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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血日不落 第十六章 备战

小说:铁血日不落  作者:东风17  回目录  举报

威震天北上的消息,早就被鸦角山太平军都督府军情司的密谍们所知,而且他们还把关索此人有一向喜欢驱使百姓在前面充当盾牌的习惯也一并告诉了李磊,李磊在后世从很多资料中就知道这是个人命如草芥的时代,这算是什么,还有更过分的呢,比如李定国的新会之战,清军都吃人了,李磊每当读到新会之战的时候,就不由得哀叹,一场新会之战硬生生的打断了汉人的脊梁,可悲的是那些百姓尤其是好多女人为了自己的丈夫和家人自愿爬进了油锅,吃了一万多人的清军竟然因为百姓们自觉安全了,没有人痛恨这些吃人魔王,反而把板子都打在了怜悯百姓的李定国身上,何其不公!!!!想到这里李磊暗下决心他是绝对不许这样的惨剧出现的......

李磊针对这种情况,是想好了了对策的,不过要完成他的计划,就必须需要程大牛的帮助,想到这里,他急匆匆的奔向设在鸦角沟的兵器作坊,清水河打这里经过,在李磊的建议下,鸦角山的能工巧匠们在这里充分利用了水能,建立好几个作坊。

他们根据李磊拿出来的脚踏车床,组装出来了用脚踏板旋转曲轴并带动飞轮,再传动到主轴使其旋转的车床,令李磊意外的是黄岩福老爷子的孙子外号黄大脑袋的黄庆祥对李磊的图纸做了改动,他仅凭着从李磊哪儿听来的床头箱、卡盘这些模糊的词,就弄出来了一种用脚踏板和连杆旋转曲轴,可以把转动动能贮存在飞轮上的车床上,并从直接旋转工件发展到了旋转床头箱,床头箱是一个用于夹持工件的卡盘,极大的提高了生产效率。

正是有了这些简易车床,才解决了钻孔问题,黄庆祥为程大牛他们的步枪枪管钻孔设计了一种水动力简易钻床,简单地说就是一个放大的横置手摇钻,不过是用水力代替手摇。原来钻孔是人工一寸一寸的钻,而且竖着钻,费时费力,采用简易车床则是将枪管横向固定在一个可以转动的架子上自行旋转,钻头刀具水平进给,这样钻孔的效率比原来提高数倍,原本要钻十天还不一定能搞定的事儿,现在一天下来可以钻出一根内膛光滑的优质枪管。

至于这钢,其实这也多亏了鸦角山这块地方有煤有铁虽然储量不是很大,但是胜在可以露天开采,正是在这些煤铁的支援下,鸦角山建立起来了小高炉,炼制出来了可能比后世的地条钢还不如的钢材,可放这个年代妥妥的高科技,弄出来了拖到水利锻压机那锻打几下,比那些所谓的百炼钢不知道要强到哪里去了......

“都督,您设计的这个步铳是个好东西,尽管我们也按照你的吩咐那个标准化生产了,可他是在是贵啊,这还没算上火药和铅弹,老程算了一下一杆就需要10两银子.......这也太贵了.....”程大牛拿着自己制造出来的高仿褐贝斯对李磊说道,在他看来这把枪是绝对的神器,但就是有一点不好,那就是太贵了。

“哎好武器都是拿银子堆出来的啊,咱们这段时间摊子铺的过大,马狗子积攒的那点家底快被我们花光了,可这不是没办法啊,为了保命,拼了,大牛哥,能造多少造多少,我有用......拿几杆来,我去试下枪....”从这里就看出程大牛和李磊的区别来了,李磊叫枪,程大牛则是喊做铳....

“嗯,好,这是造好的三十杆步铳,都一样的,你随便挑两杆,你们继续抓紧干活.......那边是火药和纸铅弹作坊,那群老娘们按照你的比例炮制的火药和卷好的纸铅弹,够劲,我试过.....”程大牛笑着说道,“不得不说,磊哥儿,你真是太厉害了,你的设计简直要比赵老大人还要厉害啊......”

“呵呵呵,走,去靶场,这枪比那鲁密铳先进多了.....”李磊呵呵一笑,拿起这把高仿褐贝斯,就往靶场去了。

李磊站在作坊后面的靶场里,看着前面的靶子,掂了掂手中的那款高仿褐贝斯,然后按照后世他知道的步骤,往枪管内倒入适量火药,然后把铅子放入,再用通条把子弹和火药压紧,给点火装置倒入一点火药后,完成了发射准备,然后举枪对准了枪靶,三点一线,五十步外的靶子跟准星和照门一条线,屏住呼吸,扣动扳机,轰的一声,烟雾弥漫,后座力震的他的一晃,够厉害.....

