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这兔子肉真香,成子你咋做的?教教我呗!我们咋就做不出这味道呢?”
方木阳夹起一块兔肉放进嘴里说道,一脸的眉飞色舞。
方成笑道:“想学还不简单,明天你拎只兔子过来,我手把手教你怎么做。”
“得了吧,现在野兔子可不好抓,进山半天都不一定能抓到一只。”
方木阳摇摇头,经过这些年的捕杀,大青山里面的野兔子是越来越少了,不管大小,只要见到就不会放过,不只是野兔,其他能捕猎的动物也越来越少了。
“普通的兔子也行啊!”
方成不介意,是不是野兔差别不大,养殖的还更肥嫩一些。
“养殖的没那味儿,吃着不行。”
方丹咧咧嘴说道,举起手里的酒杯,“来,走一个。”
“干!”
金黄的酒液在灯光下泛起阵阵波纹,上面漂浮着的是几个多年不见依然不改的轻易。
吃过饭,方成继续收拾屋子,太久没住人,房间落满了灰尘,折腾到大半夜方成才停下来,这时候外面突然起风了,方成走出去一看,天上乌黑一片,没有半点星光和月光。
“怎么突然就要下雨了?”
方成皱眉,老屋子年久失修,一旦下雨,说不定就会漏水,正想着,豆大的雨点就落了下来,方成只好回到屋里,心里想着‘千万不要漏雨’。
可惜天不遂人愿,雨越下越大,老房子终于坚持不住,外面下大雨,屋里下起了小雨,方成只要拿出锅碗瓢盆摆好接水,以免弄得屋里都是水。
狂风暴雨没有停歇的意思,方成忽然一拍额头,想到门外不远处的一座小土地庙,这座土地庙具体有多少年的历史方成不知道,他只直到自己的爷爷一直对这座庙很重视,初一十五必定上香,有破损的地方立刻就修葺。
受到爷爷的影响,方成也对这座矮小破旧的土地庙充满了感情,想着这样的暴雨,破旧的土地庙肯定坚持不住,于是找出一块塑料布披着雨衣就冲出了院子。
还好,土地庙还在,方成手忙脚乱的将塑料布盖在土地庙上,没等他盖好,‘哗啦’一声,年久失修的土地庙就塌了。
“草”
已经被暴雨淋湿了的方成忍不住爆粗口,连忙掀开塑料布,准备把土地像搬回去,泥胎的土地像被雨水一泡,肯定完蛋。
忍着劈头盖脸的暴雨,方成摸索着扒开土地庙的废墟,黑夜加上暴雨,完全看不清具体的情况,手上一疼,方成就知道自己的右手肯定被什么东西划破了。
好在这时他已经扒开了废墟,连忙搬起土地像就往回跑,这么大的雨,感冒发烧了就不好了。
鼻尖传来一缕若有若无的草木清香,很淡,但真实存在,方成顾不上去想这味道究竟是什么东西散发出来的,回到屋子里将土地像放在桌子上,就看到自己的右手被划开了一道四五厘米的伤口,血肉模糊,被雨水浸泡之后传来阵阵刺痛。
“真倒霉。”
方成嘀咕了一句,家里也没有消毒的东西,只好用清水洗干净伤口,然后用干净的纱布包好右手,擦干身上的雨水之后,就在‘滴滴答答’的漏水声中沉沉睡去。
第二天,天气晴朗,空气中充满了草木的清香,被雨水冲刷了一夜的空气显得格外的清新,方成从床上爬起来伸了个懒腰,浑身上下响起一阵‘噼里啪啦’好似爆豆般的声响。
“睡得可真舒服啊!”
被暴雨淋湿,不仅没有感冒的迹象,一觉醒来反而神清气爽,让方成不由‘嘿嘿’一笑,心道:“自己这身体素质还算可以。”
准备着早饭的方成忽然想到了什么,喃喃自语道:“昨天晚上好像闻到了一股特殊的味道,不过这村子里怎么可能会有那东西,还能被我闻到。”
早饭很简单,煮了一小锅白米粥,米是当地村民自己种的,是昨天方木阳给送来的,除了大米,还有其他的调味品等等,都是方木阳送过来的。
从一个玻璃瓶中夹出一些腌制的咸菜,油汪汪看着就很有食欲,再加上一份水蒸蛋,金黄诱人,香气扑鼻,倒上几滴芝麻油搅拌一下,鸡蛋羹的香气和芝麻油的香味混合在一起,分外诱人。
夹起一些咸菜放在白米粥中,然后搅拌几下,这是方成最喜欢的喝粥方式,加上两个白面馒头,吃着很筋道。
青山市地处南北交界处,大米和小麦都有种植,所以这里的人两种主食都会吃,手工制作的白面馒头一口咬下去慢慢咀嚼,甜丝丝的,再吃一口方木阳妈妈腌制的咸菜,还是熟悉的味道,咸淡适宜,清脆爽口。
喝一口粥,吃一口鸡蛋羹,方成忍不住点头,果然还是家里的食物吃着舒心。
吃完饭,方成准备继续收拾自家的院子,长了太多荒草,甚至连院子中间石头铺就的小路都被野草遮住了。
不过方成一直在想着昨天无意中嗅到的特殊味道,不能确定自己是不是闻错了,不过也就几步路,于是他走出大门,沿着昨天走过的路又走了一遍,果然,在距离土地庙不远的地方,他又闻到了那股淡淡的若有若无的味道。
“难道还真是?”
