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
一大清早,青山镇城南东北角的私塾内就传来了朗朗的读书声。
刘辰挑着一担水从私塾门口经过,他伸头笑着向里面瞅了瞅,嘴里也跟着那些摇头晃脑的孩子们念着。
“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这声音并不大,但变声期男孩特有的公鸭嗓还是稍稍有些刺耳,尽管只是短短的一句话,却还是传到了坐在讲桌前李先生的耳朵里,看到路过门口的少年,他便起身挥了挥手,示意刘辰进来。
“李先生,有什么事吗?”
受到了召唤,刘辰放下了挑水的担子,屁颠颠的跑进了私塾。
“刘辰啊,你今年也有十一岁了吧。”
李先生看着面前这个皮肤黝黑,眼睛大大的男孩,尽量温柔的问道。
李先生瘦瘦高高,看上去不过三十出头,是城里论教私塾的先生,他走路时总是身姿挺拔,衣服也穿的十分得体,为了彰显出自己是读书人的身份,他的腰带上常年都衔着块青绿色的玉石。
“十二了先生。”
“哦,十二了啊,像你这个年纪有的孩子都可以写文章了。怎么样,之前我和你说的,你有什么想法吗?”
听到这话,刘辰咬了咬嘴巴,做出一副有些为难的样子。
“先生,我很感谢您的好意,不过现在我家还有个妹妹需要养活,如果早晨就跑来读书,那我和妹妹一天就都要饿肚子了。”
看他有些为难的样子,李先生也不好继续劝下去,只好说道,
“好吧,不过你还是考虑一下,你是个读书的好苗子,好好读书才是正道。如果改变了想法记得来找我。”
说罢,便从讲桌上拿了本书塞给刘辰。
“这本你先回去看,有不懂的在日落前到私塾来问我。”
“好的,谢谢先生。”
也不管李先生惜才的目光,刘辰将书塞进自己的麻布衣服转身挑起水,一眨眼就没影了。
“嘿,这娃!”
看着快速溜走的刘辰,李先生苦笑了一下,又将目光放回到那群咿咿呀呀读书的孩子们身上。
“读大声点!”
他带着些许严厉的喊着。
再说刘辰,从李先生的私塾跑出来后沿着大路继续向北走了三里地,期间从卖花的王婶那拿了几朵花,又从买肉的颜叔那顺了二两肉,嘴角咧的高高的朝着家的方向跑去。
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扛着约有三十斤装满了水的担子,手里提着一堆东西大步流星的快速走着。仔细看的话,他呼吸均匀,喘气也不乱,正常来说这样的重量就是让一个成年人扛着走了这么远也会觉得有些疲累,但少年却和个没事人一样,傻乎乎的咧着嘴和周边的邻居街坊们打着招呼。不时还吹着口哨逗逗在屋舍上趴着晒太阳的猫猫狗狗,一副乐天派的模样。
这样看上去刘辰身体该是健康的不能再健康了。不过,原先的刘辰可并不是这个样子,从出生起他便体弱多病,不管到哪都会随身带着一个药壶,里面灌着苦涩又难闻的汤药。他身子羸弱,就连出门打个酱油都会喘的上气不接下气,更别说帮家里去挑水了。
由于他的体质极差,父母很是担心他,他十岁那年便带他驱车去隔壁的城镇寻一位医术高明的郎中。谁知半路遭到不测,在过桥的时候不知为何马儿受了惊,连人带车的翻进了湖中,一家人除了留守在家的妹妹和顺着水流漂至岸边的刘辰都不幸失踪了。
这本是一个晴天霹雳,但被救醒后的刘辰仿佛变了一个人一样,不仅病完全好了,就连头脑也变的灵活了起来,唯一的后遗症是他好像失去了记忆,记不起自己十岁前的事情,只能勉勉强强的想起自己有个妹妹叫刘然然,家住在青城山下的小镇子里。
镇里人只觉得他的记忆一时糊涂,一时清晰,但却没人怀疑过,毕竟他已经是这么苦命的一个孩子。
