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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哭着求我娶公主 第36章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随着陶瓷大盆放到桌上,还没解开盖子,特殊的香味,已然飘散满屋。

“野鹿的鹿肉。”

陈松揭开盖子。

香味弥散。

大佬们使劲嗅鼻子。

香啊!

香死了人。

李世民感觉吃饱了,馋欲却更甚于之前。

红辣椒、青蒜撒在肉上,一片片鹿肉,色泽诱人。

长乐公主夹了一块吃上,眼眸闪亮。

鹿肉香辣韧脆,熟烂,可口。

却不同于炖肉的糜烂,和蒸肉的软也不同。

黄焖鹿肉,有一股韧劲,很有嚼劲,鲜美嫩滑。

闻着香,李世民咽了下口水,夹上一大块。

“好,好吃,有嚼劲,却软嫩!”

鲜美的肉味,勾得胃口大开。

几个大佬,纷纷下筷。

“嘿,爽口。”

“鹿肉烂而有嚼劲。”

边吃边喝酒,陈松兴致渐渐的高了,举杯而笑。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爽快的诗句,洒脱奔放。

气势更是豪迈!

引得众人侧目。

“好,好一句天生我材必有用!”李世民大声称赞,激动之余,端起杯子,嘴里反复念叨。

坐在陈松旁边的长乐公主,一脸笑意的看着陈松,眼眸闪闪,仿佛冒出了许多小星星。

松哥哥不但奇才惊艳,制出一件件对大唐对民生对军兵,有着莫大作用的奇物,更是才华横溢的作诗好手。

仅凭这首诗,就足以稳压任何一个自称才子的文人墨客!

房玄龄和魏征,毕竟不是武将出身,已经眼眸微眯,不胜酒力的样子。

不过,他们还是停不住嘴,一边吃肉,一边喝酒。

“小兄弟,你作的诗,以老房之见,足可名传千古。”

房玄龄喜好诗文,对陈松的敬慕之情,已然流露在脸上。

“老魏还想听听陈兄弟的诗句。”魏征大着舌头,酒兴正浓。

长乐公主兴致勃勃:“大才子,好诗难得,你想想看。”

把玩着酒杯,陈松吃着花生米,从容闲定。

对于陈松刚刚吟出的诗句,长孙无忌也是极为欣赏。

是个人才啊。

唉,长孙冲和这陈松比起来,那点文气墨水,拿出来寒酸。

长孙无忌可是个老油条,从李世民的态度中,已经看出,陈松是个大威胁。

有拐走长乐公主的迹象。

“作诗讲究情景,要有感触,否则作不出好诗。”

长孙无忌皮笑肉不笑:“不要为难人家,扫人颜面。”

这话,却让陈松嗤的一笑。

“作诗,随心所欲的事,信口张来。”

诗词卡,早就在系统中被抽到了,陈松真是随心所欲,出口成诗。

“我居西京君东都,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声音落下,满屋皆惊。

这,又是惊世骇俗的诗句!

李世民颤抖了,满脸的震撼,嘴里神叨叨的念着。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握着酒杯的魏征失魂落魄,仿佛被雷电击中,颤抖着,大口喝酒,

“这诗正可谓,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房玄龄哆嗦着嘴唇。

他最敬诗文才气,已然站了起来,端上酒杯,恭敬地给陈松敬酒。

“小兄弟,你这诗,让老房百感丛生。”

活了半辈子,房玄龄结交过许多朋友。

然而,孩童时代,少年时光,青壮年,那些要好的朋友,多有流落各地,漂泊于江湖。

朋友,在只看重利益的成年人世界,尤为可贵。

房玄龄酒杯饮酒,既为陈松的诗句惊骇,也因为想起了过往,心中感慨如潮。

“老孙,最重朋友,陈掌柜的诗句,让老孙忍不住落泪啊……”长孙无忌沉浸在诗句的意境中,眼中闪出泪花,拿上酒杯,竟一口气喝掉满杯酒。

他向来重利害得失,仿佛没几个朋友。

然而,长孙无忌对真正的朋友,却是极为重视的。

越是重利的人,对友情的渴望,是超乎寻常的,可长孙无忌平日里不敢表露出来。

担心被人利用这一点,于是他表现得阴沉冷厉。

生平第一次,他被诗句,感动得落泪。

李世民没好到哪去,颤抖着声音对陈松道:“十年……十年后,我还能和你把酒畅谈。”

这是当成朋友一般看待!

几个大佬,无不震撼到了极点。

这可是天子将一介山野村夫视为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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