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西游:开局签到九转玄功 第23章 目的达成!

烟尘散去,法天象地状态的孙悟空和巨大金色佛陀对峙。

断魂枪枪尖刺在停滞的佛印上。

咔嚓!

一声脆响,佛印以断魂枪枪尖为中心开始崩裂。

咔嚓!咔嚓!咔嚓!

砰!

脆响之声越来越多越来越快,最后整个佛印轰然破碎!

“喝!”孙悟空眼中精光一闪瞬间爆发。

断魂枪瞬间刺穿佛掌。

呼!

佛陀金身另一只手横扫而来,孙悟空抽枪后退。

地藏王看着自己的右手,上面有一个淡淡的红点。

他受伤了!

隔着佛陀金身,孙悟空的一枪直接伤到了他这个大罗金仙的本尊。

地藏王脸上闪过一丝异色,“那杆枪?”

地藏王看向孙悟空,不过此时孙悟空却是把断魂枪收了起来。

“嘿嘿,没想到大罗金仙也不过如此。下一次,我再来向你讨教!”

说完孙悟空直接溜了。

干脆,利落,丝毫不拖泥带水。

全力一击只是刺破人家一点皮,还不跑?

等死吗?

地藏王没有追击,虽然孙悟空没有按照佛门的安排破坏生死簿,但是佛门的另一个目的达到了。

地藏王一直在暗中观察着孙悟空,他能够清楚的感知到那杆漆黑的长枪不断的凝炼着神魂精华,至于这些精华去哪了还用说吗?

增强孙悟空的实力,本来龙宫取宝一是为了消磨孙悟空的功德,二也是为了增强孙悟空的实力。

还有之后的闹天宫虽然主要是为了制造一个镇压孙悟空的借口,但是同样是为了增强孙悟空的实力。

想想原著中孙悟空在天庭干了什么,祸害蟠桃园,把太上老君的丹房翻了个底朝天。

这两样地方有什么?

蟠桃和无数丹药,蟠桃就不说了,十大先天灵根之一,虽然不是母株但是功效也是不凡,至于丹药其中虽然没有九转金丹那种逆天丹药,但是八转七转还有其它杂七杂八的丹药也是不少。

这些全都进了孙悟空的肚子,别说是孙悟空这种先天神圣了,就是一个凡人只要吃了这些还能活下来,那么实力绝对低不到哪里去。

而西游一路,整个取经之路才持续多久?

十四年!

十四年时间,就算孙悟空日夜修炼能有多少进步?

更别说这一路上的妖魔孙悟空能打过的就没有几个,可以说十个有九个要吃瘪。

孙悟空真打不过?

不见得,现在的孙悟空猜测其实原著之中孙悟空其实受到了封印,比如说五行山,压了五百年,要说没有影响是不可能的。

还有金箍也是一样。

也就是说这些磨难是佛门刻意制造的,主要就是为了把沉淀在孙悟空体内的底蕴激发出来。

佛门要的是一个能打的斗战胜佛!

而不是一个鶸猴子!

可是因为现在的孙悟空是穿越者,既没有闹龙宫也没有破坏生死簿,佛门的消磨功德的计划落空了,那么增强实力这一点自然不能再落空了。

言归正传,孙悟空离开以后再次来到了地狱大门口,那只黑猫依然懒散的趴在那里。

见到孙悟空出来黑猫没有反应。

见此孙悟空眼珠子一转,瞬间闪到黑猫身前然后伸出爪子以迅速在黑猫身上搓了一顿然后直接开溜。

“小猫猫,以后可以来花果山找我。”

等到黑猫反应过来的时候孙悟空已经消失不见,只剩下空气中回荡的声音。

见此,黑猫再次趴了下去。

……

阎罗殿,此时十大阎罗正齐聚一堂。

“大家应该都收到消息了吧?”阎罗王率先开口道。

“别废话了,阎罗,既然你召集我等来此肯定知道发生了什么吧?”秦广王问道。

本来他们十殿阎罗应该要去镇压地狱暴动的,不过阎罗王却是把他们召集到了一起。

“不错,这一次之所以召集诸位过来不仅是因为我知晓地狱暴动的原因,更是因为此事事关我等未来。”阎罗王一脸严肃的说道。

此话一出,其余九位阎罗纷纷脸色一变,这么严重?

转轮王当即问道:“阎罗,这事可不能开玩笑。”

阎罗王淡淡道:“我自然不是在开玩笑,各位可知晓,一直在地狱超度亡魂无数年不曾踏出地狱一步的地藏王前几日从地狱中走了出来。”

什么!

十殿阎罗再次惊了。

地藏王出地狱了,而且还是前几天。

很快,诸位阎王就把此刻的地狱暴动和地藏王出关联系在了一起。

“难道地狱暴动和地藏王有关?”

“不,难道是佛门要对地府动手了?”

“不可能吧,我地府虽然这些年威严不显,但是其中底蕴那些和尚还是知晓的,他们敢对地府出手?”

阎王们纷纷发表看法。

“诸位,我们在这里猜测也不是个事,还是先让阎罗说说具体情况吧。”

说完,九位阎王齐齐看向阎罗王。

阎罗王开口道:“事情是这样的,前几日,地藏王找到了我手下的黑白无常,让他们两个去勾一个猴子的魂哪曾想……”

阎罗王很快就把事情的缘由说了出来。

“阎罗,你是怎么管理属下的?居然连黑白无常和判官都被人家轻而易举的收买了。”

听了阎罗王的叙说,泰山王露出了嘲讽的笑容。

“哼!先管好你自己再说吧。”阎罗王黑着脸说道。

“好了,现在是说这些的时候吗?”

“说说吧,对于这件事都有什么看法?”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西游:开局签到九转玄功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