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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我为神偷 第十三章:钱!钱!钱

出来混要的是什么?钞票~钞票~还是钞票!槽他老姆的钱是那么好拿的吗?阿旺三万加韩宾五万!对于一个七岁的孩子和刚出道的新人,一个月!靠!

“怎么两位哥哥,不信!”凌志云看着想骂粗又不好意思的阿旺和韩宾,招呼蚊子过来给两位大哥敬酒!

“两位大哥我祝你们...”看着进退有据的郝文龙,凌志云点点头道:“旺哥对蚊子的能力不怀疑吧?”

“额!这个...”阿旺想起在旺角,三五天里能白手起家办一个舞会,还搞得有声有色的,能力搞定是有的,甚至可以说比自己都强,可惜犯了江湖规矩,或者说没人罩着,毕竟除了混江龙,出来混的哪有不拜山头不拜大佬的!点点头:“郝文龙的能力还是可以的!”

“嗯!那在加上我的烟酒呢?就是跟我带来的芙蓉王一个档次的!”凌志云末了还了句:“那六条烟和黄金叶也就一百块钱!”

“靠!才一百块钱!”脾气良好的韩宾都忍不住爆粗口“娘的!以后想不发财都不行啊!”自己早就想到这批货小豪拿的便宜,毕竟一个小孩能有多少钱,但是没想到才一百,不算黄金叶,这芙蓉王一包烟才一块多,老姆的,这是要发财啊!自己是开酒吧的,加上两位兄弟都是带小弟,能不知道香烟的暴利吗?加上这些一看就是进口的高档货,当然也一定是走.私货,那利润更是海了去了!更不要说搭上了这条线大鳄才是真正的大事。

“那个小豪啊!我们信,我们信!就算没有郝文龙,你这烟就能打下一片天!你发达了可要多照顾照顾哥哥啊!”

“唉!宾哥,你这算什么话吗?这样吧!以后我的货分你一半!”

为求财富,疯狂追逐。江湖杀戮,不堪入目。韩宾重小跟着哥哥混江湖,带着弟弟打江湖,而且韩宾的亲哥哥恐龙八岁出道,这也是韩宾对七岁的凌志云另眼相看的原因,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在凌志云身上他看见了哥哥的影子,那个为了两个弟弟踏上英雄路,义无反顾的身影!加上凌志云小小年级却有情有义加上能力不凡,自己才想真心结交!借那五万块钱也只是想着自己以后多帮衬着点,带小豪赚点钱!没想到幸福来的那么突然!不过,韩宾还是冷静的说道:

“兄弟的好意我心领了!不过...”

凌志云当然知道韩宾担心的是什么:“放心吧,宾哥,一个月一万条,够不够!不够,那十万条够不够!

“嘶!兄弟,你说多少!”韩宾以为拿个千八百条就顶天了,没想到,乖乖,这些烟的档次,就算每条卖二百都有人抢,成本呢?每条十块钱!少赚点,每条赚一百,一万那就是一百万啊!十万条,一千万!香港首富有没有!

“第一批货一万条!三天内到!”

“三天,一万条!你牛啊!”韩宾颤抖着手解开衬衫扣子,嗯!有点热,缓缓!胡连旺更是直接傻了!这是妖吗?如来佛祖快收了吧!没本钱就敢去拿货,还他妈的成功了,那卖货的是傻子吗?酿的,肯定不是啊!干走.私这行

可以说是最顶层的江湖大佬,跟他们比,自己不是傻子就不错了!那就说明,胡连旺看了眼智珠在握的凌志云,又看看郝文龙,老姆的我怎么没有这个运气!不对金大腿不就在这吗?

“那个!小豪,啊不,小豪哥啊!有人你吩咐,跑跑腿打打架什么的我还是会的!”

“酿的!跑腿打架还需要你!老弟有什么需要尽管开口!别给哥哥省!”

凌志云看着一口小豪哥,一口老弟的两人,也是苦笑,果然江湖上就是钱!钱!钱!

“两位哥哥!俗话说得好笑道最后才是赢家,细水长流才是王道,三天后我有把握!但是,三十天后呢?三百天后呢?”

财帛动人心,江湖的路,更是场赌注,一旦下注,不能作主。

“所以我才想要多开支流,让郝文龙继续办舞会,毕竟这个长久!”

“不错”韩宾点点头道“多个产业,多条路!以后的事嘛!酿的,我们先拿下这笔再说!就算没有下次,这次也够我们吃香喝辣的了!”

“对了!老弟,你要开舞厅吧!我这个酒吧怎么样?”

“这个酒吧”凌志云环顾四周,灯光已经全部打开,喝酒耍牌的二十几个小弟也不过是占了酒吧一角,可见占地宽阔,加上地段和装修都不错,加上各方打点和成本,没个六七十万下不来!

“嗯!这个酒吧是我和大哥,三弟一起办的,加上有老人支持才立足脚!我想送给你!”

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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