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哎呀,林齐的这首《虞美人》真的是太好听了。”王茉茉边哼唱边赞扬。
“确实很好听!他吐字清晰,嗓音空灵清澈,非常适合这种古风类型的歌曲。”冷婵也十分喜欢。
“嗯,就仿佛一位翩翩美少年在那里轻声吟唱,虽有些萧瑟寂寥却又十分动听。”索羽薇对这首曲子也十分推崇。
“啊……你们的点评好专业啊,我只是觉得非常好听,非常适合他,难怪林齐这次能在排行榜首位,不愧是我的偶像。”
哈哈……人家只是喜欢他的颜喜欢他的演技喜欢他的声音啦!
“对啦,仝婧,你要不要也听听林齐的新歌,真的很好听的啊!”王茉茉卖力的给自己的偶像做宣传。
“额……不用了。”仝婧挠挠头。
林齐……林齐……现在听到这个名字,她就脑仁发麻。
自从那天看到林齐变身,仝婧整个人都不好了。
以前她也听说过类似的事情,但那都是大约民国前的传说,不是说“建国后不许成精”嘛!
虽然或许是个误会。
只是传说是传说,真的看到却又是另外一回事。
她有些接受无能。
“哎呀,仝婧,婧儿,林齐的歌很好听的,还是古风歌曲那!”王茉茉不遗余力的继续宣传。
“那个……还好……”仝婧慢慢道,“你什么时候看见我听流行歌曲啦?”
其实偶尔还是会偷偷听哒,只是这个林齐,怕是敬谢不敏。
“那……”
好吧!
瞧仝婧实在不是很感兴趣,王茉茉不高兴的扁扁嘴,她的偶像,她的爱豆,自然是希望人人都能喜欢。
可能有点强人所难了吧!
“茉茉,咱们一起听好了,仝婧她是不喜欢听这些流行歌的。”
瞧王茉茉跟霜打了的茄子似的,冷婵拉过她来安慰,索羽薇也在一旁逗她开心。
“哦……好……”王茉茉勉强笑笑。
不能让所有人喜欢她的爱豆,真的是很遗憾的事情。
秋去冬来,严寒正式粉墨登场。
褪去轻便美丽的秋裳,人们尽可能的把自己裹成个球,因为——
太冷了!
自然,哪里都有一些爱美人士,他们“要风度不要温度”,远远走过,形成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
反正冷暖自知!
大一上半学期在下个月月末就要画上句点,这会儿大家都将心思转移到学习上。
毕竟今年出台了新“政策”,挂科之后不允许补考,需要重修相关科目。
一个学分八十元RMB,主要科目十二学分,其他科目六学分。
更重要的是本年级的课程须得继续学习不能落下。
也就是说,在不耽误正常上课的情况下,重修科目的人员需要跟着下一届学生重新学习相关科目的课程。
这不仅需要协调好时间,还需要提前跟相关老师沟通好,因为有时重修课会和正在学习的课程时间相冲突,而三次以上点名不到则会记为旷课,拿不到学分。
仍须交钱重修!
不知道哪位“疯狂”的领导制定了这样的规定,导致新生们“怨声载道”,却也被迫将精力都转移到了学习上。
一时间,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十点,不管是新教、旧教还是阶梯教,哪个教室里都座无虚席。
毕竟谁也不愿意挂科重修,“破财”还是其次的,关键是会影响到毕业的时间。
而老师们则心中乐开了花,学生们知道学习,是对他们辛勤“耕耘”的最好回馈。
拼命学习了两周,紧绷的神经令仝婧有些吃不消,她的这些同学们真的是——
太拼了!
高三她都没这么用功过。
她迫切需要放松一下。
不然会疯!
“哟……小兔崽子回来了啊!怎么这么蔫巴?有人欺负你了?”
不能吧……
谁还能欺负得了你啊?!
刚从外面回来的仝钱,看到侄女耷拉着脑袋斜靠在椅子上假寐,难得上前关心一下。
“别提了……”仝婧有气无力的答道,“那帮疯子,一个个都跟拼命三郎似的,考过不就得了么?我高三都没这么拼命过。”
“哦,好事儿啊,都努力学习还不是好事啊?!就为这个?”瞧你,跟缩了水的苦瓜似的。
“这还不是个事儿嘛?!原以为出了高考这个‘火坑’从此就可以轻松自在、高枕无忧,却没想到还是从一个‘火坑’跳到了另一个‘火坑’。”仝婧扁扁嘴,“还是人家小黑聪明,高中毕业直接进入社会大学,省了好多道‘手续’。”
聪明人那!
再说,人家也有那个资本!
“这……存在即有合理的地方,更何况多开拓些眼界并没有什么坏处,最起码多学习学习,大脑还能得到锻炼,以后不得老年痴呆。”仝钱打趣道。
“我……有这么安慰人的嘛?叔!原来我上大学就是为了以后不得老年痴呆的?”
宝宝心里苦!
算了……
既来之则安之吧!
自己选择的路,咬着牙含着泪也要走下去!
“对啦,林森在么?”仝婧喝了口水,慢吞吞的说。
“啊……你没看见他么?他今天没说出去啊?”仝钱也给自己倒了杯水。
从外面回来怪渴的。
这小兔崽子光顾着自己,也不说照顾一下他老人家。
“我……没注意。”他都没声音的么?
真是有什么样的主子,就有什么样的宠物。
一样的神出鬼没!
“那我去找他问点事儿啊……”仝婧丢下一句话,就去找林森。
咚咚咚……
“林森你在么?”
“门没锁,进来吧!”
