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三国:低调,我只是个伙夫 第二十三章 一双血淋淋的大耳朵

看老郭这一脸焦急的样子,也不像是来找酒喝的,秦川干脆靠在长椅上不开口。

“主簿大人,不好了。”老郭喘着大气,一看就知道是狂奔而来。

“你家的大黄狗阿备让耿纪家的母狗给拐跑了!你快去看看吧!”

老曹噌的站了起来,眼神有些惊慌,但很快就稳了下来。

“秦老弟,阿备是我最喜爱的大黄狗,我不能让他跑了,今天就到此为止,改日,我一定再来。”

说完就与老郭雷厉风行一般离开。

嘶…一条狗而已,用得着这么紧张吗?

秦川独自饮了一口酒,喃喃道:

“耿纪,他不是后来在五凤楼刺杀曹操的人吗,果然,连养的狗都不老实。”

这头,曹操与郭嘉步子疾驰。

“到底什么事?”

“半个时辰前,典军校尉耿纪引兵闯入天牢把刘备给劫走了!”

曹操的心头一凉,郭嘉开口的时候他就想到了是这事,只是没想到竟然有人敢在许昌城的天牢里劫狱。

“主公放心,许褚、张辽、徐晃、于禁各引五千军从不同方向追击去了,刘备未必能跑的出去!”

“这个不重要,关羽张飞呢?”

秦川说过,刘备要成事,少不了文武两翼。

如果他把这两人也给拐跑了,那事情可就真的不妙了。

“说来也奇怪,听将士们说,刘备冲出天牢后,根本没有管关羽张飞,朝着城门狂奔,我想大概是他的身份已经被看穿了,自认为驾驭不住关张,也就没有为此冒险了。”

听到关张二将仍留在许昌,曹操顿时松了口气。

如果只是他孤家寡人一个,又没有了皇室宗亲的身份,还能掀起什么风浪来呢?

“刘备与耿纪并无深交,耿纪怎么会为了他胆敢劫狱送上人头。”

“出事前,谁去看过他?”

郭嘉沉思了一会,眸子一亮,道:“车骑将军,董承。听说是奉了圣喻去盘问刘备!”

曹操停下了脚步,回想起秦川说过的话,猜了个大概。

一定是刘协把一份密诏交给了刘备,让他去徐州后邀天下诸侯勤王。

现在刘备锒铛入狱,刘协担心他会狗急跳墙,于是让董承出马,让耿纪做了替死鬼。

秦老弟说的对,天子已经不是三岁小孩了,看来以后一定要小心他!

好在此时的刘备没有了关张,算是人畜无害了,这两万大军四面追击要是都能活下来,也证明他命是好。

回到丞相府后,一直等到天亮,四路人马才回来。

张辽、徐晃、于禁都一无所获。

不过许褚却拿着两块血淋漓的肉回来复命。

“这是何物?”

“主公,末将一路追至颍川地界也没有发现刘备的踪影,但是却在路上看到这一对大耳朵,应该是刘备的吧?”

曹操强忍着恶心上前查看了一番,瞬间倒吸了一口冷气。

“我的老天,刘备也太狠了!此人命不该绝!”

果然是经过了深思熟虑的阴谋。

刘协刘备都很清楚,就算他跑了,曹操也会发下海捕文书。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要是一般人就算了,可刘备为什么叫大耳贼?

那双耳朵太大了,这种标志性的长相肯定会让他到哪里都被人追杀。

现在又没有了关张保护,怎么办?

只能狠心的把耳朵给割了。

人才!

牛逼!

“罢了罢了,你们回去休息吧。”

无奈,曹操只能进宫找刘协。

现在刘备死不死并不是那么的关键了,至少眼前看来是这样。

在许褚的保护下,曹操来到刘协的寝宫。

此时刘协、董承与董妃三人正在屋内小声商议着什么。

大门却轰然一声突然被踢开了。

“丞相…下官听闻刘备逃出…”

董承话没说完,直接被曹操一脚踢开。

旋即眸子冷凝剜向刘协。

“陛下,董承在朝笼络人心,其女在后宫魅惑陛下,父女二人都罪当问斩,请陛下下旨吧!”

“这…”刘协手足无措的看着董承,又看着身后畏缩的董妃,惊恐道:

“丞相这话,可有证据?”

曹操仰天长笑,戏谑的笑声在整个大殿上回荡着。

“臣的话就是证据,臣手握天下兵马,难道陛下觉得臣会说谎吗?”

说完,也不管刘协答应不答应,许褚一挥手,几名军士便把董承拖了下去。

他的结果,已经不用问了。

“丞相,董承固然是死罪,但董妃已孕有龙儿,能否等她生下子嗣后再…”

刘协知道,自己就是把证据都抹灭也没用,曹操已经猜到了整件事。

现在,他只想保住自己的女人,就剩下这小小的心愿。

曹操嘴角勾勒出一抹邪笑。

“这样啊,那臣就与陛下做一笔交易吧。”

“稍后早朝,臣会诏关羽张飞上殿,请陛下重赏二人,并令他二人留在许昌,为陛下效力。”

“就这么简单?”

刘协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右手紧紧握住董妃颤抖的手。

“事情不难办,不过陛下要记住,若留不住他二人,那董妃也该下去陪她父亲了。”

说完,一甩衣袂,带着许褚下了殿。

自己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剩下的就看他自己了。

“董妃别怕,朕一定,一定会保住你,保住我们的龙儿!”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清明踏青快乐读书!充100赠500VIP点券! 立即抢充(活动时间:4月4日到4月6日)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三国:低调,我只是个伙夫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