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神卡支配:从上古神兽,将诸神降临 第五章 太垃圾了(首日求收藏鲜花评价票)

面对庞大的炽热气息,所有人忍不住后退了一些,

在苏子墨身上,闪烁着刺眼的金色火光,让人睁不开眼睛。

至于王校长等人,

看到这一幕,脸上一阵激动的神色,

神卡变身,这证明苏墨没有作弊。

尊阶神兽卡,还是四系一体,

他们预感,未来不久,这座神卡学院就要出名了。

远处的白月璃也有些动容了,

脸上有一种复杂的情绪,

许久之后,握紧的拳头放松下来,

目光微冷,呢喃道:“就算尊阶神兽如何?没有神力的支撑,照样还是失败。”

唳……

一道凤鸣响彻在整个校园。

朱雀神鸟的虚影出现在苏墨的背后,优雅的挥舞着双翼,

一双金色的眸子,透露着古老的尊贵。

光芒消散,

渐渐露出了苏墨的身影。

火红的长发,垂在腰间,

俊美绝伦的脸上,多了几条玄奥的金色纹路,

眉心处,一簇火焰的印记,闪烁着刺眼的金光。

尤其双眸之中金色的火焰,使他整个人看起来神圣无比!

背后优雅的双翼上,条条火焰飞舞之间,

把周围都变成了一种金黄色。

和刚刚相比,

现在的他,就像是俯视一切的神。

“混蛋……”

苏尘怨毒至极的神色,眉眼之间,杀机隐泛。

尊阶神兽卡,让他嫉妒万分。

“哇,好漂亮……”

“这就是神兽的气息吗?”

“特么的,为什么神兽就看不上老子?”

“因为你长的丑。”

不得不说,

本身长相就异常俊美的苏墨,

在加上神兽卡的变身,现在浑身上下都充满着一种妖异的魅力。

“呼……好神奇。”

感受着体内充盈的力量,心里忍不住惊叹。

啪……

打了个响指,

“唰”的一道金色的火焰出现,让周围的温度又增加了几分。

“这种感觉,我喜欢!”

苏墨的嘴角勾出一丝邪笑,

接着,目光转向了苏尘三人。

和苏墨那金色的瞳孔相对,三人的心头忍不住一颤。

深吸一口气,

苏尘让自己放松下来,

对着左右说了一句:“没事,他只有见习神卡使的神力,发挥不出什么力量。”

“我们上!”

“九影分身!”

“迷雾沼泽!”

“祝福光环!”

三人面前的神卡融入各自的身体,

以苏墨为中心,十米之内,弥漫起紫色的雾气。

唰唰唰……

他的视线被迷雾遮挡,

不过可以感觉到,有几道声音正在飞快的穿梭在他身旁。

“呵呵……上来就开大招吗?”

苏墨心里冷笑,背负着双手。

朱雀体质,朱雀之火,

发挥到极致空间都能燃烧,别说这点毒素了。

苏尘的身体化作九个分身,不停的穿梭。

似乎在寻找机会。

看着苏墨原地不动,双眼立刻暴闪出浓烈精芒。

闪到对方的身后,

手里又出现一张卡牌。

“神卡召唤:石猿。”

“石猿之拳!”

他的右臂肌肉隆起,拳头覆盖上一层厚厚的岩石,

“祝福!力量加持!”

一道奶白色的光圈又出现在他拳头上。

看着苏墨的背影,残忍一笑。

带着极致的速度向前冲去。

“去死吧!”

轰……

巨大的拳劲,仿佛引起了空气的波动,

原本浓郁的迷雾,直接消散。

顿时,四人暴露在众人的视野当中。

“我去……这就接住了?”

“我是不是眼花了……”

“天貂王的速度,石猿的拳头,而且还有力量加持,就算中级神卡使也不敢硬接啊。”

看到这些,

所有人都凌乱了,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

“不可能,……你明明才见习神卡使。”

苏尘的拳头被苏墨捏着死死的,

他瞪着眼睛,像是见鬼了一般。

“白痴……”

苏墨目光充满不屑。

朱雀属于虽然属于神族,但本体却是猛禽啊。

除了一身恐怖的火焰之力,最厉害的就是爪子了。

“该我了。”

“什么?”

一开始苏尘还没有反应过来,

可是下一秒,苏墨的手上“唰”的燃起金色的火焰,

炙热的气息,极高的温度,

肉眼可见,他拳头上的岩石层在飞速的融化。

就连那层祝福光环,也直接被燃烧了。

“啊……”

刹那间,撕心裂肺的灼痛,让苏尘痛不欲生。

“放开苏尘。”

刘威和张亚东痛苦的苏尘,想要上前阻止。

“滚……”

苏墨目光一冷,羽翼轻轻一挥,

飞腾的火焰化作两只神鸟。

唳……

伴随着刺耳的凤鸣,瞬间将两人击飞出去。

“苏墨,不要惹事!”

白月璃迈着轻盈的步伐走了过来,

美眸盯着他,只感觉眼前的这个人好陌生。

“月璃小姐,貌似是他们先找事的吧?”

苏墨瞥了一眼对方,淡淡道。

“现在是全国神卡高考,如果你弄出人命,神卡裁决团不会放过你的。”

“行了,这件事到此为止。”

这时候,王校长站出来了,

不过,看那紧握的拳头,似乎在掩饰自己的激动,强行故作镇定。

“太垃圾了!”

苏墨自然知道深浅,

毕竟现在是全国神卡高考。

接着,收回了手,直接将苏尘甩了出去。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神卡支配:从上古神兽,将诸神降临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