在随后这两年里,刘辰和妹妹相依为命,偶尔卖些自家院子里种植的药草补贴家用。好在家里的家底还算殷实,再加上周边的邻居商户们都很照顾这两个孩子,刘辰快乐茁壮的成长着。
不过别整天看着刘辰乐呵呵傻呼呼,他还有个不能告人的小秘密。
他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是的,现在的这个活泼健康的刘辰是一个穿越者。他除了也叫刘辰外和这个世界的刘辰并没有半点相似之处。
刘辰本是地球上的一个社畜,每天过着朝八晚十的生活,在他看来996都是奢望。每天除了疯狂的加班工作就是不间断的应酬,好不容易放次假,老板还要占用开会,拿来给大家画饼。
身心俱疲的他在加班十几天没有休息后躺在浴缸里许愿,
“我想过清闲没有压力的日子。”
人在负面情绪堆积到一定程度时喝凉水都可能会塞着牙。刘辰因为过度劳累就这样在浴缸里睡着了,结果就是半夜迷迷糊糊醒过来的时候身子已经有些冻的僵硬了,他挣扎着爬出浴缸,一个没站稳结结实实的摔了一跤,头狠狠地撞在洗脸台上,又摔回了浴缸,随即昏了过去。
当他再醒来时只感到视觉十分模糊,身子冷的够呛,于是就想要开水先暖和一下身子。伸出手去抓喷头,恍惚中只觉得好像抓住了一条线,接着就听见边上插座传来砰的响声,接着就是身体像是被烈火烧着了一样。这下的确是暖和了,甚至可能都有些熟了。
“玛德!是吹风机...”
这便是地球人刘辰最后的遗言了,再醒来时他已经是青城山脚下的倒霉孩子刘辰了。
虽然继承了原主的记忆,但刚刚穿越过来时刘辰并没有多兴奋,社会复杂,人间险恶。谁知道他是不是穿到了一个人吃人的旧社会。再说这个世界到底是怎么样,原主的记忆只有他身边的一亩四方地,还有想要当孙悟空大闹天宫和在天上乱飞的小愿望。毕竟只是个孩子,再说十岁的孩子能懂什么?
于是为了自保他便谎称自己头疼脑热,别人问他也只说自己记不清了,只记得家住在哪。
也许是老天可怜他,也有可能傻孩子不管在哪都会有那么些傻运气,刘辰穿越的当天便被好心人顺路带回了青山镇,最重要的是他还从那人的嘴里获得了一些关于这个世界的信息。
也就是这个信息让刘辰安下了心。
总结下来,不管别的地方,就青山镇来说应该还算是安全的。战争这种东西对于他们这种普通人已经几百年没有过了。而且这个世界居然是可以修仙的,就像他在地球的时候看的那些修仙小说一样。只不过并不是那种人人有功练,鸡犬都能升仙的级别,据说修仙的条件和天赋都十分苛刻。在修仙世家排除后,十万个普通人里可能只有一人能修仙,具有修仙资质的孩子几岁就会被仙人带去修仙的世家或门派,据说他家边上的山里就有一个小门派,每年都会有仙人下山来寻找有资质和天赋的孩子带上山,只是符合条件的人太少,已经有十来年没有能带上山的孩子了。
从原主的记忆里检索了一下,只记得七岁那年有个穿道袍的人来过家里看了他们兄妹两眼,话都没说便摇头走了,估计他和妹妹都没有修仙的天赋。
好吧,既然没有这种天赋,那就好好的种田,没天赋普通人自然是快快乐乐的生活是最好不过的了。
刘辰想着等他成年了要找个漂亮媳妇,最好能生一窝娃,又盘算着原主家里还有点小积蓄,拿出来开个小店啥的应该没问题,毕竟他是个穿越过来的现代人,在酒桌和职场混了这么久,骗骗这群没用过手机电脑的家伙们还是没问题的。在之后就是轻轻松松的过日子,老了就颐养天年,四世同堂享受天伦之乐,最后死在自家人的雍簇下。美好又光明的未来在向他招手。
这样想着,刘辰只感觉自己未来可期。至于修仙嘛,
“哼!修仙?修个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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