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小猛渐渐长大,开始吃饭,吃很多饭,开始吃肉,吃很多肉。
吃饭犹如打战,闪电战,歼灭战,阵地战,一双筷子上下翻飞,风卷残云,气吞万里如虎。
在六岁时候,屠小猛的食量就已经是父亲的两倍了。要知道,屠德松小时候的外号是“饭桶”,这孩子虽无血缘关系,却很好地继承了这优点,并且不知深浅的继续发扬光大,出于蓝而胜于蓝,成为了“桶中王”。
幸好,屠小猛的身体很好,风吹雨淋却不染风寒,磕磕碰碰却不伤筋骨。
否则,这一贫如洗的家,怎么承当得起药钱?
难道真要屠德松落草为寇?
最令父母欣慰的是,屠小猛的天赋渐渐显现,他的力气远超同龄人。而且早慧,不喜欢跟孩子玩,却喜欢和村里的光棍在墙角晒太阳,吹牛打屁。
俗话说,近墨者黑,村里气质猥琐的光棍,在屠小猛的熏陶下,变得心怀阳光积极向上。
一个个跟着屠小猛学会了各种温婉小调,如出水芙蓉,清丽可人。
“老司机带带我,我要去上昆明。老司机带带我,我要上省城。阿里里阿里里啊呀阿里里。”
“送你一条花短裤,还是我婆娘穿过的……”
“我的滑板鞋,时尚时尚最时尚,回家的路上,我情不自禁,摩擦,摩擦,在光滑的地上摩擦……”
“请你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一个传说……”
“天黑路滑,这社会很复杂,你往高处走,那么就有小人来找茬……”
别看屠小猛年纪小,嘴皮子可如利剑一般,可杀人!
小小年纪,已经成了一众光棍的人生导师。
“喜欢一个人就去追,追不到就继续追,还追不到就打断她的腿!”
掌声雷动,光棍们起哄,要奉屠小猛为光棍大王,引领石牛村的光棍们走向辉煌未来。
一众泼皮无赖引以为豪的脏话,跟屠小猛比起来,简直乖巧得跟要评选文明先锋一般。
他们无非就是一些低级幼稚的伦理梗。
可是屠小猛可是经历过十来年的网络熏陶,是在千万键盘侠大军中脱颖而出的佼佼者,在各类大小游戏横行的嘴强王者,甚至得到了某款游戏的官方肯定,只允许他一局游戏说五句话。可只用五句话,他也有过把对面喷到掉线的壮举。
他的脏话,脏而无形,臭而无味,直击心灵,发人深省。
轻飘飘几句。
“就这?”
“干得漂亮!”
“你真是个弟弟!”
“你的游戏是你老祖母教的?”
实力不用十分之一,屠小猛就已经让众多光棍折服。
真可谓,天不生我屠小猛,喷道万古如长夜!
也不知,这世界有没有替人吵架挣钱的营生。
惊人的食量逼得夫妻二人越发的勤劳,早出晚归,再也没有攒下什么银钱,那梦想中的三间瓦房彻底烟消云散,只希望孩子孝顺,能生一堆孩子,让二人安享晚年吧!
这一日,傍晚。
在村民光棍和长舌妇的闲言碎语中,屠小猛知道了,六年前,自己未出生之时,他们家还是村里首屈一指的富裕人家。家里的存粮足够渡过一个大灾年。
结果没三年,屠家从殷实人家成了一等贫民。
六年过去,屠家已成特困户。
而且屠小猛的嘴巴犹如无底洞,不知道还父母要填进去多少血汗。
屠小猛抿着嘴,心中愧疚。
虽说不是亲生,父亲屠得松和母亲徐三妹,称得上是合格的父母,甚至是伟大。
隔壁老村长的孙子二胖,在一旁冷言冷语,道:“狗不剩啊,狗不剩!你可真是能吃,我从未听过一个饭桶能拖垮一个家的,你可真是让我开了眼了!”