方成顺着那股味道找了过去,很快就在一丛葎草下面发现了一株有着特殊形状叶片的植物,从小生活在大山附近的他一眼就认出了这是一棵人参。
小心的扒开长满了细密倒刺的葎草,这东西细细长长的,茎上长满了小刺,如果一不小心被挂到,就是一道血痕。
蹲下来数了数,方成顿时惊喜交加,没想到还能在村子附近发现这么一株好东西。
这是一棵人参,而且还是一棵长有四个轮生复叶的人参,这代表着这株人参已经生长了五年,俗称‘四匹叶’。
从小生活在大青山附近的方成知道,村子前面的大山里有着不少的野生人参,虽然比不上长白山那个著名的人参产地,但大青山人参也具备同样的功效。
人参属于五加科植物,属于一种名贵的中药,具备安神补气,补肾壮阳,益气生津的功效,是补气第一的好东西,自古以来国内就有使用人参入药治病救人的事情,而且食用人参也很常见。
这么一株五年的野生人参,价格自然不菲。
惊喜交加的方成立刻回家找出一柄小木铲,翻开剌人的葎草,小心翼翼的将这株人参挖了出来,尽可能的保存那些细小脆弱的根须。小的时候他爷爷就跟他说过挖人参的注意事项,虽然过去了很多年,他依然记得很清楚。
忙活了将近一个小时,方成总算将这株人参完整的挖了出来,五年的人参,还没有手指头大,倒是根须众多,毛茸茸的,散发着一股股人参特有的香味。
“倒是运气好。”
方成自言自语,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因为太过小心,即使天气不是很热,他也出了一身汗。
回到家中将人参用一块干净的布包好,方成就准备去洗澡,解开缠在右手上已经弄脏了的纱布,方成惊讶的发现,昨天被划出来的伤口已经结痂,伤口处不时传来阵阵瘙痒。
“这愈合速度也太快了吧?”
不明所以的方成有些想不明白,昨天还血肉模糊的伤口今天就结痂,这完全没法解释,不过身上黏糊糊的,他也顾不得多想,很快就冲洗干净,然后一边擦着头发一边观察着刚挖出来的那棵人参。
“对了,县里面有个中药店挺大的,可以把这东西卖给他们,估计能值不少钱。”
擦干净了头发的方成很快就决定将这株人参卖出去,反正自己年轻力壮,不需要这种大补的东西进补,卖出去不仅能换钱,还能用来治病救人,多好!
说走就走,方成包好人参,用一个小木盒装起来,然后去找方丹借了他家的摩托车,道路不好,摩托车最适合在青山村附近的山路上用。
借车的时候方丹不在家,家里只有他老婆在,方成也认识,按照村里的辈分,方丹应该叫他叔,不过他们倒是不论这个,玩的开心就好。
倒是方丹的媳妇儿林巧巧一直都很较真的喊他一声叔,她不尴尬,倒是每次都让方成有些尴尬。
骑着摩托车,沿着崎岖颠簸的山路晃晃悠悠的来到青山镇,道路变成了水泥路,方成的速度也就提了起来,一路上风驰电掣,不到半个小时就到了县城。
随便找了个人一打听,问清楚了那个中药店在哪儿,方成就赶了过去,隔着很远就闻到了一股股药材的味道,方成没多想,停下摩托车走进了这家名为‘百草堂’的中药店。
药店面积不小,占据了两件门面,里面是靠墙放置的一排药柜,分成一个个小抽屉,上面还贴着标签,表明里面存放的是什么药材,几个药店的伙计正在给人称量药材,动作熟练,三下五除二就给配好了一副药,然后用一张白纸包好,双手上下翻飞,很快就将药打包好,用纸绳提着,和电视里演的古代药店一样。
方成扫视了一圈,发现在店里左边有一个老者,穿着一身中山装坐在那里,头发花白,还戴着一副老花镜,此刻正拿着一支毛笔在纸上写着什么,在他对面还坐着一位面容略显憔悴的中年妇女。
看来这个老者应该是百草堂的坐堂大夫了,方成如是猜到,然后走了过去。
中年妇女后面还有两个人在排队,方成走了过去,排在了队伍最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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