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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沙乱之许我长缨 第二十一章 生吞羊眼

小说:汉沙乱之许我长缨  作者:念云  回目录  举报

虽然酒宴上的人各怀心思,可丝毫不影响佳肴飘香,丰盛至极。草原人能歌善舞,生性豪放,大王的生日宴,自然也少不了一番热闹。

欢快的琴声中,十几个打扮火辣的匈奴姑娘穿席而来。

谁不知道大王的爱好?大王一向喜欢一边喝酒一边享受姑娘们的近身服侍。塔娜不仅不会嫉妒,还会亲自铺排。

今天的姑娘个个是塔娜精心挑选出的部落美女,她们跳完热情的舞蹈,就熟稔地来到席间围拢在大王身边。

浑邪王一左一右抱了两个姑娘在腿上,形势未明,乌维被制,许多话无法公开说,他必须找机会和双方私下谈判再做决定。那么,此刻的宴会能平稳地敷衍过去最好。主意已定,浑邪王对姑娘们使了个眼色。

姑娘们会意,立刻娇笑着分别扑向席间另外两个男人。“将军,奴奴给您揉揉肩、捶捶腿……”“王子殿下,奴奴给您按按背……”

水一样媚的声音腻上来,乌维僵硬地接纳着。虽然胭脂就在身旁让他很为难,但这种事在王宫里每个男人都会应酬,他是王子怎么好免俗。

胭脂心里火大得要死,恨不能立刻赏乌维两耳光,却忍住没有发作。

却见对面的尉迟北凌利索地伸臂挡住了姑娘,冷淡地说:“多谢大王美意,不过我没有兴趣。”

浑邪王略略吃惊:“尉迟将军,是因为我的姑娘不够漂亮吗?”塔娜也睁圆了眼睛,不解地看着他,莫非胡人姑娘不对汉人的胃口?

胭脂莞尔一笑:“我看尉迟将军……是怕翁主善妒吧。”

千衣脸上一红,她其实准备好向塔娜学习,入乡随俗,决不把生气表现在脸上,可是尉迟北凌没给她这个“大度”的机会。

听到胭脂的话,尉迟北凌不以为然地笑笑,将千衣最喜欢吃的烤鱼夹了一块到她碗里,“胭脂居次有没有看过西域的佛经?里面有句话,弱水三千只取一瓢。我既已娶妻,妻子就是我唯一有兴趣陪伴的女人。”说毕,他转向浑邪王举杯道,“厉某不解风情,拂了主人面子,自罚一杯。”

浑邪王笑容尴尬:“将军伉俪情深,是本王……不够周到。”挥挥手,把一众女子都赶了下去。

尽管只是个小插曲,但浑邪王的心中暗暗沉重。看来尉迟北凌此人的性格,绝不像外表那么平和,他是有底线的,底线不可逾越也绝不退让。

那么,广袤的漠南草原上,他是否已布好落网?若自己临时改变主意,围猎的苍狼是不是会血洗他的部族?

被解放的乌维长出一口气,偷偷瞄了瞄胭脂,她冷若冰霜,乌维赶紧表态:“尉迟将军真是有情有义的男儿,其实我和将军想得一样。”

胭脂将餐刀插进烤牛腿里,割了一块递给乌维,“王子殿下,我们漠北也有句话,第一个赞美姑娘像花儿的是天才,后面跟腔的都是蠢货。”

乌维满脸通红。浑邪王看不下去,斥道:“胭脂居次,小儿愚鲁,自有我做父亲的教训。”

胭脂含笑不语,以目视乌维,乌维慌忙大声道:“父王,胭脂妹妹教训我是一样的。”

