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初拿定主意,这回一定下决心,要与杜优优拗断。
断得彻彻底底,永不来往,永不见面,绝不!绝不!绝不再藕断丝连。
他想到要与杜优优拗断,心就隐隐作痛。
似乎,又有点不舍得。毕竟好了4年,一个人特地来到杜优优生于斯、长于斯的城市,还这么的等了她3年。
但又有什么用呢?她的小姐脾气总是这样喜怒无常,说变就变。刚认识她的时候,就是这样,她读了4年大学,还是这样,脾气没变,对自己总是随心所欲,说翻脸就翻脸;而自己在她面前,为了她不管做什么事,她总不满意;在她的眼里,自己总是做错,从来没有做对的时候。
正初记得,杜优优到校第一天,是他把她接进了宿舍。正初正利索地帮她挂蚊帐,杜优优突然说:“笨手笨脚的,你会不会挂呀?你不会就不要胡乱烂弄。上面不要拉得太紧,要松一些,有个弧形,这样——这样——”
杜优优指手画脚,嫌他这里没弄好,那里不美观。正初很想撒手不管,但杜优优不依,而她自己又不动手,就站在宿舍里啰啰嗦嗦得没玩。当时,他就一个感觉,难伺候。鉴于自己是学长,有责任帮助学妹,也就耐着性子听她摆布。
后来,也许是杜优优尝到了甜头,觉得正初好差遣,也不管有事没事,事大事小,就缠上了他。
渐渐的,他们越走越近。
于是,他们有了第一次牵手。
正初又想起,那次在校园僻静的树荫下,心血突然来潮,有了亲吻的冲动。他握起了杜优优的小手,犹若无骨温润的玉掌,令他一阵心跳,而随之,正初的手心凭空冒出一掌心的汗水。
杜优优为此瞬间变脸,狠狠地甩开了他的手,并大惊小怪地说:“你咋这么恶心的啊!干吗?洗手来着?”
正初一时无语,囧的很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可在当时,他傻傻地想,杜优优太可爱了,现在想来,杜优优不是喜怒无常是什么?
类似这样的事,正初想到了许多,与她在一起,就一句话,得时刻准备着,不接受也得接受她的暴风骤雨。尤其是最近,杜优优是变本加厉,两人凑在一起,正初话多说几句,她会嫌烦,少说几句,她又会抱怨冷落她。
就这么想着想着,正初走回了自己的家。
其实,这家不算是自己的家,房子很小,只有30多平方米,且是租的。可别看房子小,租金到很贵,每个月要一千多元,几乎是半个月的工资。
天有些亮了,正初灯都没有开,扒掉身上的衣服,就仰天躺在了床上,忍不住一阵苦笑,自己这么多年来,怎么就喜欢上了这样一个神经病!
这晚的他心力交瘁,觉得自己也像是患了神经病,头昏脑涨的。但满脑子都在想着今晚的窝囊事,还有与杜优优的过往,一时没有睡意。
不过,当他想开了,与杜优优“拉倒”,心里的挫败感,反而减轻了许多,隐隐约约觉得,不经历夜市的事,还下不了这个决心呢!
想到这,他的心不再痛,脸上的痛楚也感觉不到了,心情不知不觉好了些。
他翻了个身,呈大字型趴在床上,把脸埋进床垫,努力控制自己,不再去想与杜优优任何有关的事,因为,没几个小时,还得赶去公司上班。
上班不能不去,否则生活无法着。而且,身边仅有的积蓄,在杜优优毕业后,基本上已在她的身上用光了。正初把高速运转的脑子,转移到了工作上,必须尽快平静,赶紧休息几个小时,养好精神上班去。
于是,正初调好手机闹钟,闭上眼睛开始数数,1.2.3.4.5.6.7.8.9……强迫自己睡觉。
翻来复去,不停地数着。
像正初那样,数着数字,强迫自己睡觉的,还有杜优优。
后来的后来,杜优优告诉他,那晚离开排挡后,打了辆出租车,直接回到了家。她的心情,也很不好,而且糟透了。在读大学期间,对正初说不上有没有爱,但感觉这人肯帮自己的忙,所以就赖上了他。后来,正初毕业离校了,杜优优一直在找愿意听从自己指派的“劳务工”,可没有一个人可以坚持为自己服务。
杜优优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有几个男同学,刚开始听说自己有事需要帮忙,他们会抢着前来献殷勤,但都没几个回合,又一个个装聋作哑了,再也叫不动了,为此她怎么也找不出原因,也所以,就一直与姜正初保持着不咸不淡的联系。
不咸不淡?杜优优紧锁着眉头,心间只有那几个字来形容。见不着他,心里却又想着他,看见了他,心里又烦得要命。这算不算爱情呢?杜优优躺在了床上,不停地想着,肯定就是所谓的“爱情”,否则心里老惦记着干吗呢?但如果当真是“爱情”,但自己从来没想过,将来准备嫁给他。
“哎呦,烦死啦!”杜优优在床上滚过来,滚过去,一直想弄明白,自己到底与正初是什么关系。最后,她只能这样总结,和正初就是那种不清不白的关系,比朋友要好,比恋人要差。
比朋友要好,比恋人要差!杜优优心里默默地给出了评介。
忽然,她盘算起来,很想找出一个朋友,来与正初对比一下。可惜得很,思过来,想过去,那种点头朋友到有,但那种掏心掏肺的朋友,似乎一个也找不到,甚至连闺蜜也没有。杜优优忍不住咒骂了一句:“都瞎了眼睛,都是一些没有人性的东西,根本就没人配得上与我做朋友。”她顿时觉得,心里空落落的,有说不出口的难过。
躺在床上,黯然神伤的杜优优,侧着头,看着窗外,一片墨黑,就像她的心事一样。那么,所谓的恋人呢?在幼儿园的时候,自己是小朋友追逐的对象;在上小学的时候,喜欢上了同桌,但那个同桌就是一根木头,亏自己对他那么好,他就是木知木角,不领情就算了,还嘲讽我是干瘪枣子,还跟我打架;到了读初中,也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给自己起了个绰号,就叫“干瘪枣子”;读高中了,男同学干脆叫自己“干瘪刺猬”了。终于熬到大学,除了正初可以召之即来,其他同学就是猪头瞎眼,总与自己相隔遥远。
杜优优越想越来气,我哪点不好?除了那个地方平平整整,其他什么都好!根本就是那些死猪、大头鬼不懂什么叫好女生,所以才有眼无珠,才不来追我。哼,我稀罕,那些人才不配呢,就算他们想来追我,我还不乐意呢!
想到气头上,
我呸!呸呸呸!杜优优气急败坏,连连咒骂着,且不住地自怨自艾着。
这时,她再一次忍不住想起了正初,觉得正初倒还不错,这家伙其他一无是处,就是脾气还可以,起码,这么多年来,一直死心塌地的,一直像条狗一般,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
但是,当真就这么,要下决心与正初这家伙谈婚论嫁,杜优优下不了这个决心,总觉得,属于自己的真命天子,只是暂时还没出现而已。
杜优优打定了一个主意,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继续与他交往,等到哪一天,我的真命天子出现了,再一脚踹开他。
想到这里,杜优优暗自得意,“扑哧”一声笑了。
心情顿时好了许多,刚刚在小吃摊上闹的不愉快,也就暂时放在了一边。然而,最近因为还没找到工作,白天一直睡觉,晚上的精神总是很亢奋,所以一时之间毫无睡意。
也正是她一个人在房间里发笑,在沉静的夜里,显得有些恐怖。
当然,认为夜半笑声恐怖的,是另外一个人,就是杜优优的妈妈白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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