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日偏斜,青牛踏上了离开铁甲镇的官道。
林玉娇简直比一只出笼的小鸟都要快活,就像是童年般无忧无虑,甚至比童年还要好,毕竟童年可没有心上人陪着呢。
她现在只感觉到快活。
时而在路上走,时而在天上飞,时而趴在心上人怀里低声呢喃。
没什么人比她更加快活。
但萧玄奘这种人是不可能快活的,心里始终有事。
一个人活着,美人,美酒,财富,权力,都无法让他快活的时候,岂不是活得很痛苦?
他果然很痛苦,因为美人、美酒、财富、权力,他都有了,而且,他不是一个贪心的人。
当然,他也贪心,但他贪的不是世间的荣华富贵、江山美人。
世间荣华富贵、美人江山,他随时可以割舍。
之所以没有割舍放下,只不过是因为他不喜欢对他的好的人因为他的放下而受到伤害。
所以,他宁愿自己痛苦。
小小年纪,就有了难以避免、难以割舍放下的痛苦,岂不是太惨了?
可有些人活着,就是这样惨。
兴许,太多人的都是这样忍受痛苦才能活下去。
天生人,居然是为了让人忍受痛苦?这就是生命的代价么?
一点点的欢愉就能让人觉得活着真美好?
萧玄奘没有答案。
他认为兴许是自己经历不够多,还不认命。
认命的人大概不会觉得痛苦吧?
既然都认命了,就放弃了防抗,放弃了希望,怎么会痛苦。
林玉娇蜻蜓点水似的亲了萧玄奘一口,满脸羞涩,偷偷四处张望,生怕被人看见似的。发现官道上的人都没有注意,暗暗窃喜,就像是一只偷到了老母鸡的小狐狸,大大的眼睛眯成月牙儿。
萧玄奘无声笑了笑。
他活着,至少还是能令人快乐的,这不就值了,不是么?
不过,他活着,大概也让很多人不痛快吧。
但活着岂是人人都能痛快的?
有人快活,就有人痛苦,这才是人生。
林玉娇小声说:“师弟,你发现没有,有人在跟踪我们呢?”
萧玄奘点点头,道:“跳梁小丑,暗地里的老鼠,没什么可担心的。”
林玉娇嗯了一声。
萧玄奘岂能不知?
不过,他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除了和林玉娇对视的时候,他的眼神都是空空的,好像已经到了云端之上那虚无缥缈的某处。
凡间的一切,似乎都没有落在他眼里。
林玉娇没有说话的时候,嘴也没有闲着,嗑瓜子,或者吃一些很好吃的水果,或新鲜,或已经晒成干。
她不时也会塞一颗果子进萧玄奘嘴里。
每当这个时候,她都会问:“师弟,听说你喜欢独吞?”
萧玄奘莫名感觉放松了。
女人总是好的,至少对某一个男人是好的。
何况是林玉娇这样的美人呢?
她身上散发着自然的幽幽处子香,脸蛋也时常红扑扑的,时常有笑声,或偷偷笑,或吃吃笑,或咯咯笑。
她当然也会伤心,毕竟是一个多情善感、不谙世事的女孩子。
比如她看到路上有人穿着破衣服,就会胡思乱想,忍不住就拿银子施舍给人家。
比如看到落叶,会吟诵两句诗,幽幽一叹。
两人也不是一味赶路,毕竟,他们连要去哪儿都不知道,只是在路上,只是走着。
偶尔会停下来,在有美丽风景的地方听下来,欣赏风景。
没有柴米油盐的卑贱,没有生老病死的折磨,没有狂风暴雨的威胁,任何女人大概都是高贵、自信、优雅的吧。
林玉娇无疑是一个高贵、自信、优雅的女孩。
但世事岂能让人都如意?
在看到一个一脸胡子的女子后,她心情莫名低落了。
萧玄奘轻声问:“师姐,怎么了?”
林玉娇大眼睛中已经有泪光,小声说:“师弟,你听说我大哥……变了吧?”
萧玄奘抓着她的手,笑着说道:“有些人,看着是男人,其实魂儿是女人,这是上天造物的时候弄错了。大舅哥只不过是把上天的错误纠正了,没什么不好。你说呢?”
林玉娇突然笑起来,掐了他一下,道:“都是些邪门歪理!师弟,你学坏了!”
萧玄奘在她耳边吹了口气,说:“还有更坏的呢,师姐,想不想试试?”
