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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格不入的不过尔尔 第10章 路途曾艰辛也曾迎光

此下为刚才那位女生的独白。

我在写日记,已经很久没有写过日记了。写日记这种事情就像是那种刚刚谈恋爱的小女生才会做的事情,而我上一次写日记,大概已经是上辈子了。以前很喜欢,可是现在渐渐的不喜欢把心底的难过给倾吐了,就算是把这些秘密告诉日记,我也害怕,害怕日记也会背叛。现在写的这些,只是想让自己好过一点,想让自己从黑暗中走出来罢了。

好像已经众所周知,我的性格很偏激,因为我是江之尚。我做事很极端,因为我是江之尚。我的脾气很暴躁,很阴晴不定,那也因为我是江之尚。注定了我就是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我。注定了不能和别人融合在一起的我。有时候想过放弃,可是很多次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活了下来。不是因为我对生活还抱有多大的希望,只是因为,我还不想死,我只是在找一个借口,一个让我能够活下去,找到更好的死下去的方法的借口。后来呢,也想到过很多,比如说活下去。活下去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独立,亦或者是在无人助我的时候养成的习惯,总之,我更喜欢,靠我自己的努力,靠我自己的双手所赢得的一切。我不喜欢张手问别人要东西,因为感觉那样是在乞讨,而别人的给予,像极了对你的怜悯,不管有没有,那都是一种施舍。我是宁愿饿死,宁愿病死,也不想接受别人施舍的东西的人。也许是装强悍装的太久了,我都快要忘了当初我脆弱的模样。

我对不起很多人,首先是我的姐姐,朸小枪,她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她是我的阳光,是我的空气,是我的雨露,没有了她,也就没有了我。如果没有了她,那么,我也不能够再活下去。我曾想到过很多种结局,如果有一天,枪死去了的话,我会怎么样?是不是会选择同样的一种死法,去陪着她。我不知道,因为我知道我们现在都还安好,只是我已经很久没有再见到她了。这不是遗憾,这只是我生命中还没有完好的一点。

其次,我对不起的人就是颜贞贞。我必须要承认,我从来没有利用过她,也从来没有轻看她。我把她当成了我最要好的朋友,心里也藏不住什么事,掏心掏肺的对她,到最后,就如她所说,我对她不起。我没有果断的抢了她的男人,也没有果断的传播那些谣言。相反的,我为了他们,宁愿牺牲自己,我也是告诉了她。后来结局就演变成为了我是第三者,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十恶不赦的人。可是不管怎么样,过去的就已经过去了。

我在乎的人有很多,再比如说是涂赜。我从来没有如此在乎一个异性,从来没有如此关心一个异性,我已经为了他付出了我能够付出的一切,不过,他喜欢的依旧不是我,比如说,我们刚刚才分手。

我从不害怕路途上的艰辛。因为到了后来,我才发现,原来艰辛并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你在这条充满艰辛,充满荆棘的路上,所经历的一切。这一切是财富,也是痛苦的回忆。有时候痛并且回忆着,才会让自己的脑袋更加清晰,才会知道自己接下来应该在说什么。我常常陷在回忆里无法自拔,但是我从不渴望别人能够解救我。因为我不喜欢别人的施舍和怜悯,哪怕是用我自己的生命做代价。我不后悔我所做的一切。这条路上,我一个人的时候,自己走在黑夜里的时候,想象着有光,想象着前方的希望,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走过来了。也许很不可思议,但是我知道,所经历的那些,都会在自己以后该要怎么做的时候称为坚实的铺垫,免得自己摔下来的时候成为一个残废。

再然后,我觉得唯一对不起的人就是我自己了。我曾经为学习给自己拟定了很多种计划,有那种魔鬼般训练的,可是从来就没有坚持下去过,最多,也就坚持那样做一两个周,然后很快就放弃了。不是我的毅力不好,只是因为一个很简单的原因。那就是,我不喜欢的东西,我从来不坚持。如果我很爱你,那么我就会一直坚持着喜欢你。比如说涂赜,当初的涂赜是那么好,他总爱穿着校服,里面穿着一件白白的衬衫,他总爱对着别人笑。可是到了后来,他变了。他爱吸烟,爱和女生腻在一起,爱打架,爱染发,爱成群结队,爱没一样我所不爱的。可是我还是喜欢他,还是那么坚持不懈的喜欢他,就好像如果我不再喜欢他,我就会死去一样。而朸小枪,她是我的姐姐,我自然也不会放弃,虽然那个结局实在是太喜剧,不过,我还是在乎。我在乎每一个从我生命里经过的人。

