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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迟钟鼓初长夜 第二十四章 文理分科 上

我没有同任何人说过我的故事,其实小的时候,我的胆子真的很大。

直到,我见到了阿莘,是的,阿莘是那只魔的名字。

他是一只性情古怪的魔,他有别人望而生畏的暗黑系魔法,我每一次遇到危险的时候,总希望他能出现,但其实我知道,他就像一阵风一样来无影去无踪,我压根指望不上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每次见到他,都很安心。

我没有再去考虑他的事,因为我自己的生活都乱成了一锅粥。

在我准备好了不再理睬任何的猜疑和误解之际,现实又猝不及防的丢下一颗炸弹。

“听说了没?”

“什么?”

“我们班大才子要弃理从文了。”

“你说的谁?”

“还有谁啊?刚刚奥数和物理竞赛都第一的那位。”

“不是吧?那可是李华的心头血。”

“有什么可奇怪的。”

“啧啧,谁告诉你的?”

“他们宿舍的。”

看着那两个侃侃而谈的人,我站在门口,不知改进还是该出。

然后我就听见有人喊,“钟弛驰,你到底进不进去?”

我一时不知所措,立在一边,发现有个人站在身边一动不动,一抬头,正好对上周昶烨的脸。

我挤出了一抹笑容,一滋溜滑回了自己的座位,抬着书心不在焉的看。

我希望这个消息是假的,也希望这个消息是真的,但我什么也没说。

我对周昶烨,一直处于景仰的状态,但自从我们成了盟友,我们的关系,似乎更亲近了些。

比如,李华上课为难我的时候,他居然会站出来给我解围。

比如,数学考试什么也不会的时候,一抬头,居然还能看见他坐在那个角落里。

回想起来,似乎每次我一个人兵荒马乱手足无措的时候,他都会在。

要是以前,我高兴都来不进,但是现在他越是这样,我就越是心慌得很。

“鸵鸟是世界上最大的鸟,身高两米多,体重200多斤,有翅膀却不会飞,善于行走和奔跑,遇到危险时,身体蜷缩成一团,想以此作为掩护,躲避危险,却忘了屁股还暴露在空气之中。”

很多年之后我才知道,大家都说鸵鸟躲避危险的办法,很蠢。

其实这种说法才是错误的,但那个时候,我深信不疑。深感自己就像一只鸵鸟一般,遇到麻烦只会躲避,这大概是我对鸵鸟最大的误解。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总希望得到,却更害怕得到。只因这世间,有太多握不住的东西,从得到的那一刻,就在注定着失去。

而周昶烨,是我不敢触碰的雷区。

一想到文理分科在即,我也懒得顾忌周昶烨对我的关心,于是我就听之任之,是的,我贪恋这样的关心。

“你,读文还是理啊?”在回宿舍休息之前,我还是忍不住问出了口。

“读文怎么样,读理又怎么样?”他一脸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不怎么样啊。”我打着哈哈,“好奇而已。”

“你呢?”他似是漫不经心的问。

“你看我这天分,读理不是给老师添堵吗?”我愣了一秒钟,嬉皮笑脸的回。

“那我陪你。”他一边说这句话,一边走出了教室。

“啊?”此时风刚好吹过,我没有听清楚他说了什么。

我在教室里愣了半天,还是没想明白那句话是什么,直到班长喊我,“钟弛驰,你今晚是打算在这席地而眠吗?”

我看了看空荡荡的教室,讪笑着跑过去和他一起关门。

下楼梯的时候,一个不小心,我滑了下去,回过神时,我已经站在了平地上。

我抬头看向刚刚滑过的距离,觉得就像是做了梦一样恍惚。

直到班长冲下来,一脸惊慌的跑到我面前问我有没有事,我才确信,刚刚我却是玩上了漂移。

文理分科成了当下一个过不去的梗,眼看就是文理科志愿上报的时间,我却陷入了无聊的纠结。

文科,从入学的时候就想好了要学的文科,到了要填报的时候,我却犹豫了。

刚好这个时候,我收到了一首诗。夹在我的书里,写的很含蓄,文笔也很不错,但意思我也懂。

那是我十多年来收到的第一份,也是独一份,我也没有想到,小说里面那种收到情书欣喜若狂的情节,在我这里就成了车祸现场。

那是周昶烨林海是一个寝室的人,平日里我和他们打闹的时候,他总是在一边静静的看,我实在搞不懂他这个逻辑。

或者,只是无聊了写的,知道我也爱瞎写,想跟我切磋切磋?

真是剪不断理还乱,现在的问题是,回信要怎么回,我纠结得肠子都疼。

你看吧,很多事情总是这样,你喜欢的总也等不到,你不喜欢的,却总突如其来。

我躲在被子里,偷偷打开了信,别说,还是有些兴奋的,毕竟是有生之年第一次。

那是很长的一首诗,结尾处两行是这样的:

莲生并蒂过人头,不必言说自风流。

唯爱一朵娇欲语,可否落入我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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