一贯低沉的声音传来,仝婧挑挑眉。
果然在啊!
这货果真是无声无息的存在着……
“林森,你现在忙么?”
我想找你说点事。
“没什么,怎么,你有什么事么?”林森将手边的事暂放一放。
“随便坐。”
“哦……好!”
仝婧慢吞吞走进去,规规矩矩坐在椅子上,她有些拘谨。
说实话,林森这个人是个挺严肃的人,平常总是板着一张脸,一副一本正经的样子。
面对他而坐,还真有些紧张。
感觉就像在面对初中时的教导主任。
虽然姐已不上初中好多年,但“江湖”上仍然流传着教导主任的“传说”……
“?”林森以眼神询问。
他一脸疑惑——
专门来找他,不是有事情要说么?
怎么不说话?
“啊……”仝婧挠挠脑袋,有些不好意思,专门找人谈事情她还冷场了。
真是不应该!
“那个……上次谢谢你给的法器。”
“哦……客气了。”
回答依旧平淡而简洁。
“那个……其实那天……那天……”
仝婧有些犹豫要不要谈论关于林齐的事,或许林森不希望别人知道他的事情。
可是,好奇啊,真的很好奇啊!
“没事儿,有什么事就直说。”他不喜欢拐弯抹角。
“啊……那我就直说了啊!”仝婧也不是一个忸怩的人。
“就是……那天我好像闻到一点点血气。”仝婧勾唇,“别误会,我只是比一般修者鼻子稍微灵敏一点,就一点。”
并没有跟踪你!
“你那天……是不是受伤了?”
“哦,是这样啊!”林森眼神微暗,“那天我确实是受了点伤。”
“啊……严重么?”
“什么人还能伤得了你啊?”
虽然与猜测吻合,仝婧还是不免吃惊,毕竟林森的实力和她叔都有的一拼。
他是超级强者啊!
伤他的人果真是大神级别的存在!
“现在没事了,那只是一个故人。”林森不愿意多谈。
瞧他如此,仝婧也没继续追问,话题径自转到林齐身上。
“其实……那天我睡不着,就想去外面溜达溜达,无意中看到了你的猫。”仝婧的声音有些低,“你别误会,我没有要怎么样的意思,就是……就是看见它,想跟它玩会儿,哪知道发现它……”
她有些不确定,毕竟这算是探听林森的秘密了,不知道他会不会忌讳。
“发现它什么?”
林森幽幽的看着她,眸中闪现出些许宠溺。
这……
她看错了吧?
林森怎么会有这样的眼神?
她一定是眼花了。
一定是最近学习太紧张,累的!
一定是的!
“其实,我也不是有意的,就是偶然发现,发现它变成了一个人,好像是……明星——林齐。”
“哦……”
“哦……”什么意思?
“是他。”
林森声音依旧平淡,仿佛在谈论十分正常的事情。
“什么?真的是他?他怎么可以这样?这是不允许的!”
这……
这不是在暗中吸收信仰之力么?
这是违反天道的!
他是妖,是妖啊!
“哎……”林森揉揉额角,“不是你想的那样。”
“林齐是旁支。想必你也有所耳闻,作为世家的旁支,自小要经受各种训练才能脱颖而出被本家选上。”
林齐是旁族,从小经受严苛的训练,五感比旁的族人更敏锐,速度也更快。
他一直以为那是自己的天赋。
在十六岁那年,他被选上作为林森的伴读的第二年,身体发生了变异。
不知什么原因,每到午夜的时候他就会变成一只黑猫。
他很害怕,怕人们发现他的异样,怕被当作怪物来对待。
也怕自己一直以来的优秀被无情的抹杀。
“他怕我发现他的异常,好几次夜间任务都推三阻四,引起了我的怀疑。我关注他的一举一动,发现了他的秘密。后来又帮他多方查找,获知他的祖上曾经跟一只大妖联过姻,那大妖大概是有些猫科血统,他这样算是有些返祖。”
“再后来,我在族内帮他找寻了一些功法,又敦促他修炼,使他可以在人形和猫形之间自由切换。严格讲,他只是因为返祖而获得了某些能力,不能算是妖。更何况他这种情况在修仙界虽不是普遍,却也不稀奇。”
“那……他当明星也是你允许的吗?”
让他暗中吸收信仰之力修炼?
“人各有志,他喜欢娱乐圈,喜欢当明星,有何不可?”
修行之路千千万万条,不要拘泥于形式,适合自己就好。
“可是……”
仝婧还是有些不能接受,毕竟林齐的做法颠覆了她从小到大的认知。
“可是我虽然吸收了信仰之力,却从未窃取他们的气运。”不知何时,变成黑猫的林齐悄悄出现在仝婧身后,“他们‘信仰’我,‘崇拜’我,我也相应的回向了自己的力量。这有何不公?”
若是天道不允,早就降下责罚。
他现在好好的,说明天道是认可的!
“我……”没有别的意思。
“林齐,不要激动。”林森将他抓至身边,“这里不是修仙界,小婧只是有些接受无能,毕竟以前她没有见过类似的事情。”
“哼……”小丫头片子知道什么。
“是啊,我没恶意的。”仝婧小声解释。
说人“是非”被抓包了,好没面子……
这下林齐这家伙加更鄙视我了!
嘤嘤嘤……
PS:开篇这首《虞美人》源自南唐李后主的《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这首词被演绎成多种歌曲版本。
题外话:关于挂科重修学分的规定是真的,就在作者君曾经就读的学校。据传当年有个小学弟重修过N次都没有能拿到毕业证,好在作者君没有重修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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