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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转性,女流氓从卖冰棍开局 第五十四章 钱难挣 屎难吃

我的天,你是老天爷派来折磨我的么?

250?卖250!

我看你才像二百五。

“这么贵的衣服,卖给谁?还一百多套,你脑子进水了么?”言明气的无话可说,“天王老子来了,也帮不了你。”

人头攒动、汹涌如潮的地下市场过道中间,言明和夏岳,面对面对峙,一个愁眉苦脸,一个云淡风轻。

“这你就不懂了吧。”夏岳舔舔嘴唇,嘴角弯出一个迷人的弧度,故作神秘的俯下身轻声耳语,“这里,是油城。”

“油城,意味着富人比你想的多了去了。西装你不用发愁,天冷就有市场了。要操心的,就是这剩下的三千多件文化衫。”

不操心?!

男人的嘴,骗人的鬼,老娘我前世就是这么骗人的,

我信你个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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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库家属区言家

昏暗客厅里脱了漆的八仙桌看着很大,但是此刻摊满乱七八糟的衣服、报纸、颜料后,桌面拥挤到放个玻璃杯都没地方了。

“十男十女,二十人,一共五天,每人十元酬劳?”毛玲玲手里转着油珠笔,皱眉问言明,“每天请吃、请喝,最后还送一身衣服?”

“对!就这么写。要求就是,必须在外面逛够八小时,不管去哪里,最好哪里人多去哪里。”

“你这不是,花钱请人逛街?”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呵呵,我真想看看你这脑袋里整天想的什么。我都想得到,这个广告在我们学校贴出去,一半人会说我们傻子,蜂拥而至;另一半人骂我们骗子,扭头就走。”

乌市回来后,毛玲玲消沉了好几天,有半个月不见人影。等再见到时,言明感觉,她整个人慢慢开朗起来了。

“不管别人,先给我留个位置,第一个报名。”背对着言明,毛玲玲高高把手举起。

“你也去?那当然好。顺便帮我盯盯,就怕有人嫌累,不好好逛街,偷懒睡觉打游戏。”言明认真道,“其实,睡也不是不可以,只要到人多的地方,让人看着睡就行。”

毛玲玲手肘向后怼她一下,佯装嗔怒:“说什么呢你。”

“哎呦。”言明小腰一扭,嘤咛叫唤道,“我的意思,穿我那身衣服,再端着我的奶茶,你睡觉、吃饭、看电影,我都不管,只要你在人堆里。”

“放心吧,本来暑假就没什么事,去哪逛不是逛。现在有人花钱请逛,高兴都来不及,谁还睡觉?”

“真的么?我还担心给少了呢。”言明缓缓摇头道。

每天八小时,一下连着做五天,十块钱,算下来一天才2块。言明自己都觉得脸红、不好意思。

前一世,为拓宽杂志销路她可找过“小蜜蜂”。

“小蜜蜂”,就是发传单、举广告牌的兼职统称。小蜜蜂们一天的酬劳低于一百,中介可是招不到人的。

“少么,不少了。你不知道,学校给我们一个月的助学金才14,你这里不到一周就给10块,绝对的大款,绝对的诱惑力。”

毛玲玲继续笑道:“其实吧,我写6块都有人来,信不信。”

“使不得,使不得!”言明惊得连忙摆手。

无毒不丈夫,最毒妇人心,自己这是放出来一头猛兽呀。

言明看着毛玲玲心想:这姐们,绝对有大老板的潜质,心比我狠多了。

“哈哈,瞧把你吓得,说说罢了,我还想多赚点呢。”

“唉,你是想找人帮忙弄展示做广告,对吧!”