二胖名叫屠浩初,取了个秀才名,却只随了一个姓,长了个屠夫肚。
屠小猛六岁,屠浩初也六岁,同一天出生。
屠小猛壮实,屠浩初圆润。
屠浩初天赋异禀,很能吃,屠小猛更能吃。屠浩初力气很大,屠小猛力气更大。
于是二人相看两厌,互取外号。
二胖二胖,又二又胖!
屠小猛咧嘴一笑,天真浪漫,一个冲天拳,对着二胖裆部,由下而上,正中靶心。
好一个捣蛋鬼!
二胖痛苦地嚎叫着,双手捂着裆部,一蹦一跳地逃回家了!
二胖给他取了一个外号,叫“狗不剩”,意思是,屠小猛跟狗一样,吃啥啥不剩。并且二胖大呼小叫地把这个外号宣扬满村皆知,让屠小猛有些生气。
为此,屠小猛打断过二胖的腿,邻居两家就此结怨。
“狗不剩”这个外号,得到了一众男孩子的力挺,却遭到了女孩子的反对,她们一致认为,长得好看的人,做什么都是对的。
其它男孩子没屠小猛能吃,是因为他们无能。
于是乎!
屠小猛成了男孩公敌,女孩之友。
六岁的屠小猛,长得小小巧巧,可可爱爱,一张人畜无害的脸,却成了令村里男孩子们头疼的小霸王。
一股子不知哪里生出来的蛮力,让屠小猛下欺三岁,上打十五岁,未逢敌手。再加上一张利嘴,横扫一众泼皮恶妇,威名更甚!
所谓文武双全,不过如是。
十五岁以上的少年,从不对屠小猛出手,因为不出手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要是没打赢,被一个六岁奶娃欺负了,还不得笑掉二胖他爷爷的大黄牙?
要知道,他们可是见过屠小猛三岁时,把两条狼狗同时压在身上爆捶的勇猛英姿。自那之后,村里的猎犬见了他,都只能夹着尾巴绕道而行。要不是并非同类,这些猎犬恨不得认贼作父,做屠小猛的乖狗腿子。
那两只可怜的狼狗,是因为屠小猛蹲在树桠上拉屎时。两条饿狗在底下急不可耐,跳起来舔了一下他的臀部。
粘腻渗人,屠小猛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这一下,这两条狼狗可捅了马蜂窝,被屠小猛追着满村子乱跑。
两条恶犬一世英名,毁于一旦。
自那之后,村民就知道了屠小猛不好惹,很不好惹,他的口头禅就是“生死看淡,不服就干!”
他们打不过狼狗,狼狗打不过屠小猛,显而易见,屠小猛不能惹。
除了二胖那贱骨头,脑袋里缺根筋似的,三天两头地去讨打。
看着日渐破败的房屋。
屠小猛做了人生中第一个重大决定,今晚就少吃一口饭了!
他也不知为何,这具身体如此能吃,力气如此之大。大到他不敢在人前暴露,怕被歹人抓去研究。
不知是否是在吓唬小孩,光棍们说,这世界可有不少邪祟宗派,喜欢抓力气大的人去修炼邪功,变成只知屠戮的妖物。又说,还有些宗门,喜欢抓漂亮的人,不论男女,抓到上山做剑奴。
不过听父亲说,这世界妖兽横行,出个力气大的人类,再正常不过了。屠德松也没再多想,人的力气再大能大过水牛不成?
只有屠小猛知道,大得过。
屠小猛准备长到十六岁,熬成一个美少年,就下山去寻找修士修道求长生去了。
为此,他已经准备好了给未来师傅的礼物,一本手写的《西门庆的幸福生活》。
有哪个男人可以抗拒一本正能量满满的书呢?
《西门庆的幸福生活》不喜欢,算什么男人,那就来一本《葵花宝典》
回到家,屠小猛娘俩等到天黑,肚子饿得前胸贴后背,才等到被抬回来的屠德松。
屠德松受伤了,断了一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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