林玉娇嘤咛一声,低着头,捂着脸。
萧玄奘哈哈笑起来。
少女的忧愁终究是来得突然,去得突然。
林玉娇很快又快活起来,叽叽喳喳的,就像是一只不知疲倦的黄莺。
萧玄奘几乎习惯了孤独和寂寞,不过,有这样一只漂亮又温柔的黄莺陪着,岂不更好?
没有人喜欢孤独和寂寞。
只是,没有选择。
……
……
孙不凡远远跟着萧玄奘。
他不相信萧玄奘没有发现,只是不在乎。
他倒也不觉得无聊,心里反而快活。
他的‘狗子’又回来了。
狗子,只要不死,岂不是都会回来?
不过,这狗子当然不是狗子,是李乘风。
李乘风也没有趴着,毕竟,他不是狗子。他不是狗子,自然也没有必要拴着狗链。
但他也是狗子,跟在孙不凡身边。
人,有一种可悲的奴性。
一旦习惯了这种奴性,反而离不开。离开了就不舒服,总想回到那个圈子里,让那条细线拴着。
就像跪久了的人,不知道人居然还能站着。
孙不凡说:“你猜萧玄奘现在在想什么?”
李乘风不是狗,当然会说话,说:“大概没在想什么,很快活吧。毕竟,林玉娇并不丑。”
孙不凡摇了摇头,脸上带着同情、不屑的笑容,道:“狗子就是狗子,怎么能理解人的想法呢?萧玄奘啊,有太多光芒,太耀眼。可有光明就有黑暗,他的黑暗就在他心里。光芒有多耀眼,黑暗就有多阴暗深沉。”
李乘风似懂非懂。
他实在想不出萧玄奘这样的人还有什么阴暗?
要什么有什么,要怎样能怎样,内心不该是如那春日阳光一样灿烂吗?
孙不凡说:“我知道你没法理解。但不要紧,反正也无所谓。一只狗子,开心活着就好。你已经是狗子中最舒服的了,居然还有名字?居然还能盗墓?盗墓的都是土耗子,你居然成了一只狗子,非常了不起了!”
他拍了拍李乘风乱糟糟的脑袋,接着说道:“可惜就是太胖。可怜的李狗子哟。”
李乘风似乎变成了一只狗子,不会说话了。
他也没什么表情。
毕竟,狗子一脸都是狗毛,不是人,哪儿有什么表情呢?
孙不凡越来越快活。
他几乎是第一次享受这种人上人的痛快!
他感觉自己应该多养几条狗子。
他发现自己居然有养狗子的天赋?!这天赋兴许比萧玄奘更加厉害!毕竟,萧玄奘连一条狗子都没有呢!
这么一想,他内心更加快活,不由自主就哼起了孙天才给他哼过的古老歌谣。
他瞄了一眼李狗子,说:“你知道现在有多少人跟着萧玄奘么?”
李狗子摇头。
孙不凡说:“其实我也不知道,但我知道除了我以外,至少还有一个人跟着。你想知道那个人是谁吗?”
李狗子点头。
孙不凡说:“那个人是青衣殿暗部的杀手,虽然只是武神,但千年来,至少一千三百个很厉害的武神死在他手里。你想不想知道他的名字?”
李狗子点头。
孙不凡说:“他叫李未然。居然是李狗子的亲戚?唔,都是狗子吧?”
李狗子不摇头也不点头,更不说话。
……
……
李未然觉得让他来刺杀萧玄奘简直是大材小用!
他从不怀疑青衣殿最尊贵的殿主的判断。
但这一次,有些怀疑了。
他应该去刺杀堪比神魔的高手!而不是来杀一个不足二十的小屁孩!
他身穿一袭青衣,背着黄色的布包,风尘仆仆,就像是一个赶了许久路的普通人,普普通通,没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
即便是那些拦路抢劫的强盗,估计都不会多看一眼。
既没有绑票勒索的价值,身上又没什么值钱的玩意儿,要么一刀杀了,要么当个屁放了。
但他却是有一双很美丽的手,比大多数女人的手都要美丽。
一根根手指修长洁白,毫无瑕疵,指甲也修剪的十分合适。
这样一双美丽的手,居然出现在一个如此的平凡普通的男人身上?
这本身就是一种破绽。
但他也不是一般的杀手。
虽说是刺杀,但他喜欢在大庭观众之下,硬碰硬击杀目标!
尤其是刺杀萧玄奘这种声名盖世的少年俊杰,更是要在一个非常热闹的地方下手!
前方不远处就是奉天城。
他知道明天那里会很热闹。
因为奉天城最有钱的钱百万要比武招婿!
这么热闹的事情,萧玄奘兴许不感兴趣,但跟着萧玄奘的女人一定感兴趣!
女人总是喜欢凑热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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