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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沙乱之许我长缨 第四章 说来就来的婚礼

小说:汉沙乱之许我长缨  作者:念云  回目录  举报

西部的天亮得迟。

当晨曦照耀着苍茫天穹下云朵般成片的营帐,那里已然人声鼎沸。

不过今天,热火朝天的场面不是来自严肃的早操,而是另一项如火如荼的运动——蹴鞠。

草原平阔的土地为蹴鞠提供了大好条件。顺着呐喊声,可见长方形的场地两边有人擂鼓号令,左侧为蓝衫队,右侧为白衫队,鏖战正酣。

将蹴鞠用于练兵,说起来是尉迟北凌的奇葩发明。用他的观点来说,蹴鞠不仅可以训练士兵的体力,保持高涨的情绪,还可以演绎兵势,培养合作与拼搏精神。初时他在军中大兴蹴鞠运动,长安城中诸大臣着实参了他好几本,不过当今皇帝也是个蹴鞠迷,所以也就睁一眼闭一眼。到了后来,汉军节节胜利,想说闲话的人也就没了市场。渐渐的,各路军中都开始流行蹴鞠,连匈奴人也学了去。

今天,尉迟北凌加盟白衫队,正活跃在场中。认识尉迟北凌的人都会开玩笑说,如果他这辈子不做将军,一定会是长安城中身价最高的蹴鞠手。在球场上,他简直是天生的明星,动若狡兔,敏若猎豹,脚下技法出神入化。所以,只要尉迟北凌上场,必定观者如堵,场面也就不难想象了。

然而,这片热闹背后,在隐蔽的地下掩体中,却有另一番景象。李奇亲自督阵,数百精壮的战士正挥汗如雨,进行搏杀训练。

听到头顶上方不时透过土层隐隐传来的呼喊叫好声,李奇不仅露出会心的微笑。老大说过,苍狼在捕猎前会假寐麻痹猎物。现在,他精心挑选的武士已经做好了战前准备,他自己却踢球踢得不亦乐乎,是要让活跃的匈奴眼线得出错误的情报吧。

球场上,尉迟北凌绕过围堵自己的蓝衫队员,一脚长传将球踢给了靠近球门的白衫队员,那里蓝队疏于防守,是个大好机会。

白衫队员会意,奋起一脚向球门踢去。他太想破门了,这一脚用力过猛,准头又欠佳,结果,球撞在用做门框的木柱上,飞了出去。

球飞出场,落在一条细细的水流旁,更不偏不倚,打在一个蹲着的人脸上。

“哎哟!”猝不及防的那人痛呼一声,摔倒在地。蹴鞠球外面包着皮革,里面填充的是米糠,小伙子脚力又大,这一下被打到脸上,可是够呛。

“喂,快点,快把球踢过来!”没了球,场地里白衫队和蓝山队员一起大喊起来。

那人忍痛拣起球,从地上狼狈地爬了起来。他转过身,尉迟北凌顿时怔住了,千衣?是她?只见她穿着肥肥大大的男式军服,头发也用布帛挽起,不仔细看,还真像个羸弱的小兵仔。

“喂,还愣着干什么?说你呢,就是你!快点把球踢过来呀!”队员们远远的不耐地大喊。

千衣慌忙点头,她从来没玩过蹴鞠,哪里懂得运脚,只好双手抱球奋力往外一掷。

女子能有几分气力,她这一掷,不过就掷出了丈远。

“哈哈哈……瞧这小子也太笨了,哪个营的……”远处的士兵都哄笑起来。

尉迟北凌走过去,拾起了球,锐利的目光扫射到她身上。这一下打得真够结实呢,她侧脸上沾满了黑灰。

他挺拔身材投下的阴影笼罩住她,紧身白衣勾勒出贲起的肌肉,浑身充满运动后灼人的热浪。千衣手足无措:“将……将军……”

“你这身衣服哪儿来的?”

“是……是李校尉给我的,我没有……”千衣羞窘地低着头。

尉迟北凌心头略略一顿,还是李奇细致,经过那场半路截杀,她当然是连换洗衣服都没有了。“你在这里做什么?”他目光瞄向她身后。

“衣服弄脏了,我……洗洗。”

细细的水流里,铺着她的红色嫁衣。他一怔,他可不信,翁主会自己动手洗衣服?难道说,灾难迫使人成长?

“我找个军士来服侍你。”

“不用了,不用了,”千衣闻言连连摇头,“他们是男的,不方便。我自己可以。”怯怯地抬起眼眸,又补充了一句,“将军只管忙大事情,不必替我操心。”

刘选的女儿,不怎么像刘选啊。尉迟北凌心头滚过诧异,她这副诚惶诚恐谨小慎微的样子,与燕王的骄横可不匹配。她是一直就这样还是到了这里故意做出这般模样?

