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亨~嗯恩亨~啷个哩个啷哟~”唐余一边哼着小曲一边快步前行,现在他是迫不及待的想要到城市去看看,在荒野待了一个多月,都快不正常了,只希望能找到有人的地方,大吃大喝一顿,洗洗澡睡个好觉
“喝,驾~”
在唐余走在路边哼着小曲时,后面传来一阵车马行走的声音,唐余向后看去,只见一匹斯马非马,身有鳞甲,又高又大的野兽拉着一辆马车从后面赶来,哪速度,将近有六十公里差不多了,很快就追上唐余
在唐余目光下,超过唐余向前赶去,现在唐余的速度也不慢了,一步几米,跑起来保持三十公里的速度,可以保持半天,加上血气的话,七八十公里可以跑个一小时
虽然唐余也没问哪马车上的人,就这么看那马车跑过,因为没必要,现在已经有马车的情况下,在走一段时间,可能可以看到更多人,到时候再问问也不迟
在走了半天,走出这条路后,就看到更大的一条马路,宽十米左右,唐余刚刚那条路也就三四米,和这条路一比,简直就是乡村小路啊
行人渐渐多了起来,马车也时不时跑过一辆,在地上走路的也有一些,不过都是快步走的那种,慢走?那里有啊,一个个跟投胎一样,走的飞快,也有一些跑的,那个快啊,就唐余刚看到哪身影,一下就闪过唐余面前,速的一声,已经跑的就剩个黑点,一百二公里都没那么快吧?
唐余感叹连连,看到人,心底哪亲切感优然而生,毕竟人是群体动物,就算是肥宅也是在有人类附近生活,不像荒野一样,除了野兽还是野兽,千篇一律,看都厌烦咯
随着人群走,速度不慢,天黑前就到了一个驻站,房子连成片,说是村都有人信,比较这片驻站占地比两个足球场还要大,要不是路边有一石碑,写着驻站二字,唐余都不相信这是真的
唐余走进这驻站,一排房子,有客栈,也有做各种小吃的门店,不过大多是住店的客栈,逛了一圈后,人来人往,叫卖声此起彼伏,就是唐余自己引人注目了点
能不注目吗?彭头污溃,衣服是兽皮连成,一股痩味扑面而来,一个个行人都在闪着他,要是当乞丐,准是成功的模范
不过唐余也没在意,爱咋滴咋滴,都穿了一个月了,再怎么样都习惯了,还能怎么滴
倒是去做乞丐,这个主意或者不错,又不是没做过,但想想还是算了,再怎么说自己也是有把子力气,怎么着也饿不死
摸了摸绑在肚子上的银子,先去买了套衣服,再去找了间最便宜的客栈,洗个澡换了身衣服,整个人那是神清气爽啊,就是水洗了几桶,泥沙什么的,搓了一地就不说了
在客栈吃了顿炒菜,那个心情啊,别提了,睡在床上,抱着被子,那个美啊,更不用说了
“啊~爽”
第二天,早早起床的唐余,跟着一大堆人,就开始赶路了,现在这条路是去方圆千里唯一的一座大城,叫桔城,像这样的大马路还有十八条,在向前走半天,进入主路,走几个时辰就到了
在听到这条路还不是主路,唐余都惊呆了,真没想到这十米宽的路还有十八条,真想快点到达
似马非马的野兽据说是鳞兽马,非常温顺好养,但也是对主人而已,哪马可是吃肉的,没错,就是吃肉,而且还吃不少,基本上有点钱的人,都会买一条小马开始培养,大的非常难养,基本上都是作为种马
想到这里,唐余基本没什么兴趣,第一没钱,昨天晚上自己的钱都花了一半了,还剩一点,要买也只能买个马退,第二还要从小培养,有那个时间,还不如走路来的快
在唐余听着一同启程的那些人的闲言碎语中,大概也了解附近基本情况,半天后,总于走到主路,那个大啊,几百米是有的了,人来人往,十八条路的人通通汇聚在这条主路上,主路是用石砖铺盖,坚硬无比,马车有马车走的道,行人有行人走的道,一点也不乱
就在唐余愣神的那会,一同启程的那些人,早就不见人影,如雨滴汇入江河般,早已不知道跑哪了
一边观察一边行走,几个时辰后,唐余就到了桔城,那个雄伟啊,惊了唐余一下,不知道什么石头盖的城墙,以他目测就高十五米左右,入城洞口就有八个,四进四出,马车有专门通道,一点都不显乱
“我滴个乖乖啊,好大”
唐余如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一会左看看,一会右看看,为这桔城的规模而惊叹不已
经过排队入城,两侧站着一群将士,穿着铠甲,那个是真、虎背熊腰,看到唐余都有点羡慕,个个高两米,光站着就有股气势
一个个入城门的人都老老实实的排队,没有什么插队啊,或者某些配角叫嚣被主角打脸什么的,顺顺利利就入了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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