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丝清风扑面而来,仿佛一条条无形而冰冷的泥鳅在空气中缓步穿行,在这流火的六月里,算得上是极其奢侈的物事了,万里碧空徐徐飘来了几朵墨黑色的云彩,紧接着一道闪电掠过,仿佛要把天空一分为二,大雨倾盆而下。
地面上,华夏国豫省北部,九里一百八十四步,高三丈五尺,宽二丈有余的城墙蜿蜒起伏,宛若一条石头砌成的巨龙一般将彰德府中大大小小的一切茅屋草舍,琼楼玉宇皆囊括其中,岁月无情地在一块块砖墙上留下了一道又一道无法磨灭的痕迹,在这狂风暴雨中显得格外的触目惊心。
城头上,一个个头上或是戴着红缨战盔,或是只缠着黄色头巾的汉军士兵依然昂首挺胸地站立着,远远望去,好似一杆杆笔挺的标枪矗立于其上,即便冰凉的雨水狠狠地打在他们的脸上,他们也没有丝毫的动容,一道道如鹰隼般犀利的目光依旧聚精会神地眺望着前方。
府衙外,清冷的雨水不停地冲刷着矗立在大门两侧的石狮子,朱红色的大门亦在乌云中那点稀薄的阳光下散发着暗淡的光。
厅堂上,一个三十五六岁上下,四方脸,眉若镰刀,目若铜环,肤如锅底,身高八尺有余的汉子正静静地坐在一张长椅上,身上漆黑如墨的山文铠不时的散发着凌厉刺目的寒光,将那魁梧健壮的身躯包裹得恰到好处,皮糙肉厚的大手上正拿着一本张开的线装书,深邃如海的目光尽数落在了其上,似乎每一个字,每一个点都未能逃过他的眼睛。
外边,雨依旧在下,雷电依旧在咆哮,在轰鸣。
将军,今天雨狂风暴雨,故我决定,让将士休整一天。”他的身边,一个二十出头,剑眉星目,身着墨黑色鱼鳞甲的青年军官僵直地站立在一旁,不卑不亢地道。
既然你是汉王派来助我练兵的特使,那么一切,就由你说了算。”党守素漫不经心地道,目光依旧没有离开书本。
话可不能这么讲,汉王曾言,我只负责练兵,统兵大权仍由将军你所掌控。”青年军官不紧不慢地说。
宋剑云,按这种方法练兵,以后这支部队,什么人来统辖的无所谓了,每天除了体能和团队战术训练之外,就是搞那些什么立正,向左向右转之类的队列,被子要叠成豆腐块,就连那鞋子怎么摆放,鞋尖的方向朝哪里都要统一,长久这样训练下去,这些兵都会变成一台台令行禁止的机器。”党守素轻叹一声,不温不火地道。
这就是汉王要的效果,严明统一的军纪,统一的训练方法,统一的一日生活制度,这就让所有的士兵养成统一的习惯,无论是哪个将领居中调遣,基本的生活制度都不会改变,同时能培养出一种统一行动的默契感,如此一来,在战斗中即便是高级军官,甚至是最高统帅在战斗中遭遇不测,士兵仍能在基层指挥官的指挥下进行井然有序的战斗,不至于一溃千里。”宋剑云不紧不慢地说,目光毫不畏惧地直视党守素的双眼。
这也能防止一支军队为武将所专属,避免武将不遵号令,拥兵自重,对吧?汉王为独揽大权还真是用心良苦说啊!”党守素沉声叹道,铜环大小的眼睛里登时显露出了一种莫名的憔怆与悲凉。
将军此言差矣。”宋剑云侃侃道,善于察言观色的他自然察觉到了党守素脸上神情的变化,也就一眼看穿了后者眼中的想法。
汉王派我们前来,并非是怕你们不忠,掣肘你们的指挥,而是纯粹为了提高部队的战斗力,你想想,如果每个将领都将麾下士卒视作自己的家兵,每支部队都军阀化,打仗的时候各个将领为了保存实力,出工不出力,胜则一拥而上,败则四散溃逃,或者一到打仗,就向朝廷要钱要饷,可到了战场上却装模作样的话,我们势必被满清各个击破,恐怕不出几年,我华夏大地上就到处都是留着金钱鼠尾辫,穿着马褂的奴才了,你难道忘了,明朝是怎么亡的吗?”
