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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总有人窥伺我 审美异常的世界(完)

XXXX年,束骨为逃脱两位粉丝的绑架逃到了大街上,却被粉丝们认了出来,为了躲避疯狂的粉丝们的追赶,慌忙之中,闯了红灯,结果被疾驰的大卡车撞飞而亡。

同年,霍青与按照束骨之前的愿望,捐出了名下的所有财产用于慈善事业。

同年,霍青与退出娱乐圈。

同年,两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同年,人们自杀的死亡率上升百分之零点四。

人是群居动物,纪醜小时候在垃圾箱里翻到书就看到过,但是他从不这么认为,哪怕自己现在身处在这个世界,他仍然觉得自己像一匹孤狼。

他从小是充斥嘲讽和怒骂中度过的。

他很聪明,聪明理智地不像个孩子。

“瞧瞧,你生的哑巴,丑八怪。”不如意的父亲下班回来,拽了拽领带,看着家里的妻子和边上的孩子,撒气到。

妻子暗暗地摸了摸泪。

“别人的孩子都长得那么可爱,就你生的那么丑,老子从小到大就每见过这么丑的人,是我的种吗?难看死了。”父亲爆炸如雷。

母亲摸着泪,冤枉地说到:“我也没有想到,他真的是我们的孩子。老公,你要相信我啊,我真的对你一心一意。”

“直接叫纪丑得了。”父亲嫌弃得说。

是的,原本他叫纪丑的,但是后来母亲偷偷瞒着父亲,换了个字,醜,虽然是同个音,但是到底好多了。

后来,父母离婚了。

父亲再娶,母亲再嫁。两边都没人想要他,都不愿要这个异样的孩子。这个和世界格格不入的人。

他就靠着自己的努力学习,一跳再跳,早早的考上了大学,一边打工一边学习,还了他们的钱和情。

又是一年夏天,纪醜站在海边,看着无边无际的海,海水蔓延过沙滩,留下的痕迹是眼泪。

你知道?束骨。

我从很久很久的之前就喜欢你了,第一次了解到你是在同事们的讨论里,第一次看到你是在手机的屏幕里,第一次爱上一个人就是你。

我叫纪醜,醜同丑。因为每个人都说我很丑,我的父母,我的兄弟,我的同学,我的老师,他们都这么认为着。

我被嫌弃着,但也没事,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被喜爱。我也知道我不配。

对我而言,世人所喜欢的美德,是建立在容颜的基础上,而我是丑陋的存在,是不被接受的。

我是不被阳光照耀的人,世界送给我的灰色。

但你是特殊,是多彩,是阳光。

我嫉妒你的爱气势如虹,却无法避免陷入爱你的囚牢中。

我很羡慕你,万众瞩目,所以我拼命的追赶着我生命的光。

我换了工作,特招进了科学院,想尽一切办法靠近你,偷窥了你很久很久。

我利用着我之前最看不上的天赋,利用着计算机和网络,注意你,看着你懒懒地浇水,偷偷地吃东西,傻傻地发呆。像个小偷一样,以为一切尽在掌握中。

我自私,敏感,脆弱,阴暗,贪婪,是个阴沟里的臭老鼠。却还是渴望着你。

终于,见到了你。

我学会了你喜欢吃的菜,我练就了一身的厨艺。暗戳戳地假装吸引着你,直到和你在一起。

原来我也可以被喜欢,也能拥有爱。

我的激动,我的沸腾,我的喜悦。

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因为和你在一次微微颤抖。

我想把自己送给你,给你我最好的一切。

我想把你揉进我的血肉,我想永远守护着你。

我好想你。

我好恨。

恨我自己的无能。

恨我自己,最终还是没有保护到你,

我果然是不配拥有的。

我愿意用我余生来赎罪,我还需要活着,我要做出你想要的悬浮飞车。再来,再来,和你相见。

地上的人渴望天上的光,但光抓也抓不住,连辉都消散了。

爱一个人会变得很卑微。

这篇很短小,但理智追星啊。

爱一个人真的会变得很卑微,也会努力让自己更好。

新增一点题外话,原本很早要放出来的,但是不知道怎么系统好像抽了,发不出来,这是第三次发。还有,嘿嘿。

花儿真的好漂亮啊,请你们不用怜惜我吧,大力地砸过来,我承受地住。(握拳,想要)

谢谢大家啦。谢谢看官们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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