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没有死?”
眼前的景象让梦很是惊讶,同样的路,同样的街道,就是人们的穿着打扮都是偏E风的。
她往街上四周看看,在路上的车子也十分稀少,来来往往还有停在路上的也就几辆,而且驾驶座位不是向左而是向右,而且车子也几乎是复古的小轿车,老爷车也有一两辆跑车。
他们,此时她再次看了看她手上的手链,猫又变黑了。
但是这个街道的确很像k港步行街啊,她也的确,跳下了楼。此时的她是坐在地上的,她并没有觉得疼痛,她站了起来仰视了她后面的高楼,它的高度跟送钟楼一样,可是外表却不一样,送钟楼顶上是圆的,而它的顶并不圆。
此时从她身边路过的人也都用着异样朝向她看去,她也用着异样的眼光瞧向他们。
“呢个女嘅啱啱点解坐喺度?”
“唔知系咪饮醉咗。。”
没错,这里也是酒吧一条街,和暗花市的k港步行街一样。
这里是k港吗?她从脑海里慢慢的回忆,对了她突然想起来了,她所在的位置应该是k港的暗花市步行街,而在暗花市是k港步行街,据说这两条街的设计者是兄弟,一个在k港工作,一个在则暗花市。
不过,这条街是75年设计的,而在现在k港的暗花市步行街已经不在了啊,是在1997年拆除的,这些店铺什么的都没有了,在2000年时候翻新完成,唯独只有这个高楼在,这个楼本来叫宋袁楼,在2013年改名成了暗花楼,而它重新翻新后变成了新型商业街。
等等,她慢慢思考着,他们的衣服,街道,汽车,大楼。等等?她是不是穿越到80年代了?不,自己已经死了啊,就在刚刚......
她的白色的背包还在她的身上,她拍了拍身上的灰,随后打开了背包,里面有手机,笔记本和一个签字笔,充电器,还有一个插头转换器,这个插头转换器是她之前去k港旅游的时候带的。
对了,要不她试着去她以前在的琴房的位置看看,这里如果真的是整条路的设计与暗花市的k港步行街一样的,只是店面不同而已,她还是按照原来路走去。
她寻着像暗花市的道路一路向东走,走着走着便到了原本在k港步行街所在的琴行位置,这里不是琴行而是酒吧。
这个酒吧叫茴香酒吧,看看它这上面的招牌很新,是用木头做的,用的是绿色喷漆喷出来的字,这个房型跟她所在的好像是刚刚营业的酒吧,门口挂着牌子上面写着:
“今晚有落花band演出。”
落花band?落花乐队吗。梦再次想要确认看了看上面的字,没错,这的确是写着落花band。
她打开玻璃门的听见了乐队主唱的声音,这的确是寻正在演唱《故纵》。这是《放纵》的前身,与放纵不同的是曲风比较柔和是融合爵士风格,而《放纵》偏向重金属摇滚乐。
走近,走近,再走进直到梦与寻站在一条线上,寻注意到了梦,这个女孩,与和在酒吧里只顾着喝酒的人不同,她竟然目不转睛的盯着他们在台上演出。
梦此时也特别惊讶,这......这是寻在阴间开的演唱会吗?这家伙不是已经在1995年gonewiththewind了吗?
已经分不清现实还是虚幻,梦的脑海里一直想的是这可能是真的,不可能,可能是假的......
寻在想的是这个女孩竟然喜欢我们乐队的演出,这首歌马上要唱完了,演出也要结束了,不如我就此机会问问她对这首歌的感受如何?键盘手,鼓手和贝斯手似乎都注意到了寻有在看着舞台下面的梦
果然,不一会,演出完毕,寻来到了梦的身边,递了一杯黄色鸡尾酒给梦,梦依旧沉浸在虚幻,她以为自己来到了阴间一样,面对寻突如其来的袭击,她显得有些许差异。
“这是孟婆汤吗?”梦疑惑的问寻,看了看寻手中这琉璃杯,又仔细打量了一番寻,他那样貌,他那行为,以及穿着打扮,都像极了在电视上所看到的寻,不,她再次想了想,她死了,已经死了。她
“孟婆汤,什么是孟婆汤?这里就是酒吧啊”寻操持着一口港普对着梦微笑着,随后又说:“小姐是大陆人?”
