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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袭女王蝶变重生 第三十六章 于世清夫妇

说起云城的商铺,最负盛名的不是大岚首富麾下的酒楼聚仙阁,亦不是天下第一ji,分阁遍布天下的流芳阁,更不是新起之秀的酒楼云来云往,这云城首席商铺之称,于家老大夫的药铺,自称第二还没谁敢争第一。

大岚皇帝年事已高,膝下十子争夺不断,久居皇位心力交瘁,于是,一颗颗‘仙丹’被推上了国家至宝的地位,这炼制‘仙丹’的御医,自然犹如鲤鱼跃了龍门,一干亲属也跟着水涨船高。

其中就有于老大夫的儿子,于世清御医。

毫无疑问,在这大岚皇宫的上百位御医中,于世清他一家,绝对是其中奇葩。

于世清自身也是才高八斗,本来高考中第榜眼,放着大好的前程不做官,偏偏要进宫当御医。

他老爹不愿到繁华的都城享福,就要守着一家小破药铺,在这小破镇子上。

于世清是出了名的清廉,甚至于苛刻,时常被同僚嘲讽是乡下地方来的,一针一线能省就省,犹如七旬老公公。

世人只知他苛刻,唯有他的妻子于柳氏知晓,他省下来的,均用在了风口刀刃上了。

这样的行事作风,自然是遗传了他家的老爷子,于老大夫。

由于于世清的出名,他这位性格古怪的老爷子,也为世人所知。

于老大夫一生清明,为人和善,医术高明,又不看重钱财,方圆百里的病人都喜欢去他家买药看病,其受欢迎的程度,说是悬壶济世也不为过。

当然,这些流传在官场的事迹,平民百姓并不知晓,也不会在意,他们自会分辨谁是好心的,谁是黑心的。

云城也鲜有人知镇子上出了个御医,只是怀疑县太爷为何会给于大夫三分薄面。

小林虽跟着于老大夫当了两年的学徒,也只知晓些片面的消息。列如于世清是御医啊,列如于御医的妻子美丽,列如于御医一年也不回来两次,导致已经七岁的白朗,每年都要重新认识一次自己的爹娘,诸如此类的,从于老大夫平常的言语中推断出来的消息。

至于为人如何,小林表示只远远的见过几次,连话都没说过两句,只知于御医看着冷漠,有些不近人情。夫人倒是面善得很,十分的温婉可人。

转眼就到了约定好的日子,宋谦与小林一大早就赶来做了准备。

屋子打扫了干净,被褥沾满了阳关干爽的味道,茶壶里换上质朴而不素的菊.花茶,厨房里准备了一大堆新鲜的食材,两人也换上了更加简单素雅统一的制服,于大夫带着一身红彤彤新装的白朗,早早守在了门口。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然,朝阳驱散晨雾,行人车水马龍,病人进进出出,早已日上中天,却是不见这东风。

白朗早早失了兴致,伙同邻家小哥,跑到后院又玩石子去。只有于老大夫坚守着门口不愿挪开一步,虽面色异常阴沉,却实实在在的在守望望夫石的模样。

老大夫虽和蔼却是个异常固执的人呢。

小林在柜台边对账,总是忍不住抬起头来张望,神色颇为紧张,一副做了亏心事就怕被人看出什么的模样。

同一时刻,云城二十里外镜子湖旁。

甘棠树连成一排,雪白的花团簇簇压弯了枝条似在邀请来往的行人休息片刻。

于世清携同夫人柳氏踏下马车,眼前山水正好风光,坐了许久的马车颇为疲倦。棠梨花上的露珠被蒸发了个干净,无比庆幸的散发着干爽清冽的芬芳,让人心神俱醉走不动脚,只想在此小息片刻。

沿着青石板铺的小路蜿蜒而去,尽头是一座精致又独立的小楼宇。一柄留香楼酒旗飘杨,还未走近就闻得人声鼎沸,不少行脚商神色匆忙,就怕晚了没位置似得,一副生机勃勃好不热闹的景象。

然,于世清夫妇慢条斯理,脚步款款来到之时,大塘里已经人满为患了。

小二哥迎上来不好意思道:“对不住了客官,已经满员了。”

于世清:“楼上呢?”

