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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马 第14章 万卷经书

小说:信马  作者:夫人莫催  回目录  举报

经书之所以叫经书,是因为他作为探索家第一次夜里探索,找到了一本经书。

探索家的主要任务是探底夜,而不是捕捉夜行动物做成标本卖给博物馆,或者给联邦的大人物家里增加一些点缀。

在经书的世界里,探索家是联邦最纯粹的一群人。

白昼是联邦,夜里是另外一个世界。

探索家所拥有的一切超乎寻常的力量其实都来自于夜里。

探索夜,发现夜,了解夜,解读夜和夜里出现的一切事物。

这就是探索家的全部。

经书给他力量,也给了他名气。

他一度狂妄,直到在一次探索中身受重伤,然后被剃刀所救。

剃刀建议他加入特安组。

然后他就来了。

两年前经书加入公安三课特安组之后,他才知道探索是双向的。

探索家们源源不断的从夜里带回资源和力量,而夜里也有一股不知名的力量逐渐渗透进了联邦。

这就是刑侦学所说的洛卡尔交换定律。

这股不知名的力量在联邦中隐藏的非常深,没有知道它会是什么,只知道它能以任何形式出现在任何地点,然后影响到联邦民众的正常生活。

公安三课研究组最终给出的结论是,这是一种认知即存在的力量。

力量的载体可以是任何东西,一旦力量确定了自我认知,它就会变成它所认知的事物,然后以一种符合逻辑的形式,深入联邦的任何角落。

特安组就是为了消灭这股力量而存在的。

至于那些消灭不了的,就只能监视,甚至想方设法的让力量的影响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月如就曾经是剃刀和嘉宾的监视对象。

她是一位母亲,丈夫富有,女儿乖巧,很幸福的一家人。

她现在还是一位母亲,丈夫木讷,儿子漂亮,刚刚买了新别墅。

如果放在联邦影视剧里,这就是个烂俗的故事。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谁拦得住?

经书知道事情根本没有这么简单,所以他有点紧张。

即使离目标这么远,即使躲在高塔的钟楼里,他还是紧张。

紧张到手里的狙击枪都有些拿不稳了。

腰间的紧急通讯装置突然震动了起来,经书迅速的拿了出来,上面只有闪电发来的两个字。

快跑!

经书毫不犹豫的收起狙击枪,沿着高塔的楼梯拼命的向下跑去,木质的楼梯被在他的踩踏之下微微变形,然后迅速的恢复原状。

十六层,一分钟。

如果一个狙击手带着沉重的设备还能保持这个速度,四军区的长官估计要打破脑袋来抢他。

拉开高塔年久失修的大门,经书看着眼前漂亮的白发少年,知道自己不用跑了。

打开门如果迎来的不是阳光,那就是黑夜。

经书毫不犹豫的开了枪,巨大的轰鸣声惊飞了小区绿化林里孵蛋的乌鸦,乌鸦嘎嘎的叫着飞向了远处。

乌鸦飞的太急,鸟窝都被带翻了。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鸟蛋啪的一声掉在了地上,蛋黄蔓延开来。

经书的脑袋也蔓延开来。

...

......

布一推开家门的时候,屋里的寒暄依然在继续。

邓小姐和母亲月如聊的正欢,两个人已经从景色已经聊到了美食。

“阿拉同你讲哦,楠井街有家生煎,那个味道,好吃的不要不要的。”

“是么,那有机会我可一定要去尝尝,我听说,第七区的裁缝是联邦出了名的巧手,很多有钱人都专门跑到哪里定做旗袍呢。”

自从有了布一这个儿子,月如更加喜欢穿旗袍了。

“那还真是巧的很,我就正好认识一个老裁缝,到时候一定给布太太好好做上那么两身衣服,让你家先生,稀罕的不要不要的。”

“老布哪懂什么衣服,还不是儿子喜欢。”

月如看到布一竟然推门而入,眼光不由自己的看向了儿子。

我儿子还是那么漂亮。

布一换了拖鞋,看了看依然靠在窗边的恒思,再看了看四处打量家里装修的恒生。

这就是个小孩。

恒常,恒久,恒生,这一家人的名字取得,真有点长命百岁的意思。

还是恒思更好听一点。

布一这样想着,向恒思走了过来。

“读书破万卷,下笔有如神。我刚出去转了一圈,就在你说的高塔下面,竟然捡到了一本经书,可惜我看不懂,要不你帮我看看?”

布一掏出一本破旧的经书,书皮有些破旧,书页都已经发黄了。

应该是有些年头了。

恒思觉得这本书很新,新的就像昨天还在一起开会的同事。

她眼圈有点发红。

“你运气真不错,说不定是哪位前代高僧的遗物。”

恒思笑着把经书接了过来,然后随手翻看了几页。

“内容有点深,我看不懂,我大学时期有个同学就是专门研究古代文学的,要不我拿回去,找他给你翻译一下?”

恒思决定赌一下。

这本经书,可能就是战友最后的遗物了。

“送你了,我随手捡来的,留着也没有什么用。”

布一转身离开,像个晚辈一样乖巧的坐在了恒常的对面。

“叔叔,你平时看书么?”

恒常的打扮是典型的金融精英,深灰色的西服被熨烫的整整齐齐,头发梳的一丝不苟,就连坐姿,也是端端正正。

“看,金融行业竞争太激烈了,无时无刻都需要学习。”

恒常扶了扶金边眼镜,然后习惯性的抹了一把鬓角,看得出来,这是一个非常注重外表整洁的人。

“那您看经书么?”

布一身子微微前倾,离恒常更近了一点。

“不看,金融类的书都看不过来,哪有时间看经书,再说,经书里面古文太多,我根本就看不懂。”

恒常端正的坐姿突然有点松垮,他顺势靠在了沙发上。双手张开,搭在了沙发靠背上。

并拢的双腿的姿势也改成了二郎腿。

脚尖的方向,正冲着布一的小腹。

“谢谢叔叔,我刚刚捡到一本经书,本来想向您请教一下呢。”

布一遗憾的站了起来,转而向恒久走了过去。

如果说邓小姐风姿万千,把一个成熟女性的魅力展示的淋漓尽致。

那么恒久就是一朵含苞待放的百合花,清纯可人。

“恒同学你好。”

“布一同学,你好。”

“听说你是中文系的,我正好有两句诗向你请教。”

“万卷古今消永日,一窗昏晓送流年,是什么意思?诗中的万卷,是万卷经书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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