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月圆之夜,本该是个阖家团圆的节日,每年这时候知州府都办夜宴,一家人热热闹闹的过节,可是今年谁都没有心情,只做了一桌菜,大家匆匆吃过,互道晚安,各自伤怀。
凌元青躺在襄陵城北郊残月山义庄的棺材里,看着一轮皎月如银盘挂在树梢,偶有野鸟飞过,大概是无巢可归,就栖息在树杈上,让这个夜不算寂寞。
他最近可谓是血光之灾不断,心口被戳了一剑,剑尖离心脏极近,大概就差一点,真的会丧命吧。
虽然已经好得差不多了,胸口但却留下了一个小小的疤痕,想必是失血过多,被血蛊惩罚所致。
血蛊和他从来就没有完全融合,他的师父说过,血蛊只是暂时寄生在他身上,也许有一天,血蛊找到了更合适的主人,就会背叛他,到时候他就彻底变成干尸。
血蛊才是恩赐他生命的主人。
他摸了摸胸口的伤疤,问月亮:“阿娘,你能不能救我?”
“为什么要你阿娘来救你……”唐燊的脸遮住了月亮,他的影子投在棺材里,遮住了凌元青的眼睛,“你在干什么?”
凌元青躺得脑子昏昏沉沉,还以为自己在做梦,呢喃道:“等进了京,你回你的唐家,我去我的天机台。”
“你若是不愿去,我就不送你去。”
“不行……”凌元青迷迷糊糊睡着了,一睁眼,已是翌日清晨,他身上还盖着一条毯子。
院子里站了一个人,腰背提拔,身姿翩翩,颇有些遗世独立之风,这初秋的早上,玉露清风,就像一支笼罩在薄雾中亭亭玉立的墨色荷花,便是义庄,也是一道难得之景。
唐燊一夜没睡,就这么守护着他。
十五月圆之夜,血蛊没有折磨他,凌元青挠了挠头,满腹疑惑,难道是唐燊……不可能的,这个人并没有什么仙丹妙药,他凭什么能救自己……
那雍容华贵的青年拂去一身清冷秋露,虽脸色惨如白蜡,精神却好。
“醒了,走吧,去燕州苮野原。”
凌元青的心漏跳了一拍,像是毛虫要破茧而出,却终不敢迈出那重要的一步,撕开、破裂,打开混沌的通道,让光亮照进来!
他伸出手,擎在半空,但那背影已闪出门去,外头马蹄声乱响,世界终究又安静了。
燕州苮野原是一片茫茫无际的草原,终年大雾弥漫,很少有牧人敢踏上这片草原,不仅仅是因为苮野原气候怪异,还有一个原因是苮野原挨着骷髅山,山上住着一伙心狠手辣的土匪,但凡有经过山下的,不管是商旅行人还是牧民农人,一律掳上山去,从没有一个活口能从山上下来。
久而久之,就有一种传闻,说骷髅山上住着一伙吃人的怪物,他们的大王是个修罗夜叉,专门挑选生的好看的男人烹煮来吃。
唐燊带着凌元青去苮野原要寻找是一种毒飞蛾的幼虫,类冬虫夏草,却又截然不同。
这种虫,在冬天会僵死土壤里,脑袋上长出一朵小小的白花,夏天会复苏,将自己头上的白花吃掉,把自己做成蛹,但不会在当年破土而出,而是要等到气候干燥的夏季,不管等多少年,只要气候干燥,它们就会破土而出,再次繁衍。
虫草毒性极强,但对中毒者来说,却是一味良药。
凌元青对苮野原也早有耳闻,苮野原有四蹄食草黄羊、九尾雉鷄等,都是难得美味,虽有骷髅山挡道,但每年仍有猎人潜入,不仅是为着一口美味,若是有幸遇到“龙马”,那可真是幸运至极,一生无忧了。
“苮野原十几年也难得一次酷夏,终年阴雨绵绵,这种虫应该早就灭绝了吧。”
“桷叶毒蛾的蛹异常顽强,就是落在沼泽里,也能羽化。”
凌元青对桷叶毒蛾无甚兴趣,他一路上都在观察唐燊。
这个男人的侧脸,深致硬朗,线条起伏波折仿佛都撞在人心坎上,皮肤的苍白更衬托出深黑的眸子和粗黑的眉毛,所谓剑眉星目,大致不过如此。
唯独唇色有些深,好像中毒或是血脉气行不畅的症状。
阳光炙烈,他抬起双眸,微微转头,看向他,幽潭深影,光线折射,波光潋滟,那深处的幽寂,是太阳也灼不透的黯淡。
令人心伤。
凌元青心悸烦乱的无法纾解,近来在云家已是压抑,如今难得出门,唐燊又没雇请车夫,他是头一次赶马车,于是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鞭子上,把马儿鞭笞的四蹄翻飞,没命的往前跑。
唐燊本就心脉受损,气血不畅,这下真是被他颠的头晕脑胀。
“你慢些,别直走,咱们绕过骷髅山,苮野原多沼泽,看见草皮就得小心些。”
“知道啦。”凌元青嘴上答应,但此处道路平坦,前路一望无际,慢下来实在无趣。
道路尽头出现一座高耸入云的山峰,云雾缭绕,犹如仙境。
在草原上有“望山跑死马”的说法,就是山看着再近,那也远在天边,他就没拉缰绳,但奇怪的是,马车越走,那山看着也越大,并不似在天边的意思。
“唐燊,前面有山!”
唐燊躲在车厢里休息,他掀开车帘,喘了口气,打眼一看,山已近在眼前,“是骷髅山!”