一阵风吹来,吹起她散乱在颊畔的几缕发丝,露出半张脸莹白如玉,另半边则脏兮兮,对比之下,楚楚令人怜惜。尉迟北凌竟不由伸开手去。

咝……他的手指触到她被撞之处,千衣忍不住吸气。

“很痛吗?”鬼使神差地,他竟然问出来。当他听到自己发出如此柔和的声音时,蓦地缩回了手。

“不痛不痛,一会儿就好了。”千衣一口气说,抬起袖子匆匆抹去脸上的泥灰,绽开笑颜:“将军快去吧,他们在等你呢。”

“好。”尉迟北凌沉下声音。该死,自己刚才怎么会失态。他不再理她,转身离开。

露天围挡里,踢完球的小伙子们凑在一起泼水冲澡,洗去满身的汗水。尉迟北凌刚刚洗完,赤着身子,正用布巾擦拭。忽然,瞥见文书官从围挡外探头探脑。

“什么事?过来说!”

文书官颠颠地跑进来,手上捧着一本黄历,笑嘻嘻道:“将军吩咐的事,我挑好了日子,给您过目。”

尉迟北凌拿过来一看,顿时皱紧了眉头:“什么?十天以后?”

“将军,这是最近的适合嫁娶的日子,再早,都有忌讳呀。”文书官小声分辨。

“见你的鬼!”尉迟北凌大怒,一甩手将他的黄历扫到地上,“都什么节骨眼上了,你还敢跟我算黄道吉日!贻误了战机,我第一个砍你的脑袋!”

“是,是,属下知错了。”文书官吓得腰弯成了虾米,“但凭将军示下。”

尉迟北凌鼻子里哼了一声,摆摆手,“别烦了,就今天,早弄早了!”

“今天?”文书官不敢信地张大了嘴。

“简单点,还搞不定吗?”尉迟北凌瞪着他。

“是……属下照办。”文书官一溜烟跑了。

身后传来阴阳怪气的小声窃笑:“看吧,咱们老大等不及了,今晚就急着找新娘子洞房花烛了。”

尉迟北凌倏地回头。看到他冰块一样的脸,挤眉弄眼的小伙子们立刻全都哑了。

“谁笑的,两个时辰马步,没笑的,减半。”他牵了牵嘴角,扣好衣服扬长而去。

千衣洗干净嫁衣晾好,回到自己的住处时才发现这里陡然热闹起来了。忙忙碌碌的军士出出进进,大红的绸缎在桌子椅子上扎起来,床上铺了崭新的褥子,还有高大的红蜡烛一字儿排开。

“你们……你们这是做什么?”千衣拉住一个进来的军士。军士将手里一摞大红双喜剪纸抖开,一边往营帐里贴,一边恭敬地答道:“启禀翁主,我们在准备今晚将军与您的婚礼。”

婚礼,今晚?千衣脑袋嗡的一声,像被钉子钉在了地上。脸色红了又白。这么突然!她还刚到第二天,也没人通知她,就要举行婚礼了?

千衣心里慌得什么似的,指着外面结结巴巴道:“我的……衣服还没有干……”

军士顺着她的手瞥了一眼,笑道:“翁主放心吧,草原风大,到晚上肯定干了。”

千衣还是见识过长安城的婚礼的。热闹的吹鼓手,火红的花轿,托着糖饼的喜娘,挑着美酒的伙计,络绎不绝的来宾……

可是现在,关于她自己的婚礼,这些认知都用不上了。在一个完全男性的世界里,她是唯一的女子。千衣只好自己装扮,焉支山盛产胭脂,这是军士们能给她找来的最好化妆品了。虽然没有水粉,但她的青春正自娇艳,只需轻点朱唇,就已光彩照人。虽然没有珠翠,但草原天然的野花缀在鬓边,竟也别有一番韵味。

没看到新郎的影子,她给自己戴上红布裁剪的盖头。有人将扎成团花的红绸带一端放进她手里,她只能看清脚下的地面,机械地被绸带牵着往前走。也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婚礼现场,耳边嘈杂一片。浑浑噩噩中就这么拜完了天地,然后,她被送进了洞房。

周遭突然静下来了,千衣虚脱般地倚靠在床柱上。她终于完成了王爷的托付,她嫁了,嫁给了一个陌生的男人。此刻,她没有一点点喜悦的心情,只有越来越沉重的焦虑。

千衣不想骗自己,尉迟北凌虽然没有像长平担忧得那样虐待她,可也没有善待她。仅有的几次照面,他看她的眼神是冰冷的。他讨厌燕王讨厌翁主,这是不争的事实,他娶她,是迫于无奈。

可是,她却不怎么为自己的处境难过,反倒替尉迟北凌难过起来。虽然才两天,千衣已经能深刻感受到他在众将士心中的威望,他这么高贵、这么俊美、这么强势,他应该娶豪门贵胄家的千金小姐,怎么也轮不到出身卑微的自己!尉迟将军,他被王府算计了,被骗了。而宁千衣……你是合谋者。

推帘而入的脚步声打断了千衣的重重心事。她的心旋即提到了嗓子眼。脚步停在了她面前,一只手,慢慢地,揭掉了她的红盖头。

满室烛光中,映入眼帘的,是那个她正在为之焦虑着内疚着的男人。

秋水一样的眼眸,远山一样的黛眉,秀玉一样的鼻梁,樱颗一样的嘴唇,紧绞的手指和粉颊边深一阵浅一阵的红晕流露出她内心十分紧张。

他沉默地注视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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