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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者群英传之木兰传奇 第一百四十四章 风与月

青年看婉儿又望向自己,以为这位上官大人还意犹未尽,于是振奋一下,用两手隔着锦被,给婉儿按摩,缓缓加力。

“崔郎,夜已深了,你不累吗?”

“难得有机会亲近上官大人,哪里会累?”

婉儿被他逗得哈哈大笑。看婉儿欢心,崔郎又踊跃起来,他再次掀开锦被,直接把手指按在婉儿的小腿上。

“小人时刻感念着上官大人的提拔之恩。我只是一个从七品的左补阙,若不是大人青睐,哪能蛴身北门学士,参与编纂《三教珠英》。”崔郎言辞诚恳。

“崔郎,你出身很好,又是进士及第,只要积极任事,武后重贤选能,总会有你的机遇的。”

“皇朝得五品者方升士流,”崔郎叹息一声,“循规蹈矩的步步升迁,太慢了。”

婉儿点头,没错,仕途如果靠积跬步求发达,稳是稳了,怕是熬成白头翁也未必能到五品。

“上官大人,我听说,天授圣图其实是太常卿武大人(武三思)暗中授意安排的。为官如果能遇到这样的机遇那可是一步登天啊,怪不得如今朝野上下都传言武大人要取代豫王呢。”

婉儿一下子把脚从他手中抽了回来,缩进锦被里。“你如果真想在仕途上大步快进,还要保自己安稳,那么你最好记住,有些事,看破不要说破,否则……”

崔郎碰了个钉子。他一直秉持的信念是,欲求仕途猛进,一要舍得,二要入圈。

舍得就不必多说了,只要有上进的机会,他可以将自己随时奉上。

入圈更是大有学问,要人情练达,更要广结人脉,尤其是身居高位的权贵们,入了他(她)们的圈子,自能一路都有贵人照应,顺风顺水,步步高升。

如今他已攀上婉儿这棵大树,她掌握着当朝最高机密,有些讯息只要她肯吐露一二,点拨他一下,足以省却他数年的奋斗艰辛。

所以他今晚一蒙召唤,就格外卖力,殷勤备至。

满以为可以借机更进一步,多探知一些权贵的秘闻,能参与其中更好,苦心积虑的向着最核心的圈子再挪近点儿,却被怼回警告了一番,这是明显还不能接纳自己入内,唉,看来自己是太心急了些,没有把握好分寸。

不过崔郎确实是个好苗子,骨骼柔软,转圜极快,赶忙切换了话题。

“多谢上官大人教诲,崔郎谨记不忘。哦,对了,我在长城这些日子,瞭望塞外风光,见识这里的风土人情,颇为感慨,于是做了一首律诗,想请大人不吝指点。”

听说他新作了律诗,婉儿立刻来了兴致,她本就嗜诗如命,也很擅长作诗品诗,而且这位崔郎的文采可是很受夸赞的,不然武后怎会点他为进士。

当初她能看上他,可不单是因为他年轻又长了一张俊脸,他的才华也是婉儿所欣赏的。不然的话,只一副锦绣皮囊,婉儿可不会动心。

于是,崔郎就将自己在长城上的新作朗朗诵读给婉儿听。

这是一首五言律诗,共有四联,是崔郎在长城巡视数日的感悟汇集而成。他是享惯了舒适富足的文人,边塞的苦寒和戍边将士的艰辛给了他极大的震撼,他这首诗作描摹了边塞风景、塞外大战、送家书的驿卒和后方守望的妻子这些场景,着实令人感动。

婉儿听后,很是嘉许,笑道:“好诗!其中那句,殷勤凤楼上,与此刻倒很应景。回长安后你将诗作用飞白体好生书写了呈上来,我让人编入集中。”

崔郎连忙拜谢不已。

婉儿又问:“这诗可有名字?”

崔郎何等乖巧,立刻作揖,求婉儿题名,婉儿抿嘴一笑,略一沉吟,说道,“这首诗写尽了边塞的艰寒苦愁之意,就叫边愁可好?”

崔郎又拜,“上官大人所赐之名,正好切中此诗的题眼。”

婉儿微笑,“崔郎,你我如此亲近,你别上官大人叫个没完了,你就叫我婉儿吧。”说完略微停顿了片刻,又道,“你方才说起武大人的事,我倒想问问你,依你之见,此事能成吗?”

崔郎立刻回道:“容我妄断,此事难成。”

哦?

婉儿心底一凉,她予武氏一族已投入颇深,“为何难成?”

