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死去十万年,复活镇压万界天帝! 第十章:今日,来多少,本座便斩多少!(求鲜花,求票票!!)

轰!

不过一个呼吸,冰雕骤然炸裂!

白雾也被震散,金乌王目光如水,凝视前方,狠狠地吐出几个字。

“青霜女帝,你这是什么意思?”

“我金乌一族,取回自家的秘术难道也有错?”

女子自虚空中踏出,宛若一朵白莲盛开,修长的双腿笔直,隐没在长裙之下,勾勒出完美的弧度。

在场之人,目光惊骇。

这是青霜圣地掌教!

人族唯一的女帝,这个传承十万年的古老宗门,底蕴不是一般人可以想象。

也不是一般人敢于招惹的,因为这个宗门出过一尊赫赫有名的可怖人物。

焚天狠人!

刚才那一指,似乎像是上古秘术囚天指?!

可又蕴含了冰霜之法,在场众人,皆无法看出深浅。

青霜女帝面容清冷,将楚巧儿挡在自己身后。

声音若初春融化的冰雪一般,

“好一个自家秘术!”

女子冷哼,仿若幽冥之风刮骨,令人背脊发寒。

“我青霜圣地中也有半卷兵字秘,你可敢来拿?”

这话一出,令老金乌脸色涨红。

青霜圣地的兵字秘是各方老祖都知晓的事情,这个宗门传承十万年不成断绝。

掌握了世间大多数辛秘,底蕴颇深。

就连他也不敢轻易招惹。

这洛倾雪此时分明是在嘲讽他,欺软怕硬,以大欺小。

“老夫祖上曾掌握完整的兵字秘,这女娃很可能知晓我先祖坐化之处。”

“本座询问一二,有何不可?”

金乌王阴沉着脸道。

青霜女帝白衣似雪,纤细的腰肢被丝带环绕,盈盈一握。

身后的挺翘恰好落入陆青眼中。

他低头忖思,轻笑摇头。

“青霜圣地,小冰块这宗门名字倒是取得大有深意啊。”

这青霜圣地,是陆青离世后建立的,门内规矩森严,只有女子才可入内。

青霜二字很显然,“青”是陆青的青。

“霜”自然就是李若霜了。

“询问一二?”

青霜女帝冷冷笑道:“方才你这一爪,分明是想要了这小女娃的性命。”

“若是我不出手,她的神魂早就被你拘走了。”

金乌王脸色一黯,干咳一声道:“洛倾雪你可别乱说,老夫只是想问话罢了,怎会要她性命。”

方才他的确是有这个打算,不过他可不想承认,否则变成了以大欺小的笑话。

女子双眸中散发着寒意,将玉臂一挥,把正一门等人都笼罩在内,牢牢护在身后。

“我不管你有何目的,从现在开始,你们所有人离开南离禁地!”

她执掌青霜圣地数千年,熟读宗门典籍,知晓无数辛秘,当然明白南离禁地是什么地方!

那是师祖的埋骨处!

纵横星域的莫天帝是师祖的师兄,一条断臂埋葬于此!

跨越三个时代的沧澜剑帝于此处坐化!

留下无数本命剑气守护!

当年的正一圣地遭遇大劫,只有禁地中这一脉存留至今,守护此处十万年!

她身为,青霜圣地的掌教,也是师祖门下弟子,更是人族女帝。

从任何方面来说,都不允许,妖、魔、神等族染指此处!

青霜女帝强势的话语,令现场一下子就紧张了起来。

不少人阴测测开口。

“女帝这是什么意思?”

“这禁地难不成也属于你们青霜圣地?”

“让我们走,你好独吞天帝传承?”

“这样未免也太霸道了吧?”

南离外围剑气消散,封闭了十万年的禁地终于打开。

传说中的天帝传承就在眼前,修行界中,机缘就是性命!

多少人就因为一处秘境的开启而一飞冲天!

洛倾雪此时让他们离去,和要他们性命无疑!

青霜女帝目光冷冷地扫过在场的所有人。

浑身的气势开始逐步攀升。

此处帝君以上的高手无数,连古帝一样的存在都有几尊。

不过,她毫不畏惧!

从南离剑气开始微弱的那一天,她就有所准备!

这些人若是不退,她定会将其斩杀,一个不留!

“本座的话你们听不懂吗?”

“再说一遍,要么滚!”

“要么……”

死!

话音落下,一道冰寒至极的领域扩张开来,将方圆万里笼罩在内!

领域之中,一轮弯月自云层中荡出!

月光丝丝缕缕,垂落而下!

不少人见状,惊骇欲绝。

这是接近天帝的领域!

他们没想到青霜女帝如此霸道,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出手即是杀招!

逃!!

不少人转身就走!

可有些还在犹豫之人,顷刻便被月光穿过了躯体!

银色月光,丝丝缕缕穿心而过!

连神魂都被钉死!

金乌王又惊又怒,撑开百丈高的金乌虚影抵挡落下的月光,疯狂嘶吼!

“洛倾雪你疯了不成,南离禁地大开,此等机缘,万族皆可来取!”

“你如此霸道,是想和万族开战吗?”

一旁的三眼古帝也是撑开金甲,身后幻化出一尊八臂战神,怒视洛倾雪。

“我神族尊者马上就会抵达,青霜女帝,莫要自误!”

洛倾雪冷冷一笑,玉手翻转,修长的身躯踏在云层之上,一指点出。

月光便化作百万剑气,席卷千万里!

顿时,月华漫天,绝色倾城,月宫中的冷艳女帝樱唇轻齿:“尽管试试,今日,来多少,本座便斩多少!”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死去十万年,复活镇压万界天帝!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