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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人歌 三

小说:越人歌  作者:王启瑞  回目录  举报

我到这座城市之初,那个时候我还是一个拼命地想让自己稳扎在此的二十一世纪的新青年。记得那天是我第一次上门做推销,我当时推销的是一款带刻度的酒杯,这是一款终结酒局中不公平的神奇,具体我就不再赘述了,毕竟现在想来,实在太low,比不上现在我司主推的“梦幻输酒器”高端。由于缺乏经验,心里也慌张,在跟客户讲解产品时,紧张得结结巴巴。客户是个年过半百的长者,慈眉善目,不仅没有为难我,反而一直微笑着在我结巴的时候恰到好处地请我喝咖啡。业界多少结巴的推销员被轰出大门,再被自家公司扫地出门,我是知道的。而他却还能请我喝咖啡,我觉得他一定是看中了我推销的产品,否则他不会这样做。难不成是看上了我,这个可能性很小。当我为自己遇到一个善良的人而感到高兴,努力让自己的言语更加自然流畅,更加打动他的时候,我留意到他抬了抬手腕,看了看手表。我恍然,马上就要到了晚饭时间,于是我诚恳邀请他共同就餐。为什么不呢,请一个即将与我签订合同的客户,公司会依例报销用餐费用的。客户听了我的邀请,仰头大笑起来,沉下脸来又抬了抬手腕,看了看手表,“你已经耽误我接近两个钟头了,我凭什么再让你耽误我一顿饭的时间?你知道我一顿饭的时间可以办多少事吗?”前一秒还是蓝蓝的天上白云飘,白云下面马儿跑,突然就暴风雨,无处躲避,让我始料不及,害我怔得面红耳赤。这下不止是结巴了,连怎么说话都不知道了,喉咙卡滞,舌头打结,即使如此,我还是用我不到一年的职业素养勉力试图去消除我的难堪,“那……那您为什么愿意让我……就是……那个……听我讲这么多呢?”我对我的反问很没有信心,但我一时又找不到一个更加能让我体面的方法。“一看你就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对吧?还要多学,你讲的并不让我感兴趣,我听你讲也很费劲。但是我愿意给你一个机会,我跟你们老板也很相熟的……好了,我该下班了。”他乐此不疲地又抬了抬手腕,看了看手表,起身径直走出了办公室。假惺惺,我气不打一处来,我一点没觉得他有像他说的那样善良,想起来他的样子也并非慈眉善目,而是笑里藏刀。我就像是供他看了一场猴戏,我被他当猴给耍了。他的秘书进来示意我可以离开了,开始收拾我面前的杯子,我看了看里面的咖啡,还有两口,于是抢她先,端起来,仰头喝光了它。毕竟这是给猴子演戏唯一的报酬。

夜里,我饿得睡不着,晚饭没有吃。这不是因为我被那老头气得没有胃口,而是我回到公司时,公司食堂已经关门了。老板从来不加班,那天却难得地加了班。有他在,我谨慎得不敢叫外卖,因为老板已经知道了我今天的败绩。那个老头果然不地道,在电话里为了戏谑老板,就把我贬得一文不值,还热情地建议老板培训我说好普通话,老板很生气,骂了我一顿。所以我没敢叫外卖来填肚子,我要是在他面前大口吃饭,他一定会被馋的吞口水,如此一来,他也就只有靠继续骂我来掩饰自己的馋态了。我也不能分给他吃,如果我分他一个鸡腿,那他就会知道我看出了他的馋相,更加会对我歇斯底里。如果我干脆给他也叫一份,不,这不可能,他一定会认为我是在奉承他,一份便宜的外卖,他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我相信他的纠结最终会以一把把外卖扔到我脸上而告终,如果我叫的是肯德基还好,干巴巴的,要是不机灵,叫了份火锅,我想我就该被毁容了,我不能去冒这个险。直到老板下班离开,我才战战兢兢地回到宿舍。大松一口气,本打算倒头就睡,做个好梦,最好那老头和老板都出现在我梦里,然后我把他们都打了一顿,就算不打他们,梦见他们掉进河里也好——也不好,我会不自觉地考虑先救他们谁。越想越睡不着,越睡不着就越饿,越饿就越难睡。

路边摊——在这个城市,称它们为“大排档”好像听起来更加的高端——都已经陆陆续续在打烊了。只有一家还有稀疏的几个客人分别霸占着所有的餐桌,我观察了一下,不知道要去跟谁拼桌好。“老板,来一份烤猪脑”,旁边刚到的一位女士接着我的话对老板说,“我也来一份”,于是我们不约而同地看向了对方。许是她恍然我是一个陌生人,察觉到不该没有向我提出申请就借了我的话,于是在笑容里夹杂着抱歉与害羞冲我微微点了下头。我抿嘴微笑回应了她。正好有一个客人付钱离开,腾出了整张的餐桌。老板一边收拾,一边招呼我们坐下,他以为我们是一起的,甚至以为我们是恋人也不足为怪,毕竟我们都是恋爱正当年的样子。她有些踟躇,我体谅她,请她坐下,她谢过坐下,我再坐到了她对面。

“说来也巧,你也点了烤猪脑。”我打开了话匣子,尽量让两个被迫坐在一起的人不至于在难捱的尴尬中吃东西。

我点猪脑,主要是因为经历了这一天的打击,在这样放松的夜晚,以形补形是我对自己能开的最能宽慰自己的玩笑。猪脑,这种说起来并不什么高雅的食物,稍微保持着一丝文雅包袱的女人是不会点的。

“是啊,真巧。”她冲我笑笑。

老板同时为我们上了烤猪脑,问我们喝什么。我想要一瓶啤酒,但是这次我聪明了,不会给她借我的话的机会,我等她先点。

“一瓶啤酒,谢谢。”

“我也是。”我真想解释,我是真的打定了注意点啤酒的。

老板转身的同时,“要冰的”,我俩同时开了口,她说的这三个字,与我说的这三个字紧紧叠在一起,撕也撕不开。

我们大致是认为,不必再为如此的巧合而不屑。终于相视哈哈大笑起来。

相同的时间在相同的地点,点了相同的烤猪脑,也点了相同的冰啤酒,而且我们还坐在一起。这样的巧合,可不可以谓之为缘分。

我们就眼前的巧合为话题,从口味谈到爱好,甚是投机。临末,就留了彼此的联系方式。

后来,我们经常在周末相约出去玩,夜里就在我们第一次相遇的大排档坐在我们第一次坐的地方喝酒。我为我交到这样一个朋友,而感到庆幸。

我知道她对我有过好感,我对她也有好感,但不是爱情。她对我的好感应该是爱情,因为她向我暗示过她对我的这种好感,并渴求我能回答她什么。我不敢老实巴交地拒绝她,我不忍心。所以我只有装憨,装作没有听懂她如潮水般涌来的暗示。聪明的我,后来常带着黄争出去见她,慢慢地他们什么时候好上的,我已经不知道了,他们没有告诉我,我也没有去打听,只知道,我看着他们牵着手走在我旁边时,我很平静,感觉松了一口气。我唯一有所芥蒂的,是以后不能再与杜月像往常一样,因为我不能太霸道。

为什么不安排林磊和杜月在咖啡厅相遇,偏要安排在大排档,而且还点的烤猪脑,说起来并不浪漫。那是因为我相信浪漫不在形式上,在上帝的视角,无所谓浪漫,也无所谓不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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