浑邪王脸色难看,在桌下握紧了拳。如果尉迟北凌递给了他底线的暗示,那么胭脂,无疑再度警告他儿子被牢牢捏在她手里。

酒宴进行到酣处,一只毛已刮掉的大公羊四蹄绑在架子上被推了出来。原来,这只羊将被制作成草原最昂贵的重头菜烤全羊。

公羊似乎得知自己的命运,大睁着眼睛,四肢仿佛还在努力奔跑状,不停地挣扎哀叫,模样十分狰狞。

千衣不由得露出惊骇。她从未见识过这种吃法,浑身窜起鸡皮疙瘩。

侍者给每位客人发了一把铮亮的小刀。浑邪王站起身,率先往羊的脊背上划了一刀,表示主人已验货满意。然后他示意宾客们,等此羊大火烤制成金黄透亮、外焦里嫩的美味,大家以刀为箸,享用大餐。

活生生的羊被宰杀火烤,让千衣不忍心看。偏偏这时,胭脂站起来走到羊架前,审视一番,用刀子刮着羊脸,“叔叔,草原吃烤全羊的最高礼数,羊眼睛一定要留给最尊贵的女宾,我就不客气了哦。”

她突然挥刀剜下一只羊眼,公羊尚未死去,凄厉惨叫,筋血滴答!然而,胭脂面不改色将犹自抖动的羊眼吞进了嘴里,接着,对千衣闪闪眼睛笑道:“味道不错。翁主,右眼睛留给你。”

塔娜骇得缩在了浑邪王身后,千衣强忍住才没有被胭脂野蛮的举动惊得叫出来,她不算胆小,但是……看着被剜去一只眼睛后剩下黑洞痛得抽搐的羊,她恶心得直想吐。

尉迟北凌看在眼里,刚想揽过话头:“夫人恐怕不习惯……”千衣忽然站起身握住刀:“不妨,夫君让我试试吧,既是草原的待客之道,妾身怎能失礼呢。”

千衣的手心里冷汗直冒,仅剩的一只羊眼乌黑滚圆地与她对视,她抖颤地举起刀,一横心闭着眼睛猛地扎下去再抽出来,羊血喷溅到手上,她拿起帕子慢慢地擦拭掉。

刀尖挂着血肉,她做了一次深呼吸,把那团淋漓的东西塞进了嘴里。

胃抽搐地痉挛着,千衣嘴角却微笑着,端起酒杯,灌了一大口马奶酒:“多谢公主指点,味道果然不赖。”

尉迟北凌替她的小女人捏了一把汗,他清楚她有多难受,但是,她的确令他意外。她身上居然潜藏着非凡的勇气和镇定,这是他一向要求他的敢战士们必须具备的,没想到一个看似娇柔的女子也能。

浑邪王不由脱口叹道:“夫人好胆量!”他心里明镜似的,胭脂所谓的礼数是远古时期的传说罢了,恶魔般的生吞羊眼早就没有人再这么做,胭脂明显是故意刁难她。

说实在的,这种惊悚的事就是匈奴女人也没几个有胆子尝试,更别说一个长安城里娇生惯养的贵族女子。翁主给足了他面子,说明汉室很有诚意。

胭脂不免有些讪讪的,她原本打算吓唬一下这个叫阿细的奴婢,最好能看到她躲闪与惊吓,要是能狼狈呕吐就更好。尉迟北凌拒绝了美女,夫人再拒绝风土人情,浑邪王嘴上不说,心里肯定失望,她就可以借题发挥,汉匈根本不是一路。

只有乌维最是诧异,他本以为,胭脂已是全天下最凶最蛮最胆大的女人,可是对面那个,外表看起来明明比胭脂要柔弱温顺得多,做起事来却一样彪悍!看来,女人个个都不好懂、更不好惹!

