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开局解分家咒印,我成了幕后黑手 第14章 小李和凯的青春宣言!中忍考试参赛名单!

接下里的几天,宁次独自一人清剿河村各处的流浪忍者。

将附近的流浪忍者杀得七七八八,许多被流浪忍者集团强压过去挖金矿的河村村民也得以成功返回村里。

洛克李、天天、迈特凯在村里村民的热情邀请下。

在这里足足疗养了三天之后,三人的伤情也基本上得以恢复。

宁次在这三天也用心的照顾着三人,在这期间,洛克李和天天着实有些不好意思。

“宁次,我下次一定不会这么快倒下的,回去我一定加倍的训练,总有一天我会来保护你的。”

被宁次救下的小李,有些羞耻自己过快的丧失战斗力。

还要麻烦队友的照顾,他可不想沦落到拖队友后腿的地步。

“没事,小李,没关系的,别想这些了,好好的休息,早日回去才能训练啊!”

宁次在一旁安慰道。

“宁次……你……好感动……”

洛克李的中二病再次犯了,搞得宁次和天天二人都有些社死,同时露出了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

“行了,行了,小李,我的意思是你这辈子是永远都不可能超过我的,你刚才误解我的意思了。”

宁次生怕小李继续自我感动过剩,无情的说出了事实的真相。

正在经历社死的天天,听到这里“噗呲”一笑,没想到一本正经的宁次,竟然也会有这么幽默的一面。

“小李,加油!永不言弃,才是热血的青春啊!我挺你……”

宁次和天天差点忘了,身边还有一位中二病晚期患者。

经过迈特凯一番言语鼓励后,洛克李再次燃起了熊熊的斗志。

于是,在不大的房间内,迈特凯和洛克李不停的发表着属于各自的青春宣言,两人一唱一和的,声音嘹亮、充满了激情。

只是在其声音的掩盖下,是宁次和天天两张生无可恋的脸。

现在还在河村这里啊,怎么着都感觉有些丢人。

三天的时间匆匆渡过,凯班成员再次焕然一新,任务的圆满完成和伤情的医治,代表着分别的时刻来临。

在河村村民所有成员的礼敬下和感恩中,凯班离开了河村,返回木叶村。

……

木叶村。

议事厅。

三代目火影猿飞日斩坐在主座上,看着下方站立的各位上忍,沉声道:“中忍考试即将来临,下面说说我们参赛的人选。”

下方的诸多上忍小声讨论后,大多数的带领班级都觉的手下还有待考验,等再过段时间再去看看。

尤其是今年才从忍者学校毕业的下忍领队们,更是如此。

当然其中也有一些例外,比如卡卡西、夕日红等人。

“我推荐漩涡鸣人、宇智波佐助、春野樱参加本次的中忍考试。”

卡卡西深思熟虑后,说出了心中的想法。

“喂,你们听说了嘛,这是第一次在卡卡西班通过考验的下忍学员,之前的通过率可是零。”

“是呀!卡卡西班的通过率可是有名的惨烈,没想到这次才通过了三人,就让他们参加中忍考试的选拔。”

“谁让人家是卡卡西呢!”

“就算是卡卡西,也不能这样胡来啊,才毕业的下忍还没过多久就参加中忍考试,实在是有些急于求成了……”

下方的嘀咕,自然是瞒不过三代目火影猿飞日斩的耳朵,为了保险起见。

猿飞日斩再次询问道:“卡卡西你确定吗?毕竟是才成为下忍不久,现在参加中忍考试是不是有些早了?!”

“鸣人三人的实力,在这期间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跟刚从忍者学校毕业时的他们完全是不可同日而语的,我坚持我的观点,让他们参加此次的中忍考试。”

为了让火影大人彻底放心,卡卡西说出了理由,并且坚定的相信鸣人三人是有机会通过本次中忍考试选拔的。

“嗯,既然你都这么说了,那就按你的意思来。”

“下面还有哪些参选的人员?”

猿飞日斩也是从一步一个脚印,才成为火影的,自然明白相较于别人,只有各自班级的领队才更加清楚手下学生的实力。

卡卡西这么强力推荐,肯定是有他的道理的。

在卡卡西的带头作用下,一些认为手下学生实力不错的领队老师,一番思考之后,开始踊跃发言。

“我推荐日向雏田、犬冢牙、油女志乃参加此次中忍考试选拔。”

“中山井野、秋道丁次、奈良鹿丸也参加。”

猿飞阿斯玛和夕日红几乎同时脱口而出,两人四目相对。

阿斯玛突然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后脑勺,不知道在害羞些什么。

“我手下学生,日向宁次、天天、洛克李参加中忍考试选拔。”

迈特凯说完后,有些担忧的看着卡卡西,继续道:“卡卡西,我手下学生都磨炼了一年才参加中忍考试,你要不再考虑考虑吧,要为他们负责啊,中忍考试可不是闹着玩的。”

“是、是,知道了。”

卡卡西一副没精打采的模样,随意应付道。

“怎么样,是不是要放弃让他们加入这次中忍选拔了?”

“啊……这,没有啊,他们还是参加的。”

听到这句话,迈特凯差点跌坐在地。

要不是三代目火影等重量级的人物在这,他非要好好的跟卡卡西比赛一场,好发泄一下心中的郁闷之情。

既然不同意他的观点,还说“是”干嘛,这不是拿他开刷嘛!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开局解分家咒印,我成了幕后黑手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