“依常理论,姑侄与母子谁亲?武后立子,则千秋万岁之后,配食太庙,承继无穷;立侄,则未闻侄为天子而祭祀姑姑太庙的。”

婉儿望着崔郎,微眯了一下眼睛,这几句论断着实切中要害,如果能借一个合适之人,在恰当的时机说与武后,可能瞬时就决定了一件关乎社稷的大事。

退一步想,即使没有人进谏,以武后之能,这个道理也终究能掂量清楚。

看来,自己也要早下决心,莫为一时的情愫昏了头脑,人生处处都要未雨绸缪,才能为今后的日子铺好路。

婉儿伸出手去,用掌心抚摸着崔郎干净的面颊,随即指尖抬起他的下颌,仔细端详着手中的这张脸,心想,好生鲜嫩的一张俊脸,见识和才华也算不凡,就是太过圆滑,少了几根硬骨头,因此稍欠了些男儿气概。

呵呵,男儿气概……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能得这样一个青年才俊如此尽心侍奉,做女人才有情趣。

婉儿已歇息了一炷香的功夫,看着眼前这张脸,婉儿又有些心动了,便勾着这张脸的下颌让他靠近来,想先亲亲他……

突然头顶哗啦一声炸响,灰泥带着折断的木梁扑簌落下,砸翻了地下的炭火铜炉。

婉儿惊得花容变色,抬头一看,屋顶出现一个脸盆大的破洞。

暗夜宛如幕布,上面点缀着几颗黯淡的星星,寒风呼啸着灌入房中,几处烛火顿时被吹得狂舞,转瞬之间大半烛火就熄灭了,屋内陷入一片昏暗之中,只剩屋顶破洞中投下清冷的月光能略微照明。

夜空中传来翅膀拍打空气的声音,在破洞的位置,出现了一张无比丑陋狰狞的兽脸,满脸黑毛和层叠的褶皱,硕大的尖鼻,招摇的大耳,深陷的红眼窝内两颗眼珠在夜色中熠熠发光。

被这双眼珠一盯住,屋内的两人都感觉从头顶沁凉到了脚趾,缠绵的气息荡然无存,崔郎甚至吓得尖叫了一声,一把扯下已撩起的床帏,把两人罩在床里,似乎这样就能躲避这怪兽了。

一下子失去了视野,其实更增危险。

蠢货!

婉儿气得骂了一句,把锦被甩到一边,撩开帷帐,放着酒壶和酒杯的案桌正挡在床前,婉儿抬手将案桌连同上面的酒具都掀到一边,哗啦一声脆响,估计那珍稀的青釉壶和玛瑙杯都被摔碎了。

婉儿光着身子跳到地上,小心的避开地下散落的炭火、泥块和断梁,几步到了屋内的一角,那里有她外出穿的衣裙和靴子。

内衣早不知落在床上的何处了,婉儿管不了那许多,在那双发光的眼珠注视下,快速的将衣裙套在身上,赤脚蹬进靴子。

这时,屋外传来急切的敲锣警报声,还有许多卫兵的吆喝声,窗棂上出现了火把的光亮。

长城守卫军的反应还真是够快!

那飞兽在破洞上又撞了两下,屋内又落下许多灰泥和断裂的木梁,破洞已经被扩大,屋顶几乎要坍塌了,飞兽眼见着就要闯入屋内了,一团火光突然炸裂在飞兽的身旁,把它震得趔趄起来,在空中失去了平衡,歪向了一边。

飞兽紧扑腾了几下翅膀终于稳住了身体,一侧身子被火药熏得焦黑,受创不轻,它发出一声尖利的叫声,扑打着翅膀飞远了。

保护好上官大人!

屋外传来疾呼声,随即屋门被撞开,一个小个子裹着一阵风冲了进来,抬头望向屋顶的大洞,又转头四处打量屋内,待看见屋角站立的上官婉儿时终于舒了一口气。

婉儿见这小个子卫兵如同一个蹴鞠般弹进屋内,脸上黑扑扑的,头发乱蓬蓬的如鸟窝,就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小子,偏装得像大人儿一样,愣头愣脑的,不禁好笑。

不知道惊走了屋顶怪物的是不是他。正想盘问一下,床帏那边突然动了一下,小个子立刻警觉起来。

“不好,魔兽躲进了床里!”

他从系在腰上的口袋中快速掏出一颗黑乎乎的圆球,就要往床上掷去。

突然口鼻间闻到一股香气,一只柔软的手捂住了他的嘴,另一只手按住了他即将投掷的胳膊,随即上官大人的脸凑到他耳旁,香气愈发浓郁了,丝丝钻入他的鼻腔里。

“小战士,别乱叫,那怪物已经飞走了。”婉儿强忍着笑说道。

“那里是?”小个子手指着床,还想探个究竟。

“嘘……”婉儿用一根手指抵在唇中间,示意他噤声。

“等你以后有机会的话,自然就懂了。”婉儿道。

小个子懵懂中有点反应过来了,又见弯着腰的婉儿胸口那里雪白的一片,十分亮眼,瞬时连腮帮子都红透了,他急忙转身,逃也似的出了屋子。

婉儿哈哈大笑起来,在他背后叫道:“多谢你啦!小英雄!”

