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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在卡塞尔念大学 no.61 面对面,脸对脸,一瞬永远

卡塞尔的广场上人满为患,自由一日里变成战场的停车场上站满了人,隔壁的小楼顶层也站着不少学生,他们簇拥着彼此,看着校门口,仿佛那里有什么稀奇宝物即将出世一样。

路明非也站在人群里,不过他站的地方是在靠前的位置,西装革履穿在身上显得他人模狗样的,倒是有几分被美国大学选中拿着三十多万美元奖学金的超级大佬。可当他看向自己四周站着的人后他的人模狗样瞬间被比了下去。

他的左侧站着楚子航,对方一身休闲装像是刚刚打完篮球从更衣室里出来的冷酷学长,公孙红缨站在他后面,一身洁白衣裙,还带上了闪花花的水晶耳坠,唇瓣上甚至还涂上了唇彩。这对组合在路明非看来活像女方刚被男方从怡红院赎出来一般好笑。

至于他的右侧,还没转过去看路明非就能感受到一股王霸之气扑面而来,不对,实际上是那个人身上的古龙水味。路明非微微扭头,用余光看着面无表情的恺撒·加图索,那一头金发如同黄金一样璀璨,湛蓝的瞳孔让路明非觉得那里有种睥睨天下的感觉……这个混血世家里的天之骄子,他走到哪都是万众瞩目,可如今却站在了他这个废柴右侧,给他打下手。

哦,不是,事实上他的两侧都站着学院里最顶级的两股势力的头头,他们的小弟簇拥着各自的老大,而他们的老大则簇拥着路明非这个废柴。如果将其比作玄幻世界里的阵法,路明非觉得现在他正处于众星捧月阵法中的阵眼。

“喂喂,师兄,聊会儿天?”公孙红缨说。

“昂热校长和曼斯教授他们快回来了,如果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就先别说了。”楚子航严肃地回话。

“不就是迎接英雄嘛,既然大获全胜就该喜庆一点啊,我看你们一个个脸上这么严肃我还以为是我们输了呢。”公孙红缨说。

“对对对,这气氛像是在参加葬礼……像是《绝美之城》里说的:参加葬礼也是一种舞台。一定要在所有宾客都落座后到场,然后再缓缓到场。在全场人的注视下,在去世者家人的耳边说一些安慰的话,就能在别人面前表现的很体面。”路明非回头说,“我们一张张僵尸脸的,让校长看见了怕不是会被以为是龙王抄小路把我们家抄了。”

“没想到你还是个文青。”站在恺撒身后的诺诺挑了挑秀气的眉毛,“我还真以为你除了打星际以外就一无是处哩。”

“喂喂喂,我好歹高中也是文学社的好吧,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在这么大片书海里畅游就算左耳进右耳出也好歹沉淀了不少泥渣滓好吧……”路明非提出抗议,心里莫名地想到那个整天穿着一件白色连衣裙的倩影。高中时期的初恋如同刚刚成熟的苹果一样青涩可人,难以忘怀。

有些什么东西,就是这样让你难以忘怀,死死地黏在你的记忆里,忘不掉,只是埋在深处,好比踩在脚底下的口香糖,讨人厌却又抹不掉。

公孙红缨在旁边看着热闹,突然指着人群最前面的一个人冲着诺诺叫唤了起来,

“师姐师姐,你看那个女生,跟你长得好像!”

路明非被公孙红缨的话拉回心神,下意识顺着对方的手指看去。在阳光照射之下人群拥挤,但在最前方形成了一个绝对真空的领域,方圆几米都没有人,只是中间站着几个德高望重的教授以及几个穿着卡塞尔墨绿校裙的女孩,在这样的环境下显眼的就好像人满为患的动物园里突然闯进来一只熊猫,人们对于这样的国宝报以好奇的目光,但国宝丝毫不在意这些灵长类的目光,呆呆地抱着竹子啃食,静候着它的饲养员带她回家。

但让路明非惊讶的不是这群人的身份如何,而是这群人之中有一个女孩长得跟诺诺神似。

的确,在那群国宝当中有一只母国宝格外显眼,就好比一杯清澈的冰水突然被滴入了石墨,人们总是下意识地去注意到与众不同的东西,路明非就被这群人之中最与众不同的那个女孩吸引到了,原因是对方暗红的长发和眼睛。

“师姐你家里还有兄弟姐妹吗?”路明非愣了扭头看向站在恺撒后方的诺诺。

女孩给了路明非一个白眼,“我是独生子女,而且现在是个孤儿。”

路明非讪讪地扭回头去。那个女孩长得的确跟诺诺很像,起码那头罕见的暗红色长发和暗红色眼瞳就会让人下意识地把她们两人拉在一起比较,可要仔细打量的话这两人还是有细微的差别的,比如说诺诺的眉毛是那种上挑的剑眉,但那个女孩的眉毛却浅弯浅弯的,看着有种大和抚子的感觉。

