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人在火影:开局觉醒八大神力 第二十四章 熊之国这块地,我瞧上了!

昏暗的密林内,一道人影疾风迅电般闪过,留下道道残影,隐泛电芒的雪亮刀光绽放间,切割金铁的刺耳声音响起,时常还伴随着一两声惨叫。

嗤......

又是两道身影交错而过,身披半身甲的流浪武士瞪大了双眼,一道血线从他右肩蔓延向了左腰,上半截身体滑落了下来,重重倒地。

鲜血染红了他身下的地面,尤为刺眼。

“这是第八个了吧!”

百里仲夏轻声呢喃。

这些意图行刺大名公子的人大多是些流浪武士,流浪忍者,最强的两人反而是护额划了横线的叛忍。

“火遁·豪火球之术!”

“风遁·千面风!”

而在百里仲夏斩杀那名流浪武士之后,两道低喝声骤然响起。

硕大的赤红火球如同陨石般飞坠落下,又在夹杂了千万道细碎风刃的狂风吹拂下迅速膨胀,变成了足足三四丈大小的火球,把昏暗的密林照得赤亮一片,灼热的高温笼罩四周,犹如置身于烈焰烘炉一般。

常言道:风助火势,火借风威。

风遁加持下的豪火球之术,已然是不弱于寻常的B级火遁忍术了。

然而,还是......

“不堪一击!”

百里仲夏提刀向上一斩,纠缠了风息雷霆的刃锋上,一道璀璨至无以复加的刀光闪过。

残枝断叶簌簌落下。

硕大的赤红火球霎时一份为二,在激荡不休的空气冲击下,落到了百里仲夏的身边两侧。

“怎么可能!”

使用火遁的叛忍发出了一声惊呼,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见鬼,一个十二岁左右的少年,仅用一刀,竟然斩破了自己与同伴的合击忍术!

“固有的观念限制了你们地眼界,当打破认知的事情出现时,才会觉得不可能,而我......最擅长将你们眼中的不可能化为可能!”

声音还在空中飘荡,百里仲夏的人已消失无踪了。

下一刻,适才使用风遁的砂隐叛忍双手捂住了自己的咽喉,鲜血从他指缝里溢出,逐渐无力的身躯倒向一旁,自树干上落了下来,意识沉寂前只有一个念头在脑海里盘旋。

好快!

比刚才快了数倍!

百里仲夏把目光投向了不远处严整以待的人,着重在他的忍者护额上停留了一会儿。

抽象的树叶印记,一道刺目的划痕把它分割成了两半。

“木叶的叛忍?”

也许是知道自己的速度远不如百里仲夏,这个木叶叛忍没有选择转身逃跑,因为那会让他死得更快。

手持苦无全省戒备的他,听见百里仲夏的问话,眯了眯眼。

“你也是木叶的忍者?”

“不对,你身上为什么没有佩戴木叶的忍者护额?”

百里仲夏冷冷一笑。

“还没有毕业,又哪里来得忍者护额?”

还没毕业?

木叶叛忍内心一惊,完全没有想到自己叛逃木叶的这几年,木叶竟又出了这么一个妖孽,简直超过了他离开时风头最盛的波风水门了。

“说吧,是谁指使你们前来刺杀熊之国的大名公子?”

百里仲夏的问题,令这位木叶叛忍有些犹豫,他叛逃木叶后的大半年里,没有了正规的收入渠道,再加上他大手大脚惯了,存款没过多久已然见底,正是靠得那位大人的收留,才得以继续享受他现在的奢侈生活。

因此,不到逼不得已,他还是不太愿意出卖自己的恩人。

正是这片刻的犹豫,决定了他的命运,

百里仲夏一下子来到了这位木叶叛忍的面前,自他左手掌心撑开的无色界神力牢牢笼罩住了此人,使他全身动弹不得,连翘一下手指头也做不到。

“既然不愿意说,还是不要说了,让我直接拷问你的内心吧!”

手掌搭在木叶叛忍的头顶,百里仲夏开始运用空识界神力在他记忆里搜索自己想要的答案。

一幕幕画面走马观花般浮现在百里仲夏的脑海里,甚至还有他跟几个妖艳女人鬼混的情景。

但这些根本对百里仲夏这个久经“战场”的人造成不了任何冲击,反而饶有兴致的点评了一番,最终,他找到了自己想要的情报。

“原来是熊之国大名突然病危,野心勃勃的二公子想要趁此机会,秘密杀害不久前出使火之国的嫡长子,如此,即可顺理成章的坐稳大名之位。”

“最是无情帝王家,这句话还真是适用于任何世界,任何国家啊,不凑巧的是......熊之国这块地,我瞧上了!”

熊之国地处半岛,位于火之国东南方,向北是涡之国,向南是匠之国,往东跨海可抵达水之国,国内拥有十分茂密的林木,边界让充满毒气的峡谷围着,还有天险地狱谷,能够有效防止外敌的入侵。

根据百里仲夏的了解,由于地理原因,熊之国是一个比较封闭的国家,极少与外界联系。

星忍者村里的奇特陨石,百里仲夏也非常感兴趣。

他还想通过控制大名公子的神智,把这家伙推上台前做个傀儡大名,把熊之国发展成自己的一个“私人别院”呢,又岂能容忍他人染指?

哂笑一声,百里仲夏刀锋一转,流芒闪过,径直划开了木叶叛忍的咽喉......

【啊啊啊......鲜花评价票涨的好慢,有没有书友支持一下啊,哭求一波鲜花,评价票!】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点击继续阅读本小说更多精彩内容,接着读>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人在火影:开局觉醒八大神力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