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红楼综视:开局兵围神京一战封神 第十四章 这还是人吗?顾千帆看呆了

两百白马义从和八百陷阵营蓄势待发,紧跟贾琮之后。

一-个个都无比淡漠,眼-神之中杀气流露,使人不寒而栗。

“陷阵之志,有死无生!”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

蛮人首领野先也看到了白色洪流般冲出的贾琮。

他先是显得震惊,他没有想到这个时候还有汉军将士敢出城野战。

虽然看起来气势不错,但人数只有千人左右。

自己虽然攻城损失不小,但却还有三万多蛮军精锐。

这-种局面,他想不到自己能怎么输!

他精神振奋,仿佛看到无数功劳、财富、女人在向自己招手。

“浑屠休,你带领麾下一万骑兵拿下此人,给我狠狠的杀散他们的胆子!”

野先一声令下,前方的军阵之中便有万余骑策马而-出,呼啸着迎战,向着贾琮冲锋而来。

蛮军将军浑屠休一马当先,只片刻便来到了贾琮的身-前,举起手中数十斤重的狼牙棒,便锤向了贾琮的头颅。

浑屠休是野先手下第一勇将,有杀狼博虎的神力!

曾经一棒打碎一头猛虎的天灵盖!

城墙上的牛继宗等人看到这一幕,都是心中一凉,贾琮和黑龙旗的出现虽然极大地振奋了汉军士气。

但贾琮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面对浑屠休不过送死而已!

牛继宗和石光珠等人纷纷大喊:

“贾家小子,小心!”

而一旁野先则冷笑着道:

“就让浑屠休打碎那小子的天灵盖,马上汉人的神京-城就属于我们了!”

贾琮看到了野先的冷笑,也听到了城墙上的呐喊,还看到了无数汉人士兵眼中渐渐熄灭的火焰!

他长啸一声,十倍吕布武力运转全身,顿时感-觉自己可以刺破这天,砸破这地!

吕布的戟法也在心中流转。

电光火石之间,贾琮只是猛-然用长戟砸向身-前的狼牙棒,两者相交,天地都仿佛宁静,

只见狼牙棒被长戟上的巨力震成碎铁片击飞,瞬杀浑屠休身后蛮人铁骑数十人。

而浑屠休和他的战马已经消失不见,原地只留下一堆四分五裂的碎肉和血雾。

竟然一击把浑屠休打爆了!

!!

这一幕,让汉军将士和蛮人士兵都看呆了。

都忍不-住揉揉眼睛,自己是否看错了?

野先也是面目狂变,神情震惊到扭曲!

麻了!

呆了!

这还是人吗!

浑屠休已经是他帐下勇将,就是他自己没有几十招也拿不下!

但居然被眼前的汉人小将给秒了。

秒了也就算了,还直接打爆成一堆碎肉,连战马同时消失不见!

就算是前朝的霸王项羽、超级猛将李存孝也做不到啊!

而这汉人小将才多大?看起来不到二-十岁!

竟勇猛如斯!

这是何人的部将?

其实不仅野先傻眼,连城墙上一-直关注的牛继宗、石光珠,四王八公十二侯的后人也是纷纷傻眼。

这等勇力,就是先荣国公再生,也做不到吧!

难怪贾家为他出动黑龙旗!

他们看着已经成了一团碎肉的浑屠休,感-觉好像在做梦一般!

太……

不可思议了!

汉军将士则是士气大振!

有如此将军统领,还怕什么蛮人!

而战场上贾琮则是没有丝毫的迟疑,

一击得手之后,瞬间冲进蛮人的军阵中,长戟舞成密不透风的包围圈,杀气凛然,红色披风荡漾!

长戟带着残影,在周围横扫,寒光闪耀之间,只见血光四溅,擦着就死,挨着就亡!

没有一合之敌!

扑通扑通的落-马声不绝于耳!

只是数个呼吸之间,数百名蛮军精骑,连贾琮的脸都没看清楚,便纷纷身首异处,死得惨不忍睹!

鲜血伴着肠子碎肉,撒了一地血污,只留下战马受惊般的嘶鸣嚎叫不止。

白马义从和陷阵营也如同幽灵一般紧跟贾琮身后,无情地收割着蛮人生命。

在他们的长戟之下,也没有一招之敌!

尤其行进间军阵配合默契,千人如同一人!

贾琮默不作声的收割着蛮人精骑,片刻之间便凿穿敌阵,从这头杀到那头。

转瞬间,

蛮人万人骑兵已经损失过半,而贾琮一人杀死近两千人。

死在他手上的就没有完整的尸首,一-个个肠穿肚烂,无比凄惨!

此时,

剩下的五千蛮军骑兵终于扛不-住了,一-个个眼露恐惧,骑着马四散开来!

而城楼之上的牛继宗等人则是仰天长笑,笑的眼泪横飞:

“好啊!好啊!不愧是荣国公的后人,堪称我大汉第一勇将!”

石光珠更是拉过城楼里一-个皇城司监军,指着贾琮道:

“顾指挥使,你好好看看,别忘了向太上皇给贾校尉报功!”

皇城司指挥使顾千帆是东城门战事的监军,不会插手打仗,但会监督将士以及核验军功。

贾琮太猛了,石光珠怕报上军功会有人不信,所以拉着顾千帆亲自来看。

皇城司是直属太上皇的心腹,他们的话没人怀疑。

而此时的顾千帆也像见鬼了一般,只见贾琮在蛮军中犹如战神一般,横扫千军。

蛮军死伤惨重,还死的无比凄惨!

“这还是人吗?”

顾千帆自己也是练武之人,也见识过很多的武将和高手,却从没见过贾琮这般武勇之人!

他简直看呆了!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红楼综视:开局兵围神京一战封神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