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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所谓侦探的那些年之路标 第一幕 介入与初步推理(6)

高跟鞋,原本是为有着身高困扰的男性所发明的“secretshoes”,不知不觉变成了女性眼中最伟大的发明。现在的高跟鞋烂大街了,我身边的每一个同龄人能掏出好几双,每到学期初、末,垃圾桶里就被同学们扔了不少双掉漆或损坏的高跟鞋。在我几年前的思想中,男性穿高跟鞋是无奈之举,女性穿高跟鞋走就是自讨苦吃。高跟鞋的作用无非是增加气场,使自己的海拔看起来更高,要是搁在推理小说里,那会落得个“足迹分明”、“利于鉴别”之名。但这个麻烦的鞋子,可以是成熟的代表,因为成功女性中,多数都是踩着高高的鞋跟走向辉煌的舞台,迎接无数闪光灯的洗礼。就因自己看来都如此幼稚的看法,我莫名其妙的,也开始穿这种鞋子了,并喜欢上了鞋跟敲击地面的声音。

一直起个大早的宿管阿姨,在值班室里面翻阅学生的借物记录,发黄的纸张在空中划着一道道弧线。见阿姨注意到了楼梯口的我,笑着点了点头,我打了个招呼,走出宿舍大楼的正门。

路边种植的香樟树,黄褐色的树干跟站姿挺拔的军人一样,伸展绿色的枝叶,屹立不倒地迎接所有通过这里的人,我贪婪地吸了一大口清新的空气。

这所医科大学依山而建,每次走在校园里,抬头便是广阔的天空和满眼的绿意盎然,淡蓝与墨绿构成连接天地的图案。虽然平时空闲的日子里,约上朋友爬山踏青很方便,但夏天最热闹的时候,无数的大白蚁拍着翅膀来造访,吓得女生们经常哇哇直叫唤,个个以刘翔跨栏的姿态,迅速避开所有障碍物,去寻求薄薄蚊帐的保护中。刚认识莹丽的那年就遭遇了这般“灾难”,她挥着手喊“让我来”,当我们以为她要英勇地挺身而出,她却一刻不迟疑地钻进蚊帐里,动作之流畅到一气呵成,令全体宿友叹为观止。

当时最为呆如木鸡的那个人,便是我。原因无它,本来是我要鼓起勇气把白蚁赶出去,听她一喊,刚想把这份责任光荣地让给她,然而一道身影从我身边擦了过去,她跑掉了,我则僵在原地足足十多秒钟。

摸了摸面颊,那里的手感硬邦邦的,不禁哑然失笑的我突然惊觉,这是接下这起案子之后,自己第一次发笑。只要往上挑动肌肉,习惯这样的动作后,很容易让自己如同在笑一般。

唉,走个路能想那么多事情,我算是用脑过度,以至于思维发散到收不回来了。

按照智瑜的讲述,露露喜欢穿高跟鞋,是不是她的一种小大人心态的体现?想来也是,独自照看甚有残疾的幼妹,使年纪轻轻的她不能不成熟,故从装着打扮到行为举止都苛求自己。

高跟鞋这项发明跑离了初衷,这起案件会不会也同样偏离了凶手原来的打算呢?

窒息这种死因,特别是用枕头捂死,多是冲动杀人的结果,被负面情感支配,一时间气血上脑,抓起身边的东西就像被害人扑了过去,等凶手清醒一点的时候,却已经铸成大错了。所以,懊悔的凶手才想要竭尽全力去补偿,让她以一种世所罕见的姿态离开这个世界?

我放着高跟鞋这项利器,敲击着我闭着眼睛也能走的石板路,任着我自找的苦头,和星星点点分布在前后的同学们,纷纷走向每一个人计划去的方向。

夏洛克·福尔摩斯在推理的过程中可以不进食,我却是个凡人,挨不过腹里的打鼓。

阳光还是那样灿烂,花草还是那般生机勃勃,只可惜,这样的活跃无法感染万事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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