梦没有回答他,只是夺下寻给她的鸡尾酒一口闷了下去,随后放置在一旁的桌子边笑了笑,随后用手指点了点寻的胸膛,又拍了拍肩笑着说:
“别以为你走了,是我表姨夫的堂哥,我告诉你......呕”此时梦的胃开始翻涌起来......烧的难受至极,这比她堕入地狱的痛苦还要可怕。
“小姐,小姐......江哥,阿仁,阳,你们先走,我去看看那个小姐。”
磅礴大雨让整个城市都像greensoda《小情歌》里的歌词一样倾倒,也是比赛结果即将出来的时候……
吃完泡面的梦,正在努力练着贝斯,这是她唯一的兴趣,她就算对这个世界再反感,她也要与贝斯共存亡。
“这个riff,用了slap的技巧,嗯不错,如果我创造的歌曲里有这种技巧,听的肯定会很带劲。”
她拿出了厚厚一本本子,将她写的谱子加上了slap技巧。随后看了看里面内容,她发现了一个错误。
之前她写的时候将C后面和弦写成了Fm,但是Fm并不好听,还是G好听,将其修正过后她关上了书。静静的躺着沙发上睡着了。
过一会一个电话声音传来,这是?果冻乐队所属公司的经纪人程轩生打来的。
“梦小姐,对不起,你落选了。原因是你虽然获得第一,但是你是女生!”
女生?之前不是说这个选拔是男女不限的吗?怎么突然就……
她开始气愤起来,对着电话凶狠的质问道:
“不是男女不限吗?怎么就不行!你给我说说看……”
程经纪人听到梦对他的质问,也不甘示弱,说:
“就你这贝斯水平能跟我们台长狼哥的准女婿夕比吗?”
……
此时,他俩都沉默了,戴经纪人是因为说错话,而梦则是因为听到夕这个人的名字。
那天是最初见他的那天,她在校园里背着一把重重的贝斯,来回看她将要上的学校环境。
面对这陌生又熟悉的校园,梦显得格外的兴奋,她来了,这梦寐以求的暗大音乐学院。
暗花市的市花是桂花,校园里也是充满着桂花的香味,此时天气稍稍转凉,不再那么炎热。
“小姐,你学贝斯啊,我也是呢!”
她回头一看,一个男生,长的白白净净,峨眉,桃花眼,鼻子通直,薄唇。
嗯……这个男生不错,不过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梦心想。
她便是笑笑而已,就冷漠的离开了。
但夕并没有就此放弃,反而追了过去,一直跟在梦的后面,不停的找梦答话。
“这个很重,我来背吧……”
“喂,有空一起研究bass啊,我想编个Funk风……”
再次被拉回现实,她对着电话小声地哭泣着,此时程经纪人也听到了……
他心有余悸可是没有办法,梦没有说什么想把电话挂了。
“喂……对不起,我也不想这么做,但是是我欠狼哥的……”
他说完后,梦想说些什么,但他没等梦说话,他自己先挂断了。
“狼?云的爸爸还真是有手段……”
此时,一家饭店,一桌酒宴,坐了两家人,这正是云和夕他们两家人。
“不错,小伙子,你马上就要成为一个有名气的贝斯手了!”
狼站了起来拍了拍身边的夕,随后准备给夕到白酒,但是夕却拦了下来。
“别,叔。”
狼的媳妇豺拍了拍狼,看了一眼夕,随后对狼说:
“你该改口叫他姑爷啦。”
狼有些尴尬,而且还有些不高兴,皱了皱眉头,这未过门的女婿该叫他姑爷吗?
这个夕不过是个单亲家庭的穷小子而已啊,将来的事业还是要靠着我给他撑腰,要不是我闺女喜欢,呵,早就要这种人滚蛋了。
戴四海也看出来狼有一些尬尴,立刻打了圆场,说:
“啊,狼哥,豺嫂,不必,不必,我这小子啊,何德何能叫啊,你看我们家这也没准备什么房子车子,全靠你们……”
云也帮着夕说话,用眼神示意了一下她爸,又看了看对面的夕,说:
“Dad,他迟早要你一声岳父的,倒不如,现在适应一段时间?习惯了就好了。”
狼眉毛舒展了些,随后,变得客客气气的,他开始大笑起来。
“哈哈哈哈,姑爷被吓到了吧。我刚刚只是假装生气而已,别紧张别紧张。”
随后又起身,站了起来,举杯。
“来大家干杯,为我女婿未来,为我狼家未来,干杯!”
就这样,夕取代了云当上了果冻乐队的贝斯手,而梦的心里已经开始出现裂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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