“楼上也满了。”

“客官您看,那一桌还有位置,要不我去问他一下能不能拼桌?”

于世清用眼神询问了夫人一眼,于柳氏稍一犹豫,浓郁的菜香萦绕鼻端,有一股说不出来的好闻,勾人摄魄,虽出门前吃了早饭,她还是忍不住点了头。

“劳烦你了。”

“哪里哪里。”这小二第一次遇到如此礼待他的人,瞬间神采飞扬,也为自己能帮上他们感到高兴,昂首挺.胸,阔步昂昂走至桌前,三两下就同那桌的客人商量好了。

该座两位大汉皆是有眼力界的,于世清夫妇虽衣着平凡,举止却说不出来的得体优雅,非一般读书人家可比拟,赶忙几口用完,与他们让出座来。

于世清仿佛看出来他俩的好意,略一拱手,致谢:“感谢两位兄台的好意,余今次携......”

两人如惊兔赶忙站了起来,一边摆手笑道不用客气,一边付了钱急急离开。

于世清同夫人对视一眼,四目懵懂。

小二麻利的给他们收拾干净,上了好茶才麻溜的给夫妇报菜名。

“香酥鸭、香椿炒蛋、素什锦、清炖狮子头、五香牛肉。”

于世清听他一溜嘴的念了这么多,一个名字也没记住不说,还嚷嚷得他脑仁子疼。

“方才我见好些桌的客人都点了同样的菜,甚为好奇,可否告知是何原因?“

“哦,此乃本店新推出的招牌菜,银玉盘、东坡肘子...这银玉盘以肉丸和青菜汤为原料,鲜美至极的肉丸白晶爽滑,熬制浓稠的青菜汤呈入瓷白的盘子中,那一颗颗圆滚gun的丸子好比玉珠美人,入浴青色的汤池,美人肌白如雪,在绿莹莹的汤池中若隐若现,瞧着可不是‘银玉盘’嘛。”

“哈哈,说得有理。”

“还有这东坡肘子,据说是以发明这道菜的人名命的名,这苏东坡据说可是一位隐世的高人。”

“春未老,风细柳斜斜。试上超然台上看,半壕春水一城花。烟雨暗千家。

寒食后,酒醒却咨嗟。休对故人思故国,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

忽闻一清澈响亮的男声,吟着诗从门外而来。

众人闻声望去,是一个瘦弱的可怜,却明眸皓齿的少年。

稍有才学的人皆流露出压抑,不识字的也跟着凑热闹。

少年左右巡视了一圈,走向了于世清夫妇。

他拱手道:“敢问两位可是于世清大夫与夫人?”

于世清略一皱眉,猜不定少年是何意。“敢问小哥是?”

少年扬起一抹自信的微笑,又立刻拉下了嘴恭敬道:“晚辈宋谦,乃于老大夫新收的学徒。此番是奉了老大夫的命,前来迎接二位的。”

此人正是宋怀蝶装扮的宋谦。

原来于老大夫偶然听说了城外二十里处新开了一留香楼,不仅物美价廉,最重要的是,那里是最先引进云来云往招牌菜的。其味道比之云来云往,有过之而无不及,行人只要路过,无一幸免定是走不动道,不品尝到美味佳肴是不走的。

于大夫虽相信自己的儿子口味清淡,不同俗人,宋谦却深知美食的诱惑,且那样的食物是承接了几千年文化,经过多次改良的,今次又被其他厨子改良得合了这个朝代人的口味,其诱惑力之高,哪怕是在皇帝御前做事的御医!