屋外马声嘶鸣,人群聚集得越来越多。

婉儿整理了一下衣裙,把头发用手拢了拢,取根丝带束好。打量一下自己,外表看起来还算得体。

她冲着床上沉声道,“莫再弄出动静!”然后转身到了屋外。

外面已擎起一圈火把,守卫军士兵们绕屋子围成了一圈,中间几个校官簇拥着一匹白马,马上端坐着李信将军,数日不见,他显得瘦削了不少,冷峻的面容不怒自威,背后那把阔剑在头顶上方探出,煞气森然。

看婉儿安然无恙出来,李信在马上微微躬身,甲叶作响,“魔种愈发猖獗,奈何长城的高墙也无法阻挡这种飞兽,幸好无人受伤,只是让上官大人受惊了。”

婉儿还了一礼,“多谢李将军及时赶到,长城的将士们训练有素,反应迅捷!这次多亏了一个小战士及时出手,不然那狰狞的飞兽就要扑进屋内了。”说着,眼光在四周的士兵们中搜寻,却没有发现那个小个子。

李信与马前的一个校官对望了一下,那校官笑着跟李信说了句话,李信点头,对婉儿说:“那小战士叫沈梦溪,是这位中队长何安的属下,确实是他最先赶到伤了那飞兽,事后我自有嘉奖。”

“我见那飞兽被一团火光炸到了,又见沈梦溪手握着一个黑球,莫非那黑球就是武器?”婉儿好奇。

校尉何安拱手道:“回禀上官大人,那黑球确实就是沈梦溪的独门武器,那是他自己发明的黑火药爆弹。”

“哦……”婉儿回想了一下,“看起来挺有威力的,如果能改良推广一下,或许在战斗中能发挥奇效。”

李信微笑点头,“上官大人高见,我也正有此意。目前士兵们的武器配置,除了弓弩就是刀盾了,一旦弓弩无法阻挡魔兽们突进,将士们就只能使用刀盾与魔兽近身肉搏了,魔兽凶猛,士兵们必有伤亡。沈梦溪这种黑火药制成的爆弹正好可以弥补这个短板,在魔兽们近身前给它们投上一轮,这东西一炸就是一片,必然可以大量杀伤魔兽,从而大大减少我军士卒的伤亡。”

李信低头对何安道:“此事便由你去办,我再拨给你一个小队,将沈梦溪也编入这个小队。限你二十日内将这个小队配置上黑火药爆弹并完成投掷训练,到期操练,我来检阅。”

“喏!”何安躬身领命。

李信提高了声音又道:“魔兽已经来袭,从此刻起,弩手小队的巡逻频次加倍,长城进入一级战备警戒状态,将士们辛苦!”

“喏!”众人齐声应答,铿锵回响。

李信又吩咐一个校官,安排卫兵在上官婉儿的府邸四周不间断值守,并尽快找来工匠,对破损的房屋进行修缮。

安排已毕,李信对婉儿说他还要继续巡视,请婉儿先到其他屋内歇息,然后拨转马头离去。

婉儿目送着李信远去,看他白马银甲,指挥若定,军令如山,那种磅礴的气势令人仰目。

朔风边关,峥岭烽台,暮笳吹塞月,晓甲带胡霜,此情此景真值得长歌一曲。

一阵风起,带来大漠的沙土,吹得婉儿迷了眼,连嘴里都进了细沙,她连忙背过身去,揉了揉眼,又低头往地上吐了两口,转过身来后发现在她周围几个守卫的士兵动也不动,显然是对风沙扑面习以为常。

婉儿不禁感慨,又想起方才听过的《边愁》,看来也真只有在长城,才能铸就男儿的铮铮铁骨,这些铁血的汉子本就是长城的一部分。

方才得了李信指令的那个校官过来请婉儿到旁边的屋子歇息,她安排士兵们先把宅邸内的废墟清理干净。

婉儿想到了屋内还藏着崔郎,那个歌舞升平的长安城里养成的贵公子,真是两个世界塑造出两种截然不同的男人。

自己还得为他周旋一番,可是众目睽睽之下,看起来恐怕掩饰不住呢,自己的传言怕是要在长城这边流传开来了,就像在长安宫廷里流传的一样,她的梅花妆就被编排出好几种传言来,有的简直荒诞。

这些,婉儿并不在乎。

今夜,她居然被一头魔兽搅了好事,这种遭遇也真是独一无二了,够新鲜,够刺激。

今夜,她还领略了另一种男人铁骨铮铮的凛然之气。

这个夜晚还真是多姿多彩,婉儿笑了。

抬起头来,天空依旧如幕布一般黑暗,长城和长安都是她的舞台,人生如戏,必须精彩。

那片星空下应该就是长安城,自己离开的这些日子,不知道武后过得怎样,她们已经相伴走过十二年了。

胆大浪漫如婉儿,也不会想到,身在长安城的武后,竟然也遭遇过魔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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