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遇见拉芙·路西菲格斯的时候已经是夜时辰三小时了。她找刺客,我找客户。
“二月十八日,夜时辰四小时,在蓝猫区的‘天露咖啡馆’见面。”我皱着眉头一字一字的死命念下去,突然有点后悔自己当初没听监护人的话去上个学。
“‘天露咖啡’?那绝对不会是我会选的地方。”我转过身,边烧着羊皮纸边抱怨着,看到一抽屉里的几团废纸似的借钱票据就又转过身了。
如果有谁要是以为“天露咖啡”是一家优雅又富有氛围的咖啡店那就大错特错了。这家店的确和其他咖啡馆不一样挺俗气,一家好好的咖啡馆却履行酒吧应有的职责,不过又不像湖区的那些地方,这些个不三不四的酒吧会让你觉得自己被困在什么电影的背景里了,为了一帮找乐子的上流家伙们和那些要死要活的贵妇当摆设。
“对于那种无聊的电影,我可不是什么好摆设。”我开始收拾行李。
我去早了。这是一种习惯,就像不管在哪儿我都能知道怎样才能找到后门。并不是说这位小姐有什么问题,不过你仔细想想啊,她有可能是那帮条子署的探子。
虽然我觉得不像。
“不过说实在的,这种活法的确不怎么样,但也比死强多了。”我看到了手机上招聘大学生的广告。
“天露咖啡”差不多是蓝猫区最时髦的“咖啡馆”,这种一点都不像咖啡馆的地方在日落时候开门。我有充足的理由相信,这家酒吧在注册名字的时候,为了避免惹上哪些酒吧常有的麻烦,以至于被狗卫队罚到倾家荡产的局面出现而打的掩护。
就像我每天都会换名字一样,虽然我也不记得自己有多少个名字。
刚到夜时辰头半个小时,这家时髦的咖啡馆兼酒吧就已经吵得要命,充满了烟雾,里面挤得就像每个人都长了5条胳膊。保镖冲我翻了个芥末似的白眼还是让我进去了。
挨了大约一刻钟,墙边空出了张桌子。我正好赶上一个找乐子的上流家伙面前。
“他来外城都不知道洗掉那一小件要10巴姆的香水。”我冲着他手上那块丝绸帕子翻了个白眼。
他还想和我争,但看到我的脸上的疤痕就改了主意。然后旁边桌子正在喝酒的两个姑娘想吊这个家伙,就让他坐到她们那儿去了。他一没注意,高个儿姑娘就朝我眨了下眼。
我背靠着墙坐下等着,瞧着人群,那个需要飞贼的姑娘。我希望她能给个好活,因为这夜晚已经开始让人不爽。
她是个穿着蓝色塔夫绸的高个,靠我脸上的伤疤认出了他。
那玩意儿的效果简直和观光团招揽客人大喊似的。尽管我不太愿意承认。
我瞧着她跟跳舞似的从人群中挤过来。她一点都不扭捏,直接过来说:“你就是尼古拉?”
我当然不叫尼古拉,但我可不会到哪儿都用真名。知道“夜狼”陈淼在哪里晃悠会让那些狗卫队和条子们乐死。
“啊。”我说
她坐下了,:“我叫拉芙·路西菲格斯,我想我们有笔生意要谈。”
“你想在这里谈?“
她看了看四周,没明白。我心想,哦。上帝啊,还是个小白。
她说:“但我以为......蓝猫区没有我认识的人。除了你之外。”
“不代表他们不会偷听,亲爱的,走吧。”
天难得没下雨,空气跟“天露咖啡”那里比起来简直算得上干净。路西菲格斯小姐跟着我,但她皱着眉。走过一条街,她说:“我不明白有谁能偷听,那地方那么吵。”
“我不想冒险。你最好也别,除非你想被拖进‘狗洞’去。”
“哦。”她小声应着。
然后她就跟着,没有再抱怨什么。等他们进了蓝猫区边区的森林广场后才说:“我们要去哪儿?。”
“索瑞克教堂。”我干脆的回答
“什么,你疯了吗?那儿会挤满了人的。”
“房顶上不会。”
“哦,够安全吗?”
“够安全的。”我停下来转身看着她,“你要不愿意就别去。”
她想了一下,挑起了标准的45度下巴:“我去。”
“好极了。”我说,接着走。
索瑞克教堂是蓝猫区最大的教堂。和东宫区的圣斯但汀教堂比起来,它却不过是小菜一碟。索瑞克也没有那种巨大的花岗岩圆屋顶足以让迪奥里多特教堂成为外城最棒的路标的那种。但要我打赌的话,它是全沃芬多最漂亮的教堂。华丽的就像内城皇家糕点区的糕点师们为有钱人和贵族的婚礼以及区守过生日时做的那些蛋糕。每个周六都会有观光团上索瑞克楼顶阁楼,但其他时候上面都安静极了。而且只要爬到四座雪松木金塔上的某一座,就连几百米开外的人也都能看得见。
所以我就带路西菲格斯小姐到那儿。他们挤过院里密密匝匝的人群——修士,扒手,骗子,糖果小贩之类的,走进教堂。
“尼古拉,”路西菲格斯小姐说,“我们去哪儿?”
她听起来很紧张,好像随时准备脚底抹油。
“没事,”我头也不回。上塔顶的楼梯在大堂的一角——虽然他知道那不叫做大堂。修士们锁了门,但那锁没什么了不起的,如果你在怀疑一个7年老飞贼的能力的话。
我们爬上一段楼梯,又转过一圈楼梯—楼道窄的简直是踩着自己的脚跟爬的。然后在纯洁明亮的月光和浑浊奢靡的灯光中再往上爬,再转一圈,就到了尖塔的顶端。
那儿只站的下两个人,谁想耍什么花招就会一起摔下石板上等着第二天上热搜。这就是我喜欢索瑞克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晚风带着几分醉意和这个城市独有的奢靡,将我们的头发撩起,两个黑影在这被灯光染红的天空下显得格外刺眼。
“行了,”我说,“什么样的生意?”