于是宋谦便自告奋勇来迎接于世清夫妇。

方才在店外见到了有老大夫交代标志的马车,他这一高调的出场,就是为了寻找于世清夫妇。

果不其然,这样偏僻的乡野地方,有学识的有几个,能听明白其中意思又有几个,听闻于世清可是考上过榜眼的,吟出此诗,其中最为在意的,定是这位榜眼郎了。

于世清心中十分惊讶,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打量了宋谦少顷,才收回视线,沉思着不知在想什么。

柳氏倒是反应了过来,请宋谦不用多礼,同桌而坐。

店小二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过还是热情给宋谦倒了茶。

柳氏对着宋谦笑脸盈盈,自己是妇人又不好多嘴,丈夫又不知神游到了何处,她的眼神颇为怨念。

于世清还未从那首诗中回过味来。

春天的斜风细柳,登上高台眺望,护城河内半满的春水波光闪动,城内部分开放的春花,更远处,家家屋瓦均字雨影中,寒食节后,清醒后反而因为思乡而叹息不已,自由只得自我安慰,不要再老朋友面前思念故乡了。姑且点上新火来烹煮一杯刚采的新茶,作诗醉酒都要乘着年华尚在啊。

此时正值春末,寒食节后,在高台上眺望远景思念家乡,同老友一起新火烹茶,简直如同亲眼所见他的生活,倾耳所闻他的所想,这,这是他的真实写照!

于世清心中一时纠结。又激动、有感慨,似恼恨,激动犹如寻到知音,感慨犹如他乡遇故人,恼恨自己的心思居然如此好猜。

“这诗,是你所著?”

宋谦等着他回神等得百无聊赖,这都喝完了两杯。“我明白你的心情,然而很遗憾。是苏东坡写的,这里不是有东坡肘子吗?”

于世清眼中闪过一丝失望,意识到自己的失态,他忙低头掩饰。

宋谦却并不自知,他嬉笑道:“这里不是有东坡肘子吗?听说这里的做得比云来云往还要好吃,我也想涨涨见识的。”

柳氏望向于世清,笑而不语。

于世清收拾好了情绪,一本正经询问其药铺的近况。

不消片刻,一盘盘色香味俱全的珍馐美味一一呈了上来。

留香楼本就极风雅,大之格局布置,小之窗花浮雕,无一不精致,即使来往多布衣平民,也丝毫没有辱没这等范围,更像是为此量身定制。

宋谦实在佩服楼主的想法,能巧妙的把布衣和如此精致的地方结合到一起,可谓艺高人胆大啊。

不论菜肴的摆放方式,还是给人的就餐体验,还真是比云来云往高了几个档次。

瓷勺里浓绿的菜汤中央,还有一颗银白的丸子。

云来云往的丸子汤是先煮好了鱼丸,然后放几片蔬菜,或者在撒点葱花提鲜。这留香楼的丸子汤,用的是许多蔬菜炖煮许久,再捞出残渣,用剩下的浓汤煮入丸子,几片鲜绿的菜叶只做装饰摆盘。

一个亲民大气,一个精益求精,这一卷是两种全然不同的风格了。

轻轻嗅了嗅香气,仔细观察鱼丸的色泽,再吹吹丸子上的热气,大小正好,可以一口闷掉。

入口爽滑,实在弹牙,堪比牛肉丸子。

而且其鲜美的滋味,宋谦微一眯眼,惊道:“花鳜鱼!”

一声惊呼引得堂内众人侧目,他顿觉不妙,立刻捂住嘴。

柳氏闻言来了兴致。“哦?花鳜鱼?‘

于世清也觉这丸子美味,一口一个,好吃到根本停不下来。手上动作不停,眼神却望向宋谦,其中意思不言而喻。

此刻宋谦悔得直想给自己一个大嘴.巴子,叫你话多!

“其实我有一个远房亲戚喜欢养鱼玩,连其品种、肉质也喜欢研究,我偶然吃过几次,因其特殊性所以记忆深刻。”

“鱼?”

于世清同柳氏再次四目相对,均皱起眉头。

“原来鱼肉这麽美味啊!”