从某一种程度上来说,这就是固执,冥顽不灵的固执。我不怕别人说,我不怕别人骂,我也不怕别人不理解我,我只求不愧对自己的内心,渐渐地,习惯了这样的一切,也就觉得都还好,无所谓。

至于他,许宣尔,其实我也不清楚我是不是对他无所谓。我们的认识,本来就只是因为一个意外,一个绝对会发生的意外。但是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件事情到了许宣尔那里,就不再是一个意外了,而是缘分。如果我们俩之间没有缘分,又怎么会说上些话,可是我不相信缘分。

如果我不相信的东西,没有人能够逼着我去相信。后来呢,也要算是一个意外了,因为我知道许宣尔对我是什么想法,可是我不想耽搁他,跟他说了那么多遍,他就没有哪一次是认真听进去了的,于是,索性不再理他。这倒是一个很棒的方法。不过没想到的是,到后来却变成我去求他了,求他照顾逗逗,求他帮忙找工作,说来倒突然觉得有些惭愧了。觉得自己不能再去想别的事情的时候,便会让自己大大的睡一觉。

同样,这也是众所周知的一件事情。那就是我懒,也许并不是懒,我也并不是不想动,只不过我是不想让自己的精力浪费在多余的动作上罢了。比如说吃饭。吃饭麻烦,吃个饭你要做,还要吃,吃了还要收拾,倒不如饿着。所以,这也许是我瘦得皮包骨的原因。不过我也幻想过很多次,如果会有人好心的帮我做饭,或者我至始至终都不是那么要强,是不是我就可以不用饿肚子了?比如说我可以叫颜贞贞来陪我,我们一起做饭,一起吃饭。说到吃和做,我唯一擅长的就是红烧肉,只不过在我这么多年的练习中,做成功的美味的红烧肉只有两次。一般的普通人是根本别想吃到我做的饭菜的。就连江枫(亲爸)也没有吃过,除非你对我而言,是重要的人,不管饭菜的好与否,总之你吃到了,只能说明我在乎你。

人无完人,我则更不是一个完人。有很多人都讨厌我,因为我是江之尚。我知道每一个讨厌我的人,我知道他们每一个都在我的背后说什么,对这一切,我从来都是一笑而抿,别把我逼急了,逼急了的话,有很多的事情,我不用谁提醒,一下子就给做出来了。然后,你就只有后悔的时间了。那些在背后说我的人,我不责怪,我不提及,不是因为我不在乎,只是我不想没事找事,不想浪费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可是这并不代表我就是一个任人宰割的牛羊。我记得我和别人吵得最厉害的一次,是和张婷婷。吵架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一场误会。之所以吵的厉害,是因为我不喜欢别人诬陷于我,还特别是那种诬陷不成还血口喷人的那种人。对于那种人,我从来就不肯放过。如果那天条件允许的话,我很有可能就直接冲过去打了起来。我从来都不是一个理性主义者。向来,我喜欢我自己的感觉,我喜欢用自己的感觉来决定我接下来要做什么样的事情。

如果事情不到最后一步,不要轻易放弃。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只有永远的对别人防备着,自己才会永远平安的活着。

也许,写到这里就应该停止了,不过,生命是一场永远也不会停息的赛跑,只要一直跑,无论速度的快慢,终有一天,能够靠自己的努力去获得属于自己的名次。

(这段独白主要讲的是一本故事《沉浮》中的女主的一些性格和所经历的一些事情。只不过这些事情是比较笼统的,大概的,详细的,要从这本书里面看,更详细的,我记不住了。而如今,江之尚的故事再次开始,只不过她不再是那个女孩子了,现在的女主是宁一格,是格格,与江之尚有着莫大的联系,所以才会把她们俩放在一起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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