吧。但这并不代表我就是林磊,我倒是祈望自己的生活能过得像小说里一样。如果一定要说我与这个故事中人物的关系,我只能说,他们都是我的精神分裂出来的,从这种意义上来说,他们都是我。

我好像是做了一番众所周知的解释,反而有此地无银的嫌疑。好了,回到故事里。

林磊强忍着尴尬,听他复述了一遍前面说的红灯区是我的福地的判断。转而我又满血复活般装作不无骄傲地告诉他,街口第三家姑娘最好看,手法最为精妙,并且只要你能表明你不是钓鱼执法的便衣的事实,之后就可以进行更加深层次的“交流”。我还告诉他,要打消对方认为自己可能是便衣的顾虑,并非易事。首先,你不能太拘谨,全身硬邦邦,少言寡语,任人颠覆。而是要在可能的情况下,对她们进行技术上的悉心指导,以此就可以证明,你是一个在红灯区有一定履历的人。但是,你也不能太嚣张,一副老子消费天下第一的样子,非礼的动手动脚,过多的指手画脚都是得不偿失的。因为这样一来,人家心里就有计较了,这孙子如果不是画虎不成反类犬的便衣,就是不好伺候的主,索性就摆出一副大家闺秀,满腹哀怨地草草了了事。所以最好是保持一种好色不乱真英豪的风度,不要着急,先跟人家拉拉家长里短。因为她们这个职业是有尊严的,长期性地遇到开门见山,急不可耐的顾客,只能让她们把自己的价值无可奈何地圈定在身体上,而亲切的交谈,这正是对她们职业的一种尊重,因为有交流的交易,不是机械的,虽然这场交易的本质带有浓烈的野兽派作风,是原始性的,但也是有生命的,是鲜活的。你可以慢慢放低说话的声音,并夹杂一些捧哏相声演员的“嗯、啊、哦、呵”等有技术含量的饶有情绪的感叹,这样一来,她就会知道你很享受,你在表扬她。再者说,说话的声音小了,她就不得不附耳倾听,在这亲密的耳语中,暧昧的灯光下,放松你的全身,绷紧你该绷紧的地方——神经,因为不等你开口,你自然会得到暗示,勿要错过。在“两情相悦”的表演里,你依然不失为英豪。

我的这番言论,他只有聆教的份儿。我估计他听我说完,就已经想起来了。他应该感到熟悉,这些“经验之谈”都是他以前告诉我的。但他不敢反驳我,甚至不敢指正我说的街口第三家的姑娘最好看的言论,尽管以前,是他告诉我街口第三家最为凋敝,都是半老不姓徐的大娘。因为他必然不会在她面前暴露自己对红灯区的谙熟。至于他以前为什么会跟我讲红灯区的技法,我要适当地说明一下。

男人之间怎样能迅速拉近关系,是的,那就是谈论女人。当年我们作为同一批公司新人,同样进了销售部门,搬进了同一栋宿舍,我们都知道,由于职业的性质,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们不可避免地或将成为朋友,或将成为职业中的对手。而无论我们是成为朋友,还是成为对手,拉近关系是必不可少的先行条件。因为,朋友需要清楚认识对方;对手需要知己知彼。果然不到两天,我们就自然而然地开始谈论起女人了,他最以为傲的,正是在这条按摩街留下了许多精力,常常以此为炫耀的根本。当初只有我聆教他的份儿。

他应该是忘了,过去太久了,所以这才肆无忌惮地提起按摩一条街,以为这样就可以令我感到窘迫。或者他本以为我不会搭他的话,只会默不作声地沉浸在尴尬里。他欺负我太善良了。

黄争牵着杜月的手,饶有兴致地向我介绍这座城市的红灯区,我并不感到奇怪。他也许是在可怜我的踽踽独行,更有可能是在向我宣誓主权。这并没有必要,但是他不知道。难以想象,他的争风吃醋即使是在拥有后,也丝毫没有减退,怪哉。何谈黄争的争风吃醋呢,这就要说到我和杜月的关系。杜月是先认识我的,我们的认识,完全要归功于一场巧合。

一边对电视剧中的各种巧合嗤之以鼻,一边又准备给林磊和杜月的相熟安排一场别具一格的巧合。还好我能做到把这个巧合尽量安排得现实一些,尽量离电视剧般的“艺术加工”远一些。就算最终,这个巧合还是有些荒诞,但我也另有说辞(真不要脸)。

昆德拉对巧合有一番论述,大意是,指责小说中用神秘的巧合来迷惑人是错误的,生活中本就有巧合,但是人们却常常视而不见,这是在剥夺生活中的美。所以,要是我安排的巧合看起来荒诞了,那也是因为我正视了生活中那些不容易被发现的巧合而已。感谢昆德拉,虽然他的小说我不喜欢看,主要是太晦涩。可能主要是因为他的小说是哲理性的,但我对西方哲学可以说是皮毛不知。所以读他的小说,顶多只是为了摘抄些佳句来充充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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