凌元青忙不迭的将缰绳拉偏,想叫马儿拐到大路之外的偏道上绕过骷髅山,谁知这马被凌元青鞭笞的发了狂性,由着性子疾奔狂走,比起偏僻道路,它自然选择平坦大路,凌元青拉不住它,吼道:“错了,错了,别走这条路……”
这世上的事,大概就是你越不想来什么就偏来什么。
骷髅山的哨探尽职尽责,马车离山还有十几里远的时候,山上的喽啰们就兴奋的摩拳擦掌,准备好大干一番。
妙的是东北方向一辆马车,西南方向一辆马车,都向着骷髅山而来。
那传闻中的山大王修罗夜叉龙银蝶站在一个小山包上,左看右看,一条钢鞭甩起,啪的一声摔在东北向的地面上,喝道:“小的们,去劫那辆马车,要活的!”
十几个喽啰举着大刀斧头流星锤等各种武器,呼啸而去,剩下的就跟着龙银蝶去反方向劫另一辆马车。
两队喽啰势力均衡,龙银蝶之所以要选择东南方向,是因为她看到这辆马车上有燕州蕖州城主府的徽章。
抢劫的过程有一点惨烈。
唐燊因弑神剑误杀神婆,已将其封缄,身旁只带了诛邪,两个人两把剑,对阵十几个面目狰狞的彪形大汉。
唐燊备了极多符咒,就怕发生状况,自己力有不逮,无法力战群匪。他用定身符定住四五个喽啰,从马车上解下马匹,捞起凌元青打算逃跑,不想他的定身符却没起作用。
那些喽啰们手上都是脏污血迹,一把呼撸掉身上的符咒,跟着他们的同伴围上来。
符咒对他们不起作用。
一个汉子甩起流星锤砸向了马头,流星锤飞起来真有千钧之力,马头发出一阵骨头碎裂的声音,连嘶鸣都来不及,就倒在地上。
唐燊和凌元青被狠狠摔在地上,两个持刀汉子将血迹斑斑的大刀架在他们脖子上,扛斧头的汉子哈哈大笑:“这两个小子细皮嫩肉,大王一定喜欢,连人带马,扛回去!”
他们搜捡了马车,见没什么值钱的东西,索性砸了个稀巴烂,扔在草丛里,两个人把马当做猎物,用一根粗长的树干穿了,扛在肩头,鲜血和内脏流出来粘在他们身上,他们一点也不在意。
唐燊和凌元青受到的待遇自然是五花大绑,然后被两个臭烘烘的喽啰扛在肩头,送到骷髅山洞府。
漫山遍野的人畜尸骸蚊虫苍蝇,野狗当道,恶臭盈天,树上不开花不结果,单挂着一个个的骷髅头,远看就像一颗颗白瓜,一阵山风吹过,相互碰撞,发出一阵咔哒嘣吭的声响,风干越久的声音越脆,听的人头皮发麻。
这帮山匪一个个兴高采烈,趾高气昂,犹如被夹道欢迎的大英雄归来,那欢呼的万众,自然就是满上遍野的骷髅。
凌元青是个好奇心旺盛的孩子,就算被人当猪肉一样扛在肩头,只要不堵住嘴巴,依然要发问:“喂,各位好汉,你们不觉得臭吗?”
“好汉们”哈哈大笑:“他说啥,臭?”
“你们很快就会加入其中啦。”
“吃得时候可香啦。”
凌元青头皮一阵发麻,又问道:“你们大王是个什么样的人?”
“女人啊。”
传说中的修罗夜叉竟是个女人,连唐燊都感到一丝惊讶。
好汉们忽然住脚,一齐转头,高声叫道:“哟哈,老大回来啦,看来西南路上的也是草鸡,这世上谁还能是咱们老大的对手。”他们七嘴八舌的赞美着老大,凌元青和唐燊都头朝下看不见来人,只听到一个雄浑粗哑的男人嗓子咋呼道:“小的们,今天大丰收呀,今晚摆酒庆祝,老子又要成婚啦,哈哈哈……”
喽啰们举着武器欢呼:“恭喜老大!”
众人汇合,一齐往山上走,这龙银蝶确乎是个女人,只是生得粗犷黝黑,三角眼扫帚眉,一副厚嘴唇,身上一袭银红色劲装,头上脖子上腰上的饰品都是白骨磨成,她手里一条钢鞭,犹如蝎尾,威力强劲。她身旁喽啰也扛着人,应该就是从西南路上劫来的。
唐燊和凌元青只能看到那同命相连之人的后脑勺,但看身材也是个青年公子,怪不得龙银蝶说今晚又要成婚。
山腰往上浓雾弥漫,众山匪丝毫不在意的往雾中走去,但他们扛的三人却不知这浓雾是瘴气,刚吸进一口立刻呛得眼泪鼻涕直流,山匪们哈哈大笑,分别将一颗药丸塞到他们口中,道:“别吞下去,含在口中,可避瘴气。”
龙银蝶走到最前面,一鞭子摔在地上,以声音引导众人路径,很快就出了瘴气层,上到山顶,空气骤然一冷,真是无比清新。
整个山寨都挂着破旧的红色帐幔和灯笼,墙壁上贴的囍字已经缺了好几笔,新旧相叠,像是一直有人成亲。
没两个时辰的功夫,寨子里就焕然一新,这帮土匪搞喜堂倒是驾轻就熟。只不知新郎是谁,龙银蝶一下子掳到三个年轻男子,且各个仪容不俗,除了喜出望外,也有些犯难,挑哪一个,都要暂时晾着另两个,显得她有所偏心。
龙银蝶着实体验了一把当皇帝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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