说到这里,宋剑云的目光已经变得凌厉如剑。
党守素沉默了,目光先是凝聚成芒,然后再渐渐地散开。
他们的这片江山,既是自己打下来的,从某种程度上说,也可以算是明朝官军送的。
如果不是明朝各镇总兵的部队军阀化,围剿他们的时候各怀鬼胎,出工不出力的话,或许还未走出商洛山,他们就已经败亡了,满清精骑的战斗力,比起前明那烂到骨头里的官兵要强上不止千百倍,若各将领抗敌之心不齐的话,那最终的结果,只能是殒命沙场,身死国破。“
宋校尉,这几天你一定要多到城头的炮台上视察,一定要督促士兵不定时地将炮身和炮管中的水擦拭干净,还有炮弹也要多用油渍擦拭,防止生锈变成破铜烂铁,另外,一律取消所有士兵的宿假,刀矛箭矢必须每天擦拭,如今太原府战事正酣,清军为了打破僵局,占领黄河北岸全境,将太原府守军全歼,必定会对河南动手,而我们鄣德府,很可能会首当其冲。”党守素神色严峻地道,右手依旧在轻轻地翻动着书本。
这些我一直都在做,清兵强于野战而弱于攻城,如今城中的粮草还算充足,但我还是建议将军,应大批量地购买粮食,只要让将士们吃饱了肚子,凭着高而厚实的城墙,挡他清兵三四个月没有任何的问题。“宋剑云目光炯炯地说。
依你所言,我立即让督粮官前去操办,但是你得保证,经你训练过的兵在战场上要远强于你来之前。”党守素不紧不慢地说着,看着宋剑云的目光渐渐地变得凝重起来。
单兵战术,或许提升有限,但要论到团战,我敢用脑袋保证,比之以前,绝对不可同日而语。“宋剑云十分自信地道。
风依旧在怒吼,豆大的雨滴依旧在淅淅沥沥地下落,一支七万余人的队伍正在从大名府到鄣德府的路上快速前行着,走在前面的是骑着高头大马,身着镶嵌了红色边穗的绵甲的骑兵,后边则是操刀持矛的步兵和推着两轮小推车,牵着骡马的运粮队伍。
那些步兵少部分穿着和骑兵同样的镶了红色边穗的银白色绵甲,大多数只是头戴红顶,身穿号衣,冰冷的雨水虽然不停地落在他们的脸上和身上,但他们人与人时间却依旧保持着原来的间距,未有丝毫的紊乱,一面面边缘北红色围绕着的白底龙旗在凄风楚雨中狠命地招展着,似乎是在用全身的力道向世人展示着自己的尊贵与华美。
轰!就在这个时候,一道闪电自上空落下,狠狠地劈在了一棵高数丈的大榕树上,怀抱粗壮的树干立时燃烧了起来,化作了一团熊熊燃烧的火球。
数匹精壮的战马皆不约而同地停住脚步,抬起前蹄,仰天长嘶,这些纵横沙场多年,手上有着无数条人命的八旗猛士也是全身肌肉微微抽搐,一股少有的凉意悄无声息地爬上了背脊。
以骁勇善战著称的多铎也下意识地勒紧了缰绳,轮廓分明的脸上不禁浮现起了一抹惊诧的神色,心里更是一阵发毛。
轰轰轰!又有数声雷声轰响,数道闪电划过天空,似乎是苍天在向敢于挑战它威严的人表示愤怒与不满。
豫亲王,这大雨连绵,雷鸣电闪,如此冒雨行军,恐会让将士们染上风寒,若是由此造成非战斗减员,部队整体战斗力下降,那我们可就得不偿失了。“一个三十来岁,长着一张刀条子脸,双目状若核桃的青年忧心忡忡地道,几滴晶莹的雨水缓缓地浸入他的眼睛里,但他的脸上却没有丝毫的动容,被银白色绵甲包裹着的身躯依旧挺立得僵直。
布鲁泰,这雨的确是下得挺大的。”多铎不紧不慢地说着,缓缓地伸出左掌张开,任凭冰凉的雨水肆无忌惮地滴落在他的手心里,冷峻的目光正死死地看着那不断从空中闪过,仿佛要把苍穹撕裂的闪电。
如果是在平时,以他的性子,当然不会就此停止行军,因为一旦停下,就等同于向恶劣的天气屈服了,这是生性高傲的他所不能容许的,而且,他一直坚信,兵贵神速,连他的副将都认为现在该就地休整,那么彰德府里的汉军,就更加不会想到,他会在这个时候冒雨疾奔至城下发动进攻,如此一来,一旦急行军来到城下,突然发动攻势,便能达到奇袭的效果,说不定能以极其微小的代价一举拿下彰德府!