“不太简单。”她说着深吸一口气,“我曾经是公爵里.......一位高贵人士的情人,他在内城和外城的近皇区有4座城堡。哦,当然,你这次只要去近皇区的那座就可以了。大约2个月以前,我们,嗯...我们分开了。”她听起来并不遗憾。她抬起头—如果再来一次我绝对不会盯着那双蓝宝石眼睛看。
“我要我的首饰。”
“他没还你?”
“对。”
“没礼貌。”
“抱歉,什么?”
我重复了一遍。
“他是头猪。”她说,“我还要另外3样东西,1只钟,1座小雕像,还有蒙特利尔国王时期的`....“
“水晶杯?”
“你怎么知道?”
“哦,的了吧甜心,除非你不是沃芬多的人。”
“哦,额,好吧。”她笑了笑,尽管和泥巴一样难看。
“有多少件首饰?”
“是只天蓝色的天鹅绒盒子,大概这么大——”她用手在空中笔画着。
“行,我干。那价钱——”
“你的佣金可以从你拿回的东西里出。”
“你确定?”
“哦,是的,放心绝对是个好价钱。”
我相信她。高个子,好身材,玻璃般深蓝的大眼——她的上流阶级情人肯定没有注意到她的眼睛是有多坚韧,又有多狡黠。我想知道她有多少个情人。我偷偷笑了笑。
她问:“你需要多少时间?”
我翻了翻手机:“可能要一周。”
“一周?”
“怎么你还有个期限?”
她的下巴挑向远离我的方向,像是说她不在乎。“当然没有。”
“我可以早点干,但我还有其他生意.....”我知道我说了谎。但她不在意。
她想了想。“如果我要你今晚去,多少钱?”
“四十顿姆。”
“四十顿姆?”她说,好像觉得没听清陈淼说了些什么,“你肯定以为我是个傻子,240巴姆。”
“您还真会取整。33顿零6巴。”
“210巴。”
“不到30顿你自己去吧。”
她一瞬间想转身上第二天的热搜。但她没有“哦,好吧,30顿。但我要见到东西才能给你钱。”她冲我笑,就和她耳朵上戴的镶贴钻石一样假“里面有几件具有感情价值的东西。”
“嗯哼。那么,知道局是什么样的吗?”
“什么?”
上帝啊,别再让我遇见白脸了。
“布局,生意,我要去哪,到了那儿要干嘛?”
“哦。”她打开身上挎着的那只价值不菲的白皮小包——贵妇的小玩意。取出一只同样天价的新款魔晶手机,“我这儿有地图。”
“你告诉我谁的房子还容易些。”这毕竟不是军用的导航。
我摆了摆手。
“哦!”这声惊喘和她的包包一样贵妇似的,“但..我不能——”
“你觉得我到了那儿还会不知道?”
“你不会.....”
“不会什么?”
“我听说过一些事。”
是啊,本来你就得听说过什么事才会过来找我的。我并不生气。
“没钱拿的事我是不会干的。说吧。”
“哦,好吧,里奥杰斯·多明尼公爵。”
“谢了,房子.....我是说城堡,在哪?”
她的手停在了那只精致皮包的内夹岑。..
“我有....我画了张图。”
我突然挺喜欢她。她是一个白脸没错,而且绝对被惯坏了。但她尽全力考虑事情,努力不犯相同的错误。
有时候得明白,一个人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要承认事情差成这种地步可是需要勇气的。我安慰着自己,打开了地图。
月光下什么都看不清楚,但他确定她画得很清楚。
“这保险箱是入墙的,”她说,“很抱歉,我不知道密码,这只会更难....”
我耸了耸肩“会有人醒着吗?”
“哦,他们全家都飞去青坝区过冬了,手下那些仆人管家都放假了,我只知道他们要到玫瑰节前两周才会回来。”
“4月,够聪明。”
“过奖了。”即便只有月光,我还是看见她嘴角翘出一个微笑。
“行,明日夜时辰见,老时间,在哪儿?”
“你有什么建议?”
她学东西还挺快。
“担心你的贞操吗?”
“什么?”
“我要是租个房,你会扭捏,说不能和我单独呆在一块儿吗?”
“哦。”她环顾了四周。我不得不承认,我们现在已经够单独了。
“没什么。”
“你要是带把刀来,我不会生气的。”我小心的说。
“谢谢。”她回视着我的眼睛。
还挺大方。我也喜欢她这点。
“行,我不想再花车费,就克莱奥尔区的森林木马吧。你找的到吗?”
“手机不是拿来吃的。”她摇了摇手中那只价格不菲的手机。
尽管外城有些街道不会标在地图上,不过我是不会带她去那种地方的。
“那就没问题了。”
“好孩子。”我没想这么说,是它自己冒出来的。当你训练的做了什么——或者只是表现出想学的欲望,像路西菲格斯小姐这样,你就会这样说。我皱着眉头。
我以为她会给他来一巴掌——我也会就这样站着让她打。
但路西菲格斯小姐只是又给我了一个迷人的微笑。
下楼时,听着她沙沙的裙摆声,闻着她的能冲晕人的高档香水味,我一直在心里告诫自己:小心点,土狼,别和风流女人走太近。
但我没听,即使我明白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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