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我得到了能大大方方接触案件调查资料的机会,虽然不可能把所有的资料都向我这个非专业人员公开,但我亦是收获匪浅。而我,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查看警方为现场拍下的照片。
平时看资料的时候,我偏好叼着一只棒棒糖,一边吸吮滋滋的甜文,一边将文字往脑海里塞,在宿舍里,这样的我已经成为了那里的常态。即使自认为耐心还算足够,但阅读久了,文字很容易变成一团团迷离的黑雾,搅得我头晕目眩。可我总不能在警方面前舔棒棒糖吧?所以我只得保持端坐的姿势,尽可能将注意力完全放在面前的资料上。
我并未太过在意正义,因为我觉得这个词的含义本就模糊不清,故而没有人能大声说自己一直在伸张正义,所以自己一定不会是正义的伙伴。我只是因为答应介入了此案,所以要尽全力去做罢了。我无法做到处理任何事都不后悔,但只希望回忆过去的时候,觉得自己是问心无愧的。
回到案子中来,结合报告,警方没有发现暴力侵入现场的痕迹。案发现场的窗户玻璃完好,各房间的门和门锁也未发现破损,最外面的大门则是先进的保险门,这种门的钥匙一般很难被复制。警方勘察现场的时候,发现除了智瑜和宵宵证明姐妹俩的房间当时被锁上了,各房间的小门都没有上锁。大门一合上就会自动落锁,再用钥匙旋转两圈,就可以启动门内的机关加锁,开锁的时候,要转三圈才能完全打开。
根据智瑜的证言,他用钥匙打开门锁时,仅仅转动了一圈就打开了门,所以那时大门仅仅处于自动落锁的状态。也就是说,凶手离开现场时,只是合上了大门,并没有再用钥匙上锁。这代表凶手是和平地进入现场的,有两种可能,要么凶手是被害人邀请进入案发房现场,要么凶手手中有那里的钥匙、可以自由出入,凶手应该框定在被害人的熟人范围内。房间的门锁,并不是很复杂的门锁,相信用橡皮泥或者口香糖拓下钥匙的齿性,便能简单复制出来。
除此之外,警方在被害人书桌的抽屉里发现了姐妹俩的手机。宵宵的最近一次通话对象是她的同学,时间是案发前几小时,她说是为了讨论一些学习上的问题。露露的最后一次通话对象是智瑜,时间稍晚于宵宵和她同学的通话,后面有几个来自智瑜的未接来电,正是发现遗体时,智瑜按门铃无人应门后拨出的电话。智瑜对那通电话的解释是,案发前,露露打电话跟他约好次日早晨再见。
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智瑜前一日还在咖啡店打工,案发那日,他原本应该去学校帮忙排练文艺演出,明知道这些的露露却约了他。何况,夜晚突然发出邀约,露露此举略微显得匆忙,她像是临时决定在案发当日早晨见智瑜。在她和智瑜分别的短短几个小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变故,以至于她非得在那一天约见智瑜?
另外,把两串钥匙扔到露露房间的床底下,凶手反锁姐妹俩的房间,是为了延长发现遗体的时间吗?被锁在房间里又离开了轮椅的宵宵,就算醒来了,也无法有效地向外界求救,若非智瑜当时与露露相约见面,遗体不会那么快就被发现。
若正如我所想的,凶手的目的是什么?拖延遗体被发现的时间对凶手来说,会有什么益处?凶手有意为被害人化妆,弄得那么漂亮,却希望她晚点被发现?再则,凶手为什么要袭击宵宵?怕她碍事,所以先下手为强?还是,宵宵原本就是对方要伤害的对象?如果是后者,为什么宵宵会免遭遇到毒手?
矛盾……对,就是矛盾。凶手的行为显出其矛盾的心理,既有紧罗密布的思维,又有缺乏理智的冲动,这会是偏执还是幼稚?