这时候正当夏日午后,太阳那叫一个毒辣,他们站着的地方好歹有个雨棚遮遮阴,再往前也就是那个真空带就没这么好的遮阴地了。可教授们一个个脸色平静,别说汗了,连脸皮都不带抖一下的,这时候路明非才明白什么叫做心静自然凉的最高境界。不过那个女孩倒也没有练成这样的绝技,在她旁边有另外一个女孩支开了伞替她挡着阳光,路明非心想这是爷啊,在这样的地方都有人照顾得妥当,不过对方明显比诺诺瘦,到有些红楼梦里“黛玉一吹就倒,宝玉一呵就化”中林妹妹的病弱感觉。

就这么瞎等了几分钟,路明非抹了把汗,突然意识到这样重要的情景舍友兼狗仔芬格尔居然不在,心里好奇着那只败狗怕不是去厨房偷猪肘子啃了,眼珠子左瞟右瞟,却听见人群之中突然有喧闹传来。

“芬格尔!不带你这样插队的!”有人喊。

接着是衣物撕扯的声音,“把他拉回来!”

恺撒楚子航皱了皱眉,刚想回头却发现有人顶着一头鸡窝凑了过来。

“两位老大,不好意思,取材取材……”来者嘴里叼着一对鸡翅,油腻腻的手掌托着一部佳能,正对准了校门随时准备拍摄。

路明非大喊卧槽说你个废柴怎么弄了个跟天桥乞丐一样豪放的造型,芬格尔说师兄我习惯了英俊潇洒难得想要尝试一下笔走偏锋,毫不在意学院里最强的两个高富帅正看着他扯皮吹逼。论脸皮这方面路明非向来觉得芬格尔论第二没人敢认第一,能顶着一副乞丐模样在两个超级高富帅面前说出只是尝试一下乞丐风的话没有个几十年的脸皮训练是做不出来的,不过在看见芬格尔之后路明非心里倒是有种心安的感觉了,用他的话来讲就是当你穿越之后看见自己下面的宝贝消失胸前多了两坨脂肪变成了女人,作为一个心理正常的男人发现自己成了娘们之后心里自然会绝望彷徨,而正当心里彷徨绝望的时候你却无意中看到了镜子里自己的盛世美颜……那一瞬间就突然感觉自己的人生又有了色彩。

校门前人群熙熙攘攘,人流涌动不息,有些灼热的阳光烘烤着空气和大地,四周弥漫着严肃认真的气氛,但看到那个长得跟诺诺神似的女孩时却觉得气氛突然变得甜腻而暧昧了,用芬格尔的话来说就是荷尔蒙飘来飘去的气味。路明非极力朝校门的远处看去,那里有一小团黑点,不断放大,不断放大,直到让路明非看见了汽车的轮廓。

那是胜利的车队。

迎着阳光驶来的汽车,面前是百千个来迎接的人,坐在那辆车上的人应该会有种看电视里英雄归来的感觉吧。一路归来的爬山路修得很平整,汽车也行驶得很平稳,主角在副驾驶上睡着了,闭眼侧头,靠着身后的背垫,身上披着温暖柔软的毯子,气氛温馨日常。

驾驶员是曼斯教授,他们是这次凯旋军里的先行部队,大部队还在太平洋上空的客机上酣睡,他们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到学院报喜,顺便把车尾箱那个黄铜罐子拿到实验室里查个通透。

“嘿!孩子们!我们回来了!”离校门还有个几十米的距离时,曼斯把车窗打开,探出头大喊,像个引颈呼啸的猩猩。

但没人介意曼斯此时的行为,既然胜利就是得要风风火火地开心,就得去疯疯癫癫,就好比你表白成功后一定会去拥抱你的表白对象一样,曼斯冲着学生们大喊iamback。

他的这句话仿佛引燃了一大堆炸药的导火索,学生们顿了顿,成千上万个人齐声欢呼,小楼的楼顶,停车场,学院的广场上,一波接着一波,如同海面上的波澜一样传递着欢呼声依次响起,直上云霄。

他们不是严肃,而是在酝酿,路明非被这声势吓得打了个哆嗦,但看芬格尔的表情似乎还有几分享受,顺便还托着摄像机冲着大喊的曼斯教授来了一张特写,嘴上叼着的鸡翅只剩了个骨架子。