于世清对宋谦的高调登场心中有芥蒂不再表态,柳氏倒是大方的接受了。

于世清依稀记得他小时候是住在海边,那时海里鱼多,却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也从未有人做成菜拿出来卖过。这店家,居然拿这麽粗鄙的食物来招待客人!

他把剩下的往前推了推,满脸的嫌弃。

眼看着吃的差不多了,于世清招来小二结账。

小二却不接银子,他说:“我家主人对这位公子的诗甚为欣赏,这顿饭权当见面礼了。”

“见面礼?”宋谦左右看看,摊手。“可是我并未见过你家主人啊?”

小二恭敬的低头:“对此主人的回复是,时候未到。”

三人面面相聚,不知道这酒楼的老板在故弄什么玄虚,云里雾里的就被小二送出了门。走出老远,还能听到店小二热情不减的声音:“走好,走好。”

马车上,柳氏对宋谦的事情颇感兴趣,因为她从公公的来信中得知,宋谦是女扮男装的,还很有可能是隐世高人的徒弟,初出江湖,没有常识,却十分聪明善良。她公公虽和宋谦的年龄相差甚大,言辞间却不无透露出他对宋谦的喜爱,已经达到忘年交的地步。

柳氏一会儿询问起宋谦在药堂里的生活,不着痕迹的套路出一些他的家境情况之后,忽然想起方才在酒楼里的那一首诗,又生出试探的心思。

“公公的来信中多次提到你很有中医的天分,平时喜欢研究一些瓶瓶罐罐的膏药,用药也很大胆,很有主见,不似其他的学徒,就连一些资质颇深的大夫,也是宁死不改一味的药,却被你轻易的推翻了理论,轻易的替换了药材。是为了实验?”

“是于大夫过奖了,我只是稍微看过一些医术,连药材的名字和实物也认不全,多亏了于大夫的教诲,他这麽夸赞我,其实是在拐着弯夸自己呢。至于轻易的替换了药材,我能说是因为‘初生牛犊不怕虎’吗?只是学到一些知识,就开始自满,以为自己多能干,轻易就把老祖宗传了上千年的药方给替换了。我已经反省了,以后会慎行的啦。”

“呵呵,原来如此。”

柳氏掩嘴轻笑,对宋谦的话已经全然信服。

于世清正靠着枕头闭目养神。他虽装作一副不在意的样子,却把两人的话全部听在耳里,对宋谦的回答他是不屑的,会说出‘初生牛犊不怕虎’的人,绝对不会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人’,就算是,那也是应该是不知道多少年之前的事情。就算是圣贤之人,也不可能短期内有如此大的醒悟!

所以他敢断定宋谦在避重就轻,掩饰着什么。

从表面上看宋谦对柳氏的问题一一作答,且句句诚恳,实在让人很难生出怀疑的心思。

却不知他早已习惯了他人的试探,对于这些问题他的答案早已拟好,七分真三分假,连他自己都快被自己骗过去了。

柳氏又问:“那留香楼的主人你真的不认识吗?对陌生人如此礼待,那楼主到底是什么人?”

宋谦也很疑惑:“我实在是想不起来有认识这样的人物,这还是我第一次离云城这么远呢。近来云城虽因云来云往的新菜,还有流芳阁的花魁表演,吸引来了许多的外地人,过往商人的停留时间也变长了,但也没有听说过有位人物会停留,那留香楼听说是近日才开张。今日若不是听起有病人提起,我都不知道留香楼的存在呢。”

柳氏:“如此看来,真的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嗯。啊!我听说有点真本事的人都有怪脾气,说不定那楼主是个爱好诗歌的风雅的人,听了我那一首《望江南》,以为是我所著,所以才请我们吃了一顿饭,还留下一句时候未到,说不准他只是想给我留下一个高深莫测的印象。也说不定只是一个故作风雅的人呢,你觉得呢?”

柳氏听宋谦这么一分析,觉得颇有道理。“嗯,没错,有点本事的人都有怪脾气。”

说到这里,柳氏那意有所指的小眼神飘向了依旧装睡的于世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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