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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开局和大魔王合唱九儿 第二十三章 夜曲一响,直接拿奖!

舞台上。

约翰也是开始了演唱。

说实话。

他的创作能力的确不错,眼下演唱的这一首歌曲,旋律歌词都算得上优秀。

想要在创作方面赢他,的确不是一件易事。

演唱完毕后。

约翰心中更是洋洋得意。

在他看来。

就算这一场赢不了,也绝对不可能输了。

轰。

台下的一外国佬顿时沸腾。

皆是起身为约翰鼓掌。

他们受到约翰那一番话的影响,心中皆是下意识的认为,华夏这么多歌手里面,根本没有一个创作型歌手。

所以。

这场比赛其实是华夏输了。

后台。

沈梦晨一脸恼怒,说道:“哇,这个镁国歌手真的好不要脸啊!林奕老师,您不要搭理他就行了。”

“不。”

林奕却是摇了摇头,认真的说道:“既然他来到了这里,那我就应该用他最引以为豪的能力去击败他。”

说罢。

直接迈步走到了舞台之上。

同样。

林奕也没有直接开始演唱,而是对着台下所有观众说道:“刚刚约翰先生说了一大堆言论,总结来说,就是他觉得,在唱功方面赢过他,并不算赢,因为他擅长的是创作,我说的没错吧!”

听到此话。

约翰虽然不知道林奕要干什么,但也是点了点头,肯定了林奕的回复。

“很好。”

林奕的脸上带着一丝笑容,“那既然你奇袭的是我,那我就按照你的要求,和你比一场!”

说罢。

他再度看向观众,说道:“给我半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吗?”

“可以!”

观众们自是齐齐应答。

脸上充满了期待之色。

只见。

林奕从后台拿了几张五线谱纸,用铅笔在上面迅速写起歌谱来。

他要改掉原定的《浮夸》,然后现场写出一首新歌。

唱功你比不过我。

创作?

你更比不过。

因为这首歌一出。

你写的歌将瞬间黯然失色。

林奕书写的速度非常快,仅仅几分钟,便是将旋律书写完毕。

随后和乐团的老师们商量配器。

又是二十分钟。

一切商量完毕。

没有彩排。

直接演唱。

林奕重新站到舞台上面,说道:“既然约翰先生要比创作,那我就临时换一首歌曲吧,这首歌名叫《夜曲》,送给约翰先生,也送给在座的观众。”

砰。

林奕轻轻打出响指。

舞台上的灯光全部关闭。

乐团老师们相互对视一眼,之后开始了《夜曲》的前奏。

滋滋!

滋滋!

入耳的。

是一阵嘶哑的声音,像是电流声一般,又像是老旧磁带声一般。

短短一秒中的声音。

却轻而易举将观众们带入到情景之中!

下一秒。

指弹吉他的声音出现。

错落有致的音符,构建了美妙的前奏。

毫不夸张的说。

这前奏刚一出现的瞬间,所有人便是瞪大了眼睛,不仅仅是因为感觉前奏熟悉,更感觉这前奏如同侵入内心一般,让人忍不住的全身心投入。

唰!

前奏结束的瞬间。

一道追光灯直接亮起,照向了舞台上的林奕。

此时他身处在夜色中,追光灯如同月光一般,轻轻洒落在他的身上。

他低着头,闭着眼睛。

配合伴奏音乐。

竟是让观众们感受到了一种强烈的悲伤。

只见林奕拿起话筒,开始了他的演唱。

“一群嗜血的蚂蚁,被腐肉所吸引。”

“我面无表情,看孤独的风景。”

“失去你,爱恨才是分明。”

“失去你,还有什么事好关心。”

“当鸽子不再象征和平,我终于被提醒,广场上喂食的是秃鹰。”

“我用漂亮的押韵,形容被掠夺一空的爱情。”

“……”

林奕握着话筒。

以极快的语速唱出了这一段歌词。

这并不是说唱。

仔细听就会发现。

音调的高低起伏,标志着这一段,只是旋律的加快。

可这样的手法。

却足以震惊约翰了。

因为他从未见过创作者敢这样玩。

更重要的是。

这首歌的旋律写的太过于完美。

因而歌声出现的那一刻,他被带入到了悲伤的氛围之中。

约翰的确不懂中文。

可作为创作型歌手,他能听懂旋律啊,他着实没有想到,这个人的创作手法竟如此高深!

当然。

对于观众们来说。

他们并不会去思考音乐背后的理论,他们只知道,这首歌太好听了。

吉他和钢琴的搭配。

让他们不由自主的陷入其中。

再加上林奕快速的旋律变化,更是让观众们感受到,那强烈的悲伤扑面而来!

在观众的沉浸之中。

第二段。

开始!

“啊,乌云开始遮蔽,夜色不干净。”

“公园里,葬礼的回音,在漫天飞行。”

“送你的白色玫瑰。”

“在纯黑的环境下凋零。”

“乌鸦在树枝上诡异的很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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