副驾驶上的叶烨也被吓醒了,他猛地睁开眼睛,耳边的声浪一波接一波地轰炸着他的耳膜,就好比炮弹一颗一颗在他身边炸开,差点没让他以为是第三次世界大战开战了。

“该死的!曼斯教授,你下次带节奏之前先考虑一下车上还有人在睡觉的情况好吗!”他用被子蒙住头,里面传来闷闷的抗议声。

昂热坐在后排倒是挺乐呵,打开窗点燃了一支丘吉尔,深吸一口之后冲着外边吐了口烟圈,然后看着它被迎面的风吹散,四溢而去。

车驶进了卡塞尔校门,叶烨调好了坐垫,昂热用右手食指和中指夹住了雪茄,曼斯挂挡停车,诶嘿率先打开车门出去了。

曼斯也打开车门出去,继而是昂热,叶烨伸手轻轻放在门把手上,心想这次不告而别会不会让绘梨衣不太好受。

绘梨衣是那种猫一样的女孩,猫的话在主人离开家之后会经常逗留在有主人气味的地方,时不时看向主人经常待着的地方,眼睛湿湿的轻轻叫唤。他突然觉得这扇门有千斤重,似乎连接着另一个世界。

他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用力推开了那扇门,阳光扑面而来。他站在阳光里,四周人潮汹涌欢呼四起,但耳畔却安静到仿佛置身真空,眼前只剩下那个女孩。

正对着他的是绘梨衣,女孩看见叶烨之后湿湿的暗红色眸子眼睛亮了亮,嘴角浅浅地勾起,背后大大的太阳照过来。阳光映着她的身影在地上投下女孩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几乎要贴到叶烨身上,夕阳坠落,熟悉的白檀香气扑鼻而来,空气飒得变得甜腻了起来。

他顺着女孩的影子踱步,身子破开甜腻的空气,走到女孩面前,看着矮了自己半个头的女孩,小心翼翼。

他们在日本花了七天,相遇,相知,相熟,相恋,走上婚礼殿堂。对于女孩来说这一切如梦幻般奇异,之于前半段屎一样的人生来说,后半段简直就像是人间仙境一般美妙……因为她的人生前半段是深渊一般的黑暗,而叶烨是女孩生命里出现的的第一束光,在东京街头他们相遇的那一刻,或许她还没有喜欢上叶烨,但那一刻已经决定了她的世界再容不下其他人,或者说她的世界由此多出了另一个“人”的身影,毕竟在此之前她的人生只有玩具还有游戏机。

人形暴龙也缺爱啊。叶烨感慨。

接着他冲着绘梨衣咧嘴一笑,“校服很合适哦,绘梨衣穿着很漂亮……嗯,还有,好久不见。”他替绘梨衣把额前凌乱的发丝抚到耳后,就好比天朝洞房花烛夜里相公揭开娘子的红布头。

其实说,就算留在记忆里的牛皮糖再怎么牢固也不会完整的记得清楚,留到最后的不过是一些美好的回忆,或是某些特殊的香味。就像你记住一个人不是看他或她的脸,而是看他的常用装束或是她经常喷涂的香水,多年后你们很久未见,但在某个街头闻到了熟悉的香味的时候你还是会骤然回头,看见的却是万千过客背影……也许你的确看见他了,只不过他的脸你已经记不得了。

可是总有一些人会清晰地留在你的记忆深处,陪你很久很久,到海角天涯,到天荒地老,总之就是你死了也不会放过你的一起跟着下去。叶烨觉得绘梨衣就是那个人,绝无例外。

绘梨衣也没说什么,脸蛋红扑扑的,眼睛里扑闪着雀跃的光,夕阳如血啊,映的这个女孩的头发也像是血一样刺眼,流进了叶烨的心,然后变化做了手,轻轻拨弄。

没多少人会在你历尽千辛后回头看时还在的。如果把人生比作路的话,遇见的人认识的人看见的人统统都跟在你后面,一路上不断有人掉队,又有新的人加入队伍,而当你有天走累了,想回头看看还有多少人的时候,其实已经没多少了。不过绘梨衣,叶烨觉得这个女孩就像是那种你在前路扑杀,而后回头看一眼时心里会想到“瞧,那妞还在,她赖上我了”的女孩。

很棒,不管过程如何,有现在的结果就够了。

叶烨伸手搭在女孩的肩上,慢慢地俯身,将自己的额头抵在了对方的额头上。

女孩看着叶烨的眼睛,就跟在上野公园里被樱花包围的场景一样,他们对视,没有人错开视线,也绝不退缩。

绘梨衣从口袋里拿出小本子,举起,抵在叶烨面前,挡住了自己鼻子还有嘴巴,那双眼睛依旧看着叶烨的眼睛,一瞬永远。

“おかえりなさい,ご苦労さまでしだ”叶烨微微垂眸,看见了上面写的字,笑意渐浓。

……

有人说,所谓悲剧,就是把所有美好的东西撕碎在人眼前,毁灭给人看。那么叶烨觉得,所谓喜剧,就是把所谓自以为撕心裂肺的悲剧撕碎,然后抱着喜剧在大银幕上写下一句happyend作为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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