浑邪王的生日,按照习俗,漠南各部落纷纷在这一天派人献礼。王宫驻地热闹得像过节一般,浑邪王也有意让军士们观看,夸耀自己在漠南的地位权威。

今天,丰盛的午宴后,浑邪王在户外搭起的彩旗飘扬的高台上,陪着贵宾们一起检阅贡品。红地毯四周水泄不通,围满伸长了脖子的牧人与士兵。

部落的使者轮流走上红毯,亮出自己的宝物,并高声地通报。这也是各部落讨好大王、互相比拼实力的时刻,所以无不竭力描绘自家的好。围观人群也用他们喝彩声的大小间接评判者贡品的优劣。

一时喧闹非常。尉迟北凌揽着千衣的纤腰,一面将新鲜的水果喂到她嘴里,一面与她耳语:“你要是男人,我就把你编入敢战士队伍。”千衣悄笑着咬了咬他的手指。

两人的亲昵一瞬被乌维看在眼中,忍不住对胭脂道:“果然是耳听为虚,眼见为实,都说尉迟将军和燕王有过节,可你看将军夫妇好生恩爱。”

胭脂也在心里盘算,尉迟北凌的深情不像伪装出来的,看来这阿细不简单,不仅魅惑了将军,还能在他和王爷之间游刃自如。

多年的情报经验让她犯了疑惑,这阿细究竟是刘选的人还是尉迟北凌的人?

“乌维,”胭脂捅了捅他,讥讽道,“你贼溜溜盯着人家看,是不是被那小妖女勾了魂?”

“你别乱说,什么妖女,人家和你一样,也是王爷的千金嘛。”

“她和我一样?”胭脂闻言不悦地翻了白眼,“你再看看,她有我气质高贵?”

乌维又认真地打量了一番,然后,老老实实地回答:“你是英气逼人,她是温婉可人,虽然不太一样,但都很高贵,只有王府的女儿才能如此高贵。”

“你个笨猪!瞎子!”胭脂气得差点没有一口血呕出来,扭过头去再也不想搭理他了。男人一个德行,眼光不好使!

这时,有个部落献上了一串光泽柔美的珍珠项链。

珍珠乃水中之物,长安城里并不少见,但大漠不出产,在这里倒成了稀罕物。浑邪王随口笑道:“项链本是女子饰物,又是内地的东西,就送给将军夫人吧。”

千衣欠身致谢,使者正欲将珍珠捧给千衣,忽听胭脂冷冷道:“叔叔好偏心,汉人能戴,我胡人就戴不得么?”

浑邪王一愣,有点奇怪:“胭脂,你想要?”说胭脂喜欢宝刀名剑他信,喜欢首饰,不是她的一贯做派啊。

“对,叔叔赏给胭脂吧。”

“这……”浑邪王为难地沉吟了,他刚刚说出口要送给厉夫人,这么多族人都听见了,怎能马上反悔。

使者不知所措,停下脚步,等待大王的进一步指示。

“胭脂,要不然你在其他礼品里另外挑选一件吧?”浑邪王摆出商量的语气。

“叔叔的心究竟向着谁呢?”胭脂并不让步,大声道,“汉人与我们连年交战,你却胳膊肘往外拐讨好他们,是何道理?胡人的血性和骨气呢?”

忽见气氛不对,围观人群都噤了声。

见浑邪王面有窘色,千衣主动息事宁人:“既然公主喜欢,那就送给她好了。”

“我认为我的夫人比胭脂居次更适合这串美丽的珍珠。”令千衣想不到的是,尉迟北凌忽然开口。

“这么说,将军不同意给我喽?”胭脂勾起嘴角。

“没错。”尉迟北凌亦报以微笑。

尉迟北凌的态度简直让千衣大吃一惊,他怎么了?一串首饰而已,需要这样顶真吗?

“珍珠只有一串,都不让步的话,将军的意思,是要我和夫人抢夺吗?”胭脂冷笑。

“那怎么行,抢夺是男人的事,女人只需要优雅地等待。”尉迟北凌呵呵笑道。

“看来你很愿意抢夺……”胭脂咬牙。

“为心爱的女人战斗,是男人的天职。漠北的男人不以此为荣吗?”尉迟北凌不怀好意地看了看她身后,“还是说胭脂居次身边,缺少有血性的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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