罗列了一连串的问题,我却一点头绪都没有,明明遇到了关键的心理刻画点,我却拿捏不定自己的观点。我如同站在交叉路口,面对一大群路标,可找不到一个通往答案的那一个。只得让疑问堆积着,我继续翻看资料,又发现了别的问题。
“呐,智瑜,”我指着其中的一张,抬起头问道,“这花,是你送给被害人的吧?”
我指着的是一束放在水杯里的蓝色妖姬,只有七朵边缘点缀着银粉的花枝,被淡色的满天星怀抱,构成小而精致的花束。然而,最引起我的注意的地方,并非是花束的美丽,而是用来盛放花束的容器,那是一个极其平常的玻璃杯,十户人家里大概有六户人家能拿出类似的玻璃杯来装液体。
“是啊,有什么……”
“什么?”伯父意外地看向智瑜,打断他的话问,“那花是你送的?”
见伯父的眼珠都快跳出眼眶了,我将另一张拍到花束的照片推到几人眼前,看样子是刚从院子里摘下的白玫瑰,经过细心的打理,没有一片花瓣枯萎变色,被插入漂亮的花瓶里。
“从这就可以看出,”我指着那张照片分析道,“被害人原本仅仅在餐厅里准备了装饰用的花瓶,她本人的房间里,却不准备做任何的装点。包装精美的花束,怎么看都像是别人送的礼物,若她经常收到别人的礼物并带回家里,她应该会预备一个容器。可她却选择水杯,只可能是因为她暂时找不到装花的容器,又舍不得将花随意乱丢,只得这般将就。也可凸显送她这份礼物的人,对她很重要。那个人,也就是你喽。”
我这边话音刚落,伯父盯着智瑜的眼睛,一字一顿地问:“你知道,她讨厌那种花吗?”
“不对!”智瑜毫不迟疑地摇头,想要否决伯父的话,道,“宵宵说露露喜欢蓝色妖姬和满天星的组合,所以我才送她的,露露收到的时候,很高兴……”
想起女友生前的音容笑貌,智瑜面色浮现出痛苦之色。
“怪了,”见智瑜态度坚决,伯父疑虑地低语,“她的邻居反映了一个情况,说她曾经把这样一束花扔进了垃圾桶。邻居看花像是刚摘下的,又是蓝色那么独特漂亮的玫瑰花,怪可惜的,还问她怎么把花扔了,她只是说不喜欢。邻居以为是纠缠她的爱慕者送错了花的,还偏偏送了人家最不喜欢的花,于是也就不再多问了。”
“哎?”
“我们当初也觉得,她不是把艳丽的花束带进自己房中做装饰的人,因此分析这是凶手留下的花,在案发当晚,碍于面子,她没能推脱掉这不喜欢花束,于是敷衍地拿个水杯装花,准备对方离开后再把花处理掉,可现在……”
听到这里,我忍不住扶额,明白了伯父的未尽之言。难怪伯父反应那么大,想必警方都把“送给被害人最后一束花的家伙”列为第一嫌疑人了,没曾想那竟然是智瑜送出的花束,作为代表恋人间爱情的礼物。这花束的作用如此正常,我揭露的这个现实等于告知警方,他们的刑侦方向出现了纰漏,在无意间给了警方一记闷雷。
伯父用一种“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你送过那女孩花”的眼神盯住智瑜,智瑜则回以“你有问过我吗”的目光,视线相撞之处好似响起了“噼里啪啦”的电火花撞击声。
注意到这些,我赶紧把头埋进资料里,无情地抛弃了左右为难的小部下,背对那对气势汹汹的父子,默不住声地继续往脑袋里塞报告中的文字。时光就在尴尬中挪动,直到我念完了所有的报告,终于无法对身后的情景视而不见,也扛不住了父子两人对望间仿佛快要实体化的霹雳闪光,站起身、拉过智瑜的动作一气呵成,并弯腰向他们道谢和道别。
在离开前,青雪姐姐出声叫住了我。
“少走点钢丝,”她淡淡地说出富含深意的话,“不然的话,终有一天,你会后悔的。”
听到这句类似叮嘱又酷似告诫的话,我无话可答,只能默然点了点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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