“可不是,都愁死了。”言明揉了揉发僵的脸。

“放心,我都想好了。上午我们就公园、商场、学校、巴扎满大街逛,下午就书店、医院、车站、录像厅里蹭凉快。人都不少,可以吧。”

“可以可以,你这么一细致下来,这点子显得更好了。”言明听完,眼中闪过一抹亮色,拍手称赞,“哎,不如,来我那边长期兼个职呗。”

“怎么个意思?我想去你不要,说人够了,现在又主动拉人,瞧不起谁呢?”一直默不作声低头写字的马老三抬起头,冲着言明嚷嚷起来。

“写你的吧,有你什么事。瞅瞅,半天了才写几个字?弄出来几件衣服?”言明边说边走过去,站到了马老三身边,看他手边五颜六色的文化衫。

这里有三件T恤,上面各用不同颜色的油画颜料写了一句话。

想了一晚上,才想出这么一个歪点子。

帅哥靓女当然引人注目,但是身上的衣服也要足够与众不同。

“我练的是毛笔,也就会写个楷书,你非让我用蘸了颜料的画笔写字,完全不顺手,赶鸭子上架呀。”

马老三从小被他爸逼着练毛笔字,所以成绩虽然不怎么样,书法字倒是写的像模像样,至少家里过年的春联有人写。

“哎哎,刚才是谁吃了我两份酸奶,然后信誓旦旦拍胸脯说‘鸭子能过鹅能过’、‘不就简单几个字么,手到擒来’?”

说着言明卷起一张报纸,打向马老三脑袋。

“当心,这玩意沾在衣服上不好洗。”毛玲玲在一旁连忙阻止她。

“刚才在纸上不是写的挺快么,怎么真到了衣服上就写不出来了。”

“布和纸感觉能一样么?”马老三放下画笔,捏捏自己发酸的手指,“你不知道在衣服上写字有多费劲。你这衣服料子太厚,颜料吃的快,刚落笔下去就走不动了。”

言明拿起一件已经写好的T恤点评道:“不用费劲写出什么楷书的感觉,能把字写清楚就行了,要的就是有人工手写的粗糙感,写的太好还不值钱呢。”

“什么意思,粗糙感?”

“对,就是看着像小学生写的,但是是认认真真的乱写。”

“你干脆直接点说,让我往烂里写,不就完了。”

言明和毛玲玲一起笑起来,“说了半天,终于明白了。”

“哎,大材小用呀!”马老三气呼呼。

“帮你写字就够难了,还让我编词,这谁编的出来。连这破衣服叫文化衫,还是你告诉的,你不说我都没听说过。”

“还是你们想吧,我只管写。”说完把衣服推到一边,用蘸着颜料的画笔指着:

“别理我,烦着呢!”

“无产阶级团结起来”

“不自由毋宁死”

“潇洒走一回”

四句话。

“下一句,些什么?”马老三扭头看向言明、毛玲玲。

毛玲玲直接看向言明,这种动脑子编词写文章还要文艺邹邹的事情她最不擅长了。

虽然印象里,言明写作文这方面还不如她呢,但是今天编了四句出来,真是“女别三日刮目相看”。

两个人注视下,言明脸都憋红儿,半天吐不出一个字。

上面四句话是她费尽脑汁从前一世的记忆中回忆出来的,现编现想肯定就露了馅。

“这毛毛钱挣得,费劲。”悄咪咪嘀咕出一句,忍不住生夏岳的气。

“什么费劲?再说一遍!”马老三抓起笔,准备蘸颜料。

“钱,挣钱费劲……”灵光乍现,言明眼睛一亮,

“钱难挣,屎难吃!”

“这句好!说了半天就这句好。”马老三听完,愣了一下,接着兴奋的咋呼起来。

“这……也能写?是不是太那个了。”毛玲玲弱弱问道。

这话后半句太粗俗,她觉得跟文化俩字不沾边。

“那你,来一个。”马老三看向毛玲玲。

“想不出来,想了半天脑子里只有一句和文化沾边的话。”

“哪句?”

“从小学的那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呦喂,怎么想到的?可以!”言明拍着桌子称赞,然后指着马老三,“这句,写上。”

“还有,五讲四美三热爱!”毛玲玲来了兴致。

“可以。”

“呦喂什么呦喂,这都可以写,那我也有。”马老三对此不屑一顾。

“呦喂,有为,有为青年!”

马老三得意洋洋,都不正眼看人,只等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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