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这个作者有点狂 第五十章 炸天帮来客

必须让对方真心认可你这个师傅才算完成任务。

系统的话让沐炎一阵头大。

“额……嘿嘿……那啥,师傅,你能不能先把武器放下,你这样我们心头堵得慌。”

这时,见沐炎还将枪口朝着自己两人,谢羽蒙缩了缩脖子谄媚道。

他的话让沐炎回过神来。

“好吧,看来得慢慢来。”强行在心里安慰了下自己,将ak47收入系统背包。

“咦?师傅,那是什么?”

突然,谢羽蒙脸上露出疑惑,指着沐炎身后道。

“什么?”沐炎转身朝身后看去,发现什么都没有,瞬间,心头陡然升起不妙。

而下一刻,他只觉得后颈一疼,然后便失去知觉再次倒地昏了过去。

“糟糕,中计了!”这是沐炎昏迷前最后的心头反应。

“嘿嘿,臭小子,就凭你还想做我们师傅。”

此时,谢羽蒙收回手,瘸拐着站在沐炎之前所站立的位置,不屑道。

没错,趁刚才沐炎放松回头之际,谢羽蒙搞偷袭,忍着腿上伤痛,咬牙冲出,挥臂一记手刀劈在沐炎的后颈上,将其打晕。

“你……你干什么呀!”一旁,艳幽橪看得都傻眼了。

“当然要打晕他啊,难道我们还真的做他徒弟不成,我观他几乎没什么修为,体内只有些许微弱元力,想必是初入武道的萌新,能教我们什么?”

“这……”艳幽橪语塞,是啊,他能教我们什么?

“再说了,他是用那奇怪的武器逼我们拜师的,这种行为实在卑鄙,此等心术不正之人怎能做我们的师傅呢,小姐您说是吧?”

看着昏迷的沐炎,谢羽蒙满脸不屑。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艳幽?有些纠结。

“当然是把他绑起来,对了,他那武器不错。”

谢羽蒙脸上露出兴奋,说着就蹲下来在沐炎身上摸索,找了一会不由皱起眉头。

“不对呀?他怎么没有储物袋,刚才明明看到他把武器凭空变没,不是放储物袋那是放哪了?”

谢羽蒙郁闷,对方身上竟然连一枚储物袋都没有。

有了系统后,沐炎就不用储物类道具了,直接放入系统背包,所以,谢羽蒙是绝逼不可能找到什么储物袋的。

这把谢羽蒙给急的。

“玛德,慢慢来,先绑了再说。”

对于沐炎,谢羽蒙其实心底是有些忌惮的,能拿出那种强大的神秘武器,很显然沐炎的身份也不一般。

不过现在没办法,已经算是彻底得罪了对方,这事恐怕就没法善了了,只能先绑了再说,这事必须得赶紧禀报家主。

就这样,沐炎再次被绑了起来。

……

不知又昏迷了多久。

“叮!恭喜作者大大完成SS级任务,成功与邪灵融合,成为新邪灵寄体者,获得任务奖励SS级大礼包以及神改版瞬间移动。”

“叮!SS级大礼包已存入系统背包,请注意查收。”

“叮!神改版瞬间移动自动学习中……学习成功。”

……

一连串的系统提示声想起,习得神改版瞬间移动时的能量波动将沐炎从昏迷中惊醒。

“尼玛!又被绑!”

甩了甩有些昏沉的脑袋,看了看周围环境,好家伙,还是这个院子,自己又被绑在柱子上,捆绑自己的麻绳换成了铁链。

醒来的沐炎有些憋屈,自己特么的竟然又被阴了,果然特么的江湖险恶啊。

“玛德,王八蛋,敢阴老子,等着,你完蛋了。”

想到了谢羽蒙的那张脸,沐炎不由恼怒。

深吸了几口气,暂时先将心头怒火压下,沐炎将注意放在了系统。

二十四小时的邪灵融合完成了,看来自己两次昏迷加起来时间也不算长。

打开系统页面,进入背包,目光直落在SS级大礼包上。

带着激动,沐炎打算先打开礼包。

“叮!恭喜作者从SS级礼包中获得神品功法《吞天噬地九转魔神决》,已存入系统背包,请注意查收。”

“叮!恭喜作者从SS级礼包中获得真意碎片100,已存入系统背包,请注意查收。”

“叮!恭喜作者从SS级礼包中获得万界召唤卡三张,已存入系统背包,请注意查收。”

“卧槽!《吞天噬地九转魔神决》!”沐炎忍不住爆粗,这是一部吸收天地灵气的顶尖法门,运转此法,可拥有十万倍修炼速度,且炼出来的真元毫无杂质,精纯无比。

这部功法自己之前在系统商城里看到过,用书币无法购买,只能用月票购买,而且需要足足6000张月票,自己之前根本买不起。

现在好了,竟然从礼包里开出来了,自己这运气,爆棚了啊。

真意碎片,消耗真意碎片可以提升对真意之力的感悟,着实不可多得。

万界召唤卡,不用说,可召唤,其他世界位面的强者。

“对呀!我之前不是也得到一张万界召唤卡的么?”

沐炎想起之前在玄龙山从a级礼包中也开出万界召唤卡,好吧,自己竟一时忘了用了。

现在刚好,自己这还被铁链绑着,先用一张试试,看能召唤出哪位高手。

体内没有丝毫真元,按自己现在的状态来看,没保镖可不行。

这样想着,沐炎意念点在一张万界召唤卡上的使用上。

“叮!恭喜作者使用万界召唤卡,成功召唤出仙界炸天帮缺德狗之一的……召唤时间三天。”

系统声落,沐炎身前流光一闪,一道身影凭空出现。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这个作者有点狂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