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大佬太凶猛 036 别人托我先保管下

小说:大佬太凶猛  作者:一台打字机  回目录  举报

秦玉梅见到女儿吓了一跳。

秦家北刚刚睡着,她掩上门拉着女儿的手在外面走廊坐下来。

“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秦妮妮没有回答,反而问,“妈,我爸爸怎么了?你什么时候在医院的,怎么不说?”

秦妮妮看着妈妈面色浮肿,头发散乱,显然已经好几天没有好好休息了。

秦玉梅眼圈红了,语气故作轻松的说,“嗨,就是喝酒喝的呗,不是什么大毛病。”

“我们家还有钱吗?”

“妈攒的钱够用,别操心了。”

秦玉梅没有说,医生最近几天一直和她提,该给子女们以及近亲亲属做个肝检测。

测试下是否匹配,再下一步就是手术移植的事。

这种近前捐赠,有两个关口要过。

一,可能找不到适合捐赠的人,匹配不了,没办法手术。

二,即使匹配成功,有的人会在最后一步选择放弃。

就算是亲生父母,亲生子女,面对影响自己健康的选择时,可能会逃避。

秦玉梅决定先自己试试,如果她的能匹配,就不用考虑两个孩子了。

“妈这两天不在家,你在家也没法好好吃饭,不如回学校吧。”

秦妮妮点点头。

“我能看看爸爸吗?”

秦玉梅怕吓到她。

以前妮妮脑子不清醒时,秦家北已经离家出走,现在这个样子,几乎没有人形。

“别看了,他睡了,你只管好好学习,别操心家里的事。”

秦妮妮点头。

秦玉梅握着她的手,无意识的摩挲着,突然她低头看。

“这是谁给你的戒指?”

妮妮原本想实话实说,但是考虑到这个事情听来太荒诞。

而妈妈现在百事缠身,还是别让她担心了。

她笑着说,“我自己买的,你不会以为是钻石吧,哪有这么大的钻石啊。”

秦玉梅也笑着说,“好看,姑娘你的手长得好看,现在人结婚都流行带钻戒,我年轻时候你爸爸连个戒指也没给我买。”

“这个给你带。”,说着秦妮妮就用手去拔手指上的戒指。

秦玉梅按住她的手,“我不喜欢这些东西了,干活也不方便,等以后你工作了再给我买个金戒指。”

她想起了自己的姐姐秦碧琼,秦碧琼的首饰很多。

说起来她和姐姐没关系,她是秦家捡来的孩子,秦碧琼才是亲生的。

结婚后,父母几乎不和他们联系,尤其她嫁的丈夫家里穷,母亲提起来总是带着怨言。

秦妮妮出了医院,想起严焱之前说的,留了司机和车在医院停车场里等着她。

她在路边等公交车给他发了个短信,“严先生,谢谢你的好意,我坐公交车回去了。”

编辑好信息,犹豫了下,她将“严先生”删除后,改成了“你好。”

信息发出去后,公交车正好到了。

她投币后上车。

这辆车路过学校,也会路过家。

考虑了很久,她决定先回家。

周末的寝室,虽然只是胡燕燕一个人,但是在学校住花销难免会大一点。

她给胡燕燕打电话,邀请她到自己家。

胡燕燕在电话那头很高兴。

“车还要20分钟路过学校,211路车,你现在就下楼吧,我在车上等你。”

胡燕燕提前到了站牌。

刚才过去了一趟车,不是秦妮妮坐的那个。

“燕燕。”,秦妮妮打开窗招手。

胡燕燕看见,笑着忙去车门处排队。

上了车两个人坐在一起小声聊天。

胡燕燕老家是云南一个偏远的小镇,据她说,和缅甸就紧挨着。

遇见做生意赶集,两国的人凭借通行证可以一天内出国回国。

她曾对秦妮妮说,“我的家乡很美,很美,可惜就是太穷了。”

胡燕燕的父母生了三个女儿,原本想着生个儿子,胡燕燕出生后,母亲病了。

两个姐姐很早就辍学嫁人了。

本来爸爸也让她跟着姐姐一起去大城市进工厂打工。

妈妈死活不肯。

胡燕燕成绩好,妈妈说不能误了三女儿的前程。

“妮妮,我想明天去转转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工作。”

秦妮妮点头,“我也正好这么想的,我家附近的有家大超市,一直招钟点工,咱俩明天去试试。”

胡燕燕突然看着她握着栏杆的手,“这是什么?”

秦妮妮忙嘘了一声。

下了车,她忙把戒指摘掉放在背包里的小夹层里。

后来想想觉得不安全,又从里面翻出来钱包,将戒指放进去。

“是钻戒?”胡燕燕问。

秦妮妮点点头,“不是我的,别人托我先保管下。”

秦妮妮打开房门,“我妈妈租的房子,你坐着休息下,我看看厨房有什么吃的。”

胡燕燕气喘吁吁的,走过客厅去阳台,打开窗户。

她回头说,“这里离学校不远,你怎么周末还不回家啊。”

秦妮妮最近的几个周末都住校,让人费解。

同城的学生没有人喜欢住下学校,[链接]周末都是迫不及待的回家。

秦妮妮边翻着冰箱边说,“回家没人做饭吃。”

秦明不在家,讨债的人得了钱不再上门找麻烦,她才放心带胡燕燕过来。

妈妈包好的水饺冻在冰箱里,她用电磁炉煮着水,一边拿出来准备给胡燕燕煮水饺。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清明踏青快乐读书!充100赠500VIP点券! 立即抢充(活动时间:4月4日到4月6日)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大佬太凶猛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