迫不及待地上去看靶子,枪法还不错,命中了目标,这块看上去估计有2厘米厚的木板被铅弹射穿,还形成了一个不规则的洞孔,拳头大小。

李磊是知道的,滑膛枪做到极致也不过如此,与后世的枪支自然没法比,不过这时代就够了,更何况软质的铅弹停止效应特别明显,射在人身上,铅弹不是像现代步枪子弹一样穿透人体,而是会变形翻滚,造成大面积的伤口,铅还会造成中毒,抛开开射程和精度,仅就杀伤力而言,滑膛枪比现代步枪破坏性更强——在这个时空,被铅弹射中,基本上没得救。

至于如何解决有效射程太近这个问题,只能采用靠近距离的大规模齐射弥补这个缺陷。对就是大规模训练排队枪毙的士兵方阵,要知道18世纪的英国龙虾兵甚至冒着弹雨行进到离敌军50米甚至30米的距离才开第一枪,往往一轮齐射就足以让对手崩溃。

而他李磊的对手就算上那吹上天的八旗铁骑也不见得会比拿破仑的胸甲骑兵强,野蛮只能强盛一时,在科技的力量面前终究是渣。

李磊挑出来了几杆精度最高的高仿褐贝斯步枪,还把另外的步枪一块打包带走,另外让程大牛加紧生产,他一会儿准备去训练自己的特战队,没错,他就是打算搞刺明末的的斩首行动,炸药包,滑膛枪,看你还威震天不?

至于狙击手和狙杀行动,这并不是现代才有的概念,大卫王击杀戈里亚,宋朝名将张环用床弩狙杀辽军统帅萧挞凛,更别说一百多年之后北美独立战争中,英国军队中的帕特里克·弗格森上校倡议建立和发展的狙击手们被大陆军称为英国殖民军中最危险的部队。还有弗格森那著名的“未开的一枪”。弗格森和他的狙击手们用的正是大名鼎鼎的褐贝斯,他们能使用这种战术,为什么自己不能用?

“都督,磊哥儿,你是这步铳的设计者,给它起个名吧......”程大牛看到李磊很是满意他制造的新式步枪,心里很高兴,就对李磊说道。

“这样的好枪,是得有个名字......”李磊沉吟了一会儿说道,“这支枪是要为天下老百姓打一个太平盛世的,既然这样就叫太平一式步枪吧......”

李磊带着高仿褐贝斯的太平一式步枪到了军中,这款枪刚一面世,就收到了以毛粹刚为首的太平军将士的好评,“这可真是一把好枪啊!!!!”跟李磊时间长了,他毛粹刚也不喊火铳,改喊火枪了。

李磊叫来他认为最好的几十号人准备组成特战队的时候,这些人李的毛彪突然问道,“头儿,你把我们这几十个人集中起来,是不是准备打算让我们做我们太平军的夜不收啊?”毛彪的父亲曾是辽东边军的夜不收,从小他深受他父亲的影响,当李磊从太平军全军抽调好手的时候,毛彪敏锐的觉察了自己头儿的想法。

“夜不收?不不不,夜不收太低级了,就一个侦察兵的玩意,太低级了.....”李磊这一点说的倒是不错,明军的夜不收主要工作是军事情报活动,包括平时及战时的情报侦查与传递,乃至从事间谍活动、劫营、烧荒、劝降等任务,说白了干的就是侦察兵的活儿。

“弟兄们,我把你们召集起来,是要对你们进行特训!我要把你们训练成最好的战士,去承担最危险也是最光荣的任务;当然这个训练过程会很苦很累,甚至很难,说不定会有丧命的危险......”李磊看了下众人,然后问道,“你们怕不怕,现在退出还来得及.....”

以毛粹刚和毛彪为首的这群汉子都自认自己是条汉子,汉子不能说不行,他们自然是大声喊道,“不怕,我们就愿意成为太平军的尖刀!”

既然你们不怕,那就别怪李磊心狠了,他立刻拿出来上一世在陆战队特种受训的时候他教官的训练办法来,这几十号人立刻陷入了训练的泥潭之中。

“为了更好的协同作战,我传授你们一套战场语言,看好了.......”李磊伸开手臂,手指间紧闭,然后向着自己身躯方向摆动,“这就是向我靠拢!”李磊讲的仔细,队员们听得认真,很快他们就掌握了李磊传授的战场手语。

正当李磊加紧训练毛粹刚为首的特战队已经初见成效的时候,威震天姬关索的人马也杀到了鸦角山下,李磊站在城墙之上,看着几乎是无边无际的黑压压的人群,只是这队伍实在是不太整齐,男女老幼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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