但他的眼珠子却不由自主地转动了两下,眉毛也轻轻地抖动了起来。
因为,那一道道似是要撕裂苍穹的闪电,大榕树上那熊熊燃烧着的火焰,让他的背脊产生了一种拔凉拔凉的感觉,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惧感竟如江河中缓缓搅动的波涛般,慢慢地涌上心头。
于是,他果断地下令。
就地安营扎寨休整,侦骑巡查警戒,每一个时辰换一班,不得有误!“
就在清兵忙着安营扎寨,安顿马匹的时候,距离他们正南方向四百米处,两个身高八尺,腰阔臂粗,头戴斗笠的汉子正缓步前行,左边一个年纪稍幼的在左脚踩到一滩雨水之后立即停住了脚步,瞳孔微微收缩,手也抬起并指向了前方。
大哥,那些清兵在干什么?看他们这架势,十有八九是去攻打彰德府的,怎么会突然在这里安营扎寨呢?这里距离彰德府城下至少还有两百里?”
不摧,依我看,一定是雨下得太大,令他们不得不暂时停止前进,毕竟,清兵也是人,他们也害怕被雨水淋湿后染病,也害怕在这电闪雷鸣的雨天中行军会造成什么难以挽回的恶果。“冯不破正色道,凌厉的目光也渐渐地凝聚在了清军扎营的方向。
大哥,既然清兵害怕在雨天中行军造成一些不可估量的损失,我们现在就给他造成一些损失,就算灭不了他们,也好让他们涨涨记性,让他们知道,汉人的地方,不是他们想来就来的,中华大地轮不到这些留着金钱鼠尾辩的狗东西耀武扬威。”冯不摧邪邪地笑了笑,目光中渐渐透露出一种嗜血的神色,并跃跃欲试地拍了拍方才从袁承志那里得到的遂发枪。
可以,但不可恋战,待会儿你直线前行,直接从他们的正西方向进行攻击,我则绕到他们的北面,待你开完枪之后,我就接着给他们一梭子,然后我们边打边向西北方向的那座无名山撤离。“冯不破有条不紊地说着,先是指了指清军大营的正北方向,然后把脸转向西北方向那座高数百丈,山体呈锥形的无名山上,目光中亦显露出了一丝兴奋与憧憬。
好,我们就干他娘的!”冯不摧豪气干云地道,旋即施展轻功,悄无声息地来到距离清军大营两百步开外的地方,向前方弯下身子,按袁承志所教授的动作,先用左掌的肉厚部位按在冰凉的地面上,然后左膝盖着地顺势卧倒,紧接着左肘尖浸入了冰冷的雨水之中,最后右手将遂发枪向前方快速送出,左手接握下护盖,枪托也牢牢地抵在了右手肩窝上,整个动作自然流畅,一气呵成。
这正是后世PLA标准的单手持枪卧倒动作。
风轻轻地穿过斗笠间的缝隙,拂过他的发梢,地面上的雨水浸湿他的粗布麻衣,漫入他的体内,给他带来了一种冰凉冰凉的感觉,但他棱角分明的脸上亦未有丝毫的动容,身体也没有挪动一寸地方,一个戴着红顶,留着金钱鼠尾辩的脑袋已经悄无声息地套在了他的准星里。
下一秒,他轻轻扣动了扳机。
砰!一声闷响传来,强大的后坐力驱使着枪托快速后移,狠狠地撞在了他的肩窝子上,撞得他全身骨骼都轻轻颤动了两下,一缕缕青烟从散热孔中冒出,铅弹旋转着飞出,欢快地向目标冲去。
一缕血花从太阳穴中冒出,清兵应声而倒,或许是上苍对他格外的眷顾,在他开枪的时候,黑云密布的空中忽然响起了一声炸雷,恰到好处地掩盖了那在平日里异常沉闷的枪声,大部分清兵都在忙着扎营和清扫落在地上的雨水,弥漫在空气中的雨水又模糊了不少人的视线,所以没有人注意到那一缕缕冒起的青烟和趴在地上的不速之客。
