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我!大秦帝王开局夺舍系统 第四章杀入皇城

“好恐怖的家伙,他是?”

看着那人举世无双的气势,项羽微微眯眼,不禁升起一股强烈的战意,想要与其一较高下。

“末将,李存孝拜见吾皇!”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李存孝豪迈的朝秦政,抱拳一跪。

同时,他的面板信息浮现。

神将:李存孝

称号:飞虎将军,十三太保

评价:唐末第一猛将,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所向披靡

战力:s级

“哈哈!快快平身。”

看着两位猛将爆发出来的无双气势,孤独寂就越发的欢喜。

世人诚不欺我,真是应了那句话:王不过项,将不过李!

这二人的神威,不愧是各自时代的巅峰战力!

随便跟两人交代了几句,秦政就退出了戒中世界。

他在房间内品了一口茶水,目光如炬。

如今,有了项羽与李存孝这两位绝世猛将在,他想灭了皇城中的那些乱臣贼子,简直易如反掌。

不过,他这边还是有些势单力薄,据说那刘冲掌权百万大军,有七十万将士扎帐大孤各地,整个帝都就有二十万守城军。

还有十万禁卫军,被刘冲安插在皇城之中,可谓是权势滔天,功高震主。

“乱臣贼子,该死!”

“明日,朕所失去的东西,要你这反贼全部吐出来。”秦政冷哼一声。

在拥有了一系列的底气后,他身上的帝王气势,越来越凌厉。

嘭的一声!

秦政将房门猛的踹开,一抹阳光,照耀在他俊朗的脸颊上。

“你这废帝发的什么疯?”

太监不耐烦的喝道,怒视秦政一眼:“神威将军有令,禁止你这废帝走出此院半步,你还不退回,速速把门关上?!”

同时。

庭院内外,无数监视的目光,纷纷转移在秦政的身上。

这些人都是刘冲派来看守的禁军,一旦秦政有什么异常,他们将立即出手,强势镇压。

“给朕跪下!”

秦政神色冷漠,向前踏出,迸发出一股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帝威。

“你这废帝想让我跪?休…”太监刚想怒骂,帝威则压迫而来。

令太监直接腿软,扑通的跪了下去。

“啪——”

秦政冷视一眼,扬手就一巴掌扇了过去。

“以下犯上,该掌!”

恐怖的掌力,瞬间将那太监扇飞,像一只落水狗重重的滚在了地上。

“你这傀儡皇帝,竟然敢掌掴我?!”太监狼狈起身,猛吐一口鲜血,直接恼羞成怒。

他看向庭院外的禁军,气急败坏的说道:“这废帝违背神威将军法旨,尔等禁军,还不出手镇压?”

“难道你们要把神威将军的命令,当做耳边风吗?!”

听到此话。

庭院外的禁军们纷纷不悦。

什么时候,一个太监也敢这么嚣张?

就算秦政再怎么傀儡,那也是他们大孤的皇帝,容不得一个太监放肆。

他们懒得理会这个小太监,反正秦政还在庭院里,等要走出去的时候,他们再出手镇压好了。

“来人,这狗奴才藐视帝威,给朕拖出去,斩了!”

秦政下令道,他身为一朝之帝,就算是傀儡,那也是大孤皇室的正统血脉,王朝的凝聚力,也亦是民心所向。

他就不信这些将士,会看着他们的皇帝任由一个太监辱骂。

“是,陛下。”

很快,一名统领走来领命道。

“不!你们是要造反吗,居然去帮这个废物皇帝,要是我将此事告知神威将军,你们这些家伙通通不得好死!”

太监浑身颤抖,那名统领则像抓小鸡仔一样,瞬间将他提了起来。

“你没有这个机会了,以下犯上,辱骂皇帝,该死!”

统领大喝,任那太监如何挣扎,最终像一只落水狗被他给拖了出去。

“呀呀呀…”

瞬息,庭院外响起了一道哀嚎声。

见此,秦政颇为满意,就算刘冲独揽朝中大权,那也是名不正,言不顺的乱臣贼子。

这一点,大家都心知肚明,只是敢怒不敢言罢了。

他相信,只要自己竖立平叛大旗,一呼百应,就一定有不少军中将士,平民百姓去拥护他这个皇帝。

“陛下,还请留步,别让我等难做。”

见秦政再次往前迈步,那名统领皱眉,表示为难道。

“你叫什么名字?”秦政威仪开口。

统领:“回陛下,末将力炎。”

“不错,朕记下了,明天,你将庆幸刚才所举。”

秦政淡道一声,便直径走去。

力炎不知所意,看着秦政即将离开,连声朝外面的禁军大喝:“快,拦住他!”

“哈哈!你们拦不住朕的。”

秦政一步掠出,浑身能量横溢,迅速催动万帝诀。

轰隆——

一道恐怖的帝印飞出,彻响长空,散发暗金之芒,令那一百多名禁军猛的倒飞。

帝印之威,霸道无比!

直接让这些禁军失去了战斗力。

这一幕看得力炎目瞪口呆,猛然一怔。

这还是传言中的傀儡皇帝吗?

什么时候,竟拥有了如此恐怖的战力?

当真是,打破了他们的认知。

“还要继续再战吗?!”

秦政负手而立,神色冷淡的看了一眼力炎。

“不了,陛下之勇,我等莫及。”

“我等…愿意誓死追随陛下!”

“还请陛下,带领我等一同杀出去!”

力炎抱拳说道,那些倒地负伤的禁军们,也纷纷起身,一脸恭敬的朝秦政跪下。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我!大秦帝王开局夺舍系统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