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特种兵:十万佣兵选我为王 第七十二章 雇佣林潇潇 求订阅!

第七十二章

趁着劳拉要休息两天的时间,高峰也准备回龙国一趟。

毕竟那里才是自己的家,而且这次离开算是最长的时间,军用品店还在那里没人照顾。

虽然自己有很多钱..但是高峰其实还挺重视自己的军用品店的!

可以说军用品店算是高峰的一种寄托!

一种回归普通人寄托!

虽然一辈子都无法成为普通人!

八个小时后..

高峰乘坐飞机回到了龙国机场。

下了飞机来到停车场,高峰刚把手机模式调好,巴尼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峰...”

电话那头巴尼开口说道。

“嗯,怎么样了?”

高峰开口问道。

“那个团队已经被我全歼了,我们除了冷锋的手臂被流弹擦伤外,没有任何人员受伤..”

巴尼的声音传了过来,

听到巴尼的话,高峰眉头顿时一皱,他能听出巴尼话里的意思!

按理说身为雇佣兵,在任务中受伤完全就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是这么简单的一个事情巴尼竟然汇报给自己,看情况中间肯定发生了某些事情。

“怎么回事?”

高峰开口问道。

“冷锋性格有些偏激,在一次我们经过村庄的时候,他竟然要杀那些村子里的村妇..然后被我们几个制服了,他手臂上的伤也是被我们打的..”

巴尼开口说道。

巴尼的话让高峰的眉头皱的更紧!

其实冷锋的表现还是和他已经黑化有关系!一句话就可以概括冷锋的状态!

爱之深责之切!

想要让冷锋改变过来,还需要时间..

“嗯,我知道了,多注意一下他,他刚转变,还需要时间来改变,卓亦凡现在怎么样了?”

高峰问道。

“卓亦凡这个小子很有天赋,我准备培养他为突击手!”

巴尼的语气多了一丝笑意道。

“嗯,行..好好培养.”

接着高峰和巴尼又说了两句,随后便挂了电话。

半个小时后,高峰乘车回到住地,随后随便吃了一点便倒头就睡。

............

第二天,高峰一大早便起来,洗漱了一番之后便驾车前往军用品店。

到了军用品店门口,高峰下了车子,顿时整个人微微一愣!

因为他看到此时在店门口,一个娇小的身影正蹲在那里..

高峰眉头微微皱起,随后走了过来,而听到高峰的脚步,那个身影抬起头,露出一张精致但是又憔悴的脸1

林潇潇这半个月的时间过得很难过!非常的难过!

从上次高峰把何晨光打伤之后,她就感觉何晨光的爷爷对她有意见!

而事实何晨光的爷爷也确实对林潇潇有意见!

就在昨天,何晨光出院,林潇潇想过去探望何晨光,结果到了病房之后,无论是何晨光还是他的爷爷对她都很冷淡!

等到出院的时候,何晨光和林潇潇提出了分手!

虽然心里早已知道这个结果,但是她还是难以接受!

最后她不知不觉来到高峰的店门口,然后坐了一晚上的时间。

“你怎么在这里?”

看着林潇潇那红肿的眼睛,高峰开口问道。

“老板..我..我失恋了..”

林潇潇可怜的说道。

听到林潇潇的话,高峰笑着道:“你一个失恋的人,过来找一个从未谈过恋爱的人说自己失恋了,什么意思?是想让我安慰你还是找优越感?”

“我..我没有..”

林潇潇愣了愣低下头道。

无视林潇潇的样子,高峰拿出钥匙打开了店门,随后走了进去,而林潇潇则是迟疑了片刻后便迈步跟了上去。

半个多月没有开门,货架上又飘满了灰尘。

高峰接了一盆水,然后找了毛巾想要打扫一番。

不过这时林潇潇急忙接过毛巾说道:“老板,我来帮你..”

说着开始打扫起来。

有人帮着自己打扫,高峰也没有什么事情可做,他回到柜台后面,随后打开电脑开始看起电视。

半个小时后,林潇潇打扫完卫生,随后走到柜台前,可怜兮兮的看着高峰。

“看着我干嘛?有事说事..”

高峰继续看着电脑里播放的电视剧开口问道。

“老板..你店缺不缺人啊?”

林潇潇开口问道。

“怎么了?你要来上班?”

高峰这次视线从电视上移开,转而落在林潇潇身上开口问道。

“嗯嗯..”

林潇潇用可怜的眼神看着高峰,随后拼命点头。

看着林潇潇的样子,高峰坐在那里也开始思索起来!

其实雇佣林潇潇的话也不是不可以,毕竟自己一个月的时间,基本上有大半个月都是在外面,雇个人帮自己看店也不错!

“可以..”

想明白了之后,高峰点点头说道。

“太好了!谢谢老板!”

看着高峰答应,林潇潇兴奋道。

“先说好,一个月工资是三千,卖出去的东西可以给你5%提成..每天上班时间八个小时,你看怎么样?”

高峰说道。

“好的,老板!谢谢老板!”

对于高峰说的待遇,林潇潇根本不在意。

“那就从今天开始吧..对了,这是店铺钥匙,每天你来开门,等下我再把店里的一些货物价格告诉你,你记录一下,如果实在忘记就给打电话..”

高峰又说道。

而听到高峰的话,林潇潇就站在那里急忙点头。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特种兵:十万佣兵选我为王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