冯不摧不由得大喜,左腿快速前屈,身子向左快速翻转,改俯卧为侧卧,熟练地装填弹丸,捣实火药。
一个清兵从刚搭建好的营帐中走出,恰好把那具尸体绊倒,他左手撑地,骂骂咧咧地站起身子,并狠狠地踢了那具尸体一下,目光充满了厌恶和漫不经心。
他认为,那个躺在地上的家伙,不过是被湿漉漉的雨水滑倒了而已,这个冒失的家伙,自己滑倒就算了,还躺在地上装死,结果把老子也绊倒了,真他娘的晦气!“
只是,当那具尸体翻转过来,太阳穴上那带着血渍的红色窟窿映入眼帘的时候,他脸上的表情僵住了,再也笑不出来,更骂不出来,萦绕着他的,是无比的震惊与恐惧。
他不是没有杀过人的人,相反,他的手上沾染了不下数百汉人军民的鲜血,但此时此刻他还是恐惧了,因为,他第一次感到死亡离自己如此之近。
砰!沉闷的响声再次一次响起,铅弹破空而来,准确无误地击穿了他的头盖骨,钻入了他的脑袋之中,鲜血立时呈箭矢状喷出,他触电似的晃动了几下之后便重重地倒在了地上,金钱鼠尾辩没入冰冷的雨水之中,红顶无力地散落在一旁,睁大翻白的眼睛里写满了震惊与恐惧。
嗒嗒嗒!清亮的水花如飞蝗般溅射而起,一阵响亮的马蹄声随风飘忽而至,其间还夹杂着阵阵战马的长嘶,一套套亮铮铮,通体散发着耀眼银光的白色绵甲赫然入目。
奶奶的!这是镶白旗侦骑,正儿八经的满洲精骑!”一种难以抑制的兴奋瞬间涌上心头,冯不摧目露狰狞之光,心跳在一点一点地加速,手中的家伙也变得沉重了起来。
他深吸了一口气,勉力稳住心神,缓缓地将一名侦骑的身子套入了遂发枪的准星之中。
下一秒,他轻轻扣动了扳机。
沉闷的枪鸣声撕裂长空,破膛而出的子弹带着主人的愤怒,嗜血,与疯狂,狠狠地撕裂了那名骑兵的绵甲,毫不留情地穿过他的身体,没入了他的肺叶之中。
他大叫一声,仰天喷出一口鲜红的淤血之后,便重重地摔下马来。
敌袭!“带队的百长终于反应了过来,身经百战的他立时判断出了敌人大致所在的方向,在大吼一声示警之后立即拔出腰间的马刀,向冯不摧所在的方向狠狠地劈了过去,胯下战马亦扬起前蹄,向天发出阵阵凄厉的长嘶。
身后的骑兵立即散开,呈扇形向冯不摧所在之处快速地包抄而去。
镶白旗精骑果然非同一般,只听到一声枪响,便大致判断出了我的所在位置。”冯不摧暗自叹服道,原本玩味的目光中扬起了一抹凝重的神色,尔后站起身子,施展轻功,快速地向那座无名山遁去。
咬开纸糊弹壳,装填铅弹,捣实火药至少也需要五秒,这段时间,足够骑兵冲到自己面前了!
所以,此时先用轻功离开,把清兵引入那无名山中方是上上之策,那崎岖的山路,茂密的树林,足够让那些趾高气昂的清兵好好地喝一壶!
清兵对那里的地形不熟悉,而他们兄弟俩却是在这山上转悠了三天,早已将大大小小的道路了然于胸,甚至闭着眼睛都能走到自己想去的地方。
正面对抗,或许双拳难敌四手,但到了这山里,你们就只能成为尸体了!”想到这里,一丝邪魅残酷的笑再次爬上了他的嘴角。
砰!清军营房的正北方向,突然传来了一声枪响,那是冯不破动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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