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西游:贫僧法海,开局打死金蝉子 第037章 无上神王

“呵呵,好说好说。”

叶天一笑。

“玉皇大天尊,贫僧先前说的化缘,你可想清楚了么?”

“……”

玉皇大帝瞳孔微缩,一旁的王母娘娘也是柳眉倒竖。

“……”

勾陈上宫天皇大帝、东极青华大帝、中天北极紫薇大帝也是诧异。

的确。

叶天显露的实力,远超他们想象。

甚至。

他们自忖。

暴露底牌之下,也都未必能够胜其一星半点的。

但。

叶天也没厉害到能够毒霸天庭的地步。

莫非……

这“金山寺法海”,真的以为镇压了一个多宝如来,就是能够稳稳吃住他们的了么?简直天真。

多宝如来的确厉害。

世尊如来,佛宗独树一帜。可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罢了,虽是准圣,神通广大,可终究修道时限太短。

且。

不过是多宝道人的一道佛法之身。

连三尸身都是不如。

尚未得享无极大道!

如此。

真要搏杀,在他们面前,还是不够看的。

“哼,不知道法海禅师,想要化缘何物?”

玉皇大帝冷道。

“哈哈哈,玉皇大天尊,莫要装糊涂的了。今日,这蟠桃园,我世尊法海,要定了。要么,乖乖将蟠桃园交出来。

要么。

今天世尊说不得,也只好教你做人了。”

叶天冷笑。

“本世尊要开宗立派,只有一条看门狗,怎么够的?区区一个灵山主宰,牌面还是太小。如果是三界主宰……”

“放肆!”

玉皇大帝杀机毕露。

他先前装糊涂,是在警告叶天,不要得寸进尺,但,万万想不到,叶天居然丝毫面子也都不给。

更是扬言。

要将他收为门下走狗。

这怎么忍?

今日。

此事他若是都忍了,传扬出去,将会沦为整个三界的笑柄。

“找死!”

玉皇大帝冷哼之中,一掌打出。

这一掌。

绝对掌控。

执掌天地!

主宰山河!

代表着无尽权柄,整个三界,都要为之低头。有一种让无尽众生仙圣,都要俯首称臣的霸道,以及至高无上的帝术。

“来得好,哈哈哈!”

叶天大笑。

玉皇大帝这一掌,赫然是乾坤倒悬。

但。

对于他,完全无用。

念力一动。

空间震荡,一切直接恢复正常。

于此。

也是将一股力量,反弹了回去。

“山河破碎!”

玉皇大帝长身而起,随手一按,生生将这股反弹力量剥夺,顺势打出一拳。

这一拳。

无尽山河破碎、众生凋零、哀鸿遍野……

种种凄惨!

天地坍塌!

礼崩乐坏!

数不尽的凄凉,弥漫心头,侵蚀元神。于此,更有金戈铁马如梦似幻,杀伐而来,威势无尽可怖。

世间动荡。

需要一位无上神王,拯救苍生。

于是。

这大道意境之中,就是出现了一位神王,镇压天地山河,重整三界秩序。如此意境,铁骨铮铮、至高无上的悲悯神王,也是映照叶天脑海。

这是要……

直接镇压心灵!

甚至。

玉皇大帝都是存了几分,将叶天降服,收为狗使奴才的心思。

但。

这怎么可能?

“轰!”

几乎就在无上神王,映照脑海,妄图镇压叶天心神的刹那,就是一股无上力量,狠狠反击。

登时。

无上神王,就是粉碎。

“哼……”

玉皇大帝身躯一震,面色微微苍白。

“玉皇大天尊,果然名不虚传,做我叶天的狗,够格了!”

叶天冷笑。

于此。

心中也是不由暗道。

这【盘古力魄】真的是好东西,居然还蕴含了一丝盘古大神的神威,虽然不多,但质量纯粹,有护主之力。

当然。

纵使没有这【盘古力魄】护主,玉皇大帝此式,也是奈何不得他半分。

祖佛释迦密藏,不是盖的!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

凭玉皇大帝。

想要镇压他的心灵?

完全鬼扯!

甚至。

他可借此反击,让这位高高在上的玉皇大天尊,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

只是……

让叶天好奇的是。

这玉皇大帝的盖世神功,究竟是什么来头?莫非是他自创?那……他究竟是经历过什么?这画面中的种种动乱,是某个仙道时代的真实写照?

还是只是观三界众生王朝动荡,感悟而创?

金山寺法海。

说白了只是地藏一脉的一个小小阿罗汉,相当于天仙。

在三界。

微不足道。

许多秘辛,都不知晓。

当然。

这一切,也只是在心中一闪而过,摆脱当前危局,才是至关重要的。

叶天战玉皇大帝。

并非一时膨胀。

而是不得不如此。

要以进为退。

他与东极青华大帝、南极长生大帝等交手,不分胜负,已然是被猜忌。待得镇压了多宝如来,已然是没了退路。

为六御所不容。

说白了。

没谁愿意在准圣这个位子,一直待着。不成圣人,终是蝼蚁。但,三界就这么大。成圣三条路,斩三尸、功德封圣、宏愿封圣。

无论走哪一条。

其实都要资源。

三界资源有限,僧多粥少。

且。

没谁愿意,多一个潜在威胁。所以,六御杀机暗生。他若是不足够强势,怕是刹那,就是六御围攻。

将他毙杀!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西游:贫僧法海,开局打死金蝉子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