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一路上说说笑笑,正初一改以往惜言如金,与沈弘雅聊得十分投机,且常常妙语如珠,心情好得出奇。
不一会儿,博湛驾车停在了富丽堂皇的酒店门口。
正初下车一看,新东亚大酒店。
这个酒店他听说过,盛名在外,是一家五星级涉外宾馆,不过他从没进来过。
不管是正初工作前,还是工作后,饭店是常有机会去,但去的都是一些小饭店,或者干脆就是大排档这种地方,像眼前这么高档次的酒店,可是大姑娘上轿,第一次光临。因此,他显得很是拘谨,紧紧跟在沈弘雅的身后。
博湛熟门熟路,车停在了酒店门口,把车钥匙抛给了侍应生,领头昂首阔步,头也不回一下,径直往里走。
他们跨上台阶,刚走进大厅,一个身材高挑,穿着端庄,面容秀丽,露出职业微笑的小姐迎了过来。她似乎等了多时,微弯着腰,左手曲在腹部,右手呈45角下垂,用极为悦耳的声音说了一句:“博先生!这边请!”
博湛走在前,小姐陪在侧,沈弘雅和正初跟在后,一起往大厅内的电梯间走。博湛举手投足,风度翩翩,潇洒帅气,令正初看得暗暗佩服,这样的气质,可不是能够装出来的,因此有点自惭形秽。
正初暗自挺了挺腰板,努力跟上博湛的节奏。
他的举动,早被沈弘雅的余光看在眼里,就微笑着对他点了点头,既是鼓励,也是嘉许。正初收到了她的暗示,自觉被看破了心事,不禁怔了怔,反而显得更加拘谨了。
沈弘雅像是用传音入密的低音,说:“放松点,随意!”
正初微笑,无语,窘得眼睛不敢瞧她一眼。
也不知道博湛是不是听到了沈弘雅的提示,他调侃起了领路小姐:“刘小姐,几天没见,你变了。”
正初听得分明,猜想博湛应该经常来这里,他们似乎很熟,那么,沈弘雅也应该常来这里吧?
就在正初想心事的时候,刘小姐说:“我变了?没有哇!”
博湛笑了笑,说:“怎么没有呢?你是越变越漂亮了。”
惹得刘小姐咯咯而笑,她连忙用手捂住自己的嘴巴说:“博先生,你呀就是会哄人。”
就这么说了两句话,他们走到了电梯口。电梯门应声打开,时机精准,恰到好处。
刘小姐说:“谢谢博先生,你们走好啊!”
他们三人走进电梯,电梯门一合上,沈弘雅就说:“看见了美女,魂都掉了。”
博湛搂住沈弘雅的肩膀:“吃醋啦?哎呦,看到你吃醋啊,我就高兴,来,再吃一口让我看看。”
沈弘雅身子欠了欠,挣脱掉博湛的手,说:“你有病呀!你以为这是你家呀,懒得理你。”
他们一对一答,正初不禁有些羡慕,不觉想起了杜优优来。在杜优优面前,他是看也不敢多看一眼其它女孩子的,否则,她的脾气可不敢领教。
博湛浑不在意沈弘雅的娇嗔,继续有说有笑,使劲逗她开心。沈弘雅反倒话突然少了,变得矜持起来。
她是不想在正初面前与博湛调笑,究其原因,也只有她自己清楚。
他们各怀心事,出了电梯,走进了一间叫“海兰”的包房。
海兰内还没有客人,只有一个服务小姐在迎候他们。
博湛自己走到朝门的首脑位坐定,安排沈弘雅坐在他的右手边,并指了指左边位对正初说:“来,你坐这里。今天你就是我的大客人,我们先喝茶,我的几个朋友应该马上就到了。”转而对服务小姐说,“泡一壶信阳毛尖,再开一瓶拉菲。”
正初顺从他的安排,也不说话,四顾着打量这个包房。面积足有40多平米,四壁吸音布包墙,墙上挂着几幅油画,一边摆有酒柜,一边是沙发,中间是一张可坐十几个人的大桌,上方吊一个巨大的水晶灯……
包房装修奢华,却因为墙上的几幅油画,增添了一抹雅致。而博湛点的茶,开的红酒,又凭空多了几分属于富贵达人专用、特有的情调。
正初心想,在这里吃一顿放,估计够自己够吃一年了,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人能够走进来吃饭的地方,当真是开了眼界,长了见识。
小姐帮他们泡了茶,开好了红酒,边束手站在了门口。
博湛动手,往两个杯子中倒了一些红酒,然后端起红酒杯,晃了晃,眼睛看着挂杯,另一杯放在沈弘雅面前,对正初说:“喝茶喝酒随意,我们边喝边等。”说罢,他手端酒杯与搁在沈弘雅面前的杯子碰了一下。
正初知道,这叫试酒。
通常,有钱人的情调,在开一瓶红酒后,会先品一下酒的甜酸度。
杯子相碰,“叮”一声,清脆,响亮。
沈弘雅却说:“我先喝茶。”
博湛呷了一口拉菲,先对沈弘雅说:“试一口嘛,!”再对正初说:“我家阿雅经常提到你,说你一直很关照她,说你工作很有一套的,做事特别认真。今天我就交你这个朋友啦,以后只要愿意,多出来玩玩。人生苦短啊,你一本正经做人,反而落得了这样一个下场,你看多没意思?记住我一句话,做什么都别太认真,能混就混。”
沈弘雅说:“你可别教坏人家,人家不像你。”
正初说:“谢谢!你客气了,我只是努力养活自己。”
博湛说:“跟我做兄弟,就别谦虚。我最讨厌说假惺惺的话,跟我说话,越直率越好,哪怕你骂娘骂爹我也无所谓。”
正初的脸,顿时刷一下红了,他听出此话充满讥讽的味道,一时不知如何搭话,同时,也有了如坐针毡的尴尬,暗地里寻思,博湛的圈子,可不是自己能够走得进的,当即悔意袭来,蛮好在家吃方便面的。
但来都来了,只等硬撑下去。正初连忙端起茶杯,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口,不再接口回话,顺便斜眼扫视沈弘雅。
也不知道沈弘雅是有意还是无意,笑意盈盈地与博湛低头聊了起来:“我们先点菜吧!”算是帮他解了围。
就在这时,博湛邀请的朋友,陆陆续续赶到了。
男男女女,年纪相仿,一共来了6个人,包房内加上博湛、沈弘雅、正初他们,就有9个人了。由于包房宽敞,一点也不显的拥挤局促,只是本来雅致的氛围已经消失,多了一些招呼嚷嚷的嘈杂,在正初看来,与夜市街摊大同小异。
博湛等大家坐定,先介绍正初:“这位是正初!他是我家阿雅的朋友,是我今天请的客人。”再向正初逐个介绍了那几个人。
正初也没记住他们的名字,他敏感地发现,博湛的朋友也是公子哥儿,他们是同类项合并,只是从交接来的眼神中,尽是一扫带过的轻视,一句话、两个字“幸会”足以证明。因此,他的自卑感越来越强烈,连坐着的腰杆也不自觉地微微弓曲了。
博湛为正初介绍的时候,说的都是大家的名字,但他在叫的时候,都是在叫绰号。“阿狼,黄毛,你们多了个朋友啦!他今天刚刚从山上下来。”他用右手翘起了大拇指,放在自己的胸口,朝正初摇晃着指了指。
山上下来?正初瞬间已明其意。他刚想解释,我是被冤枉的,刚刚获得平反啦。但没来及开口,阿狼已经跳出座位,一个箭步走到正初跟前,握住了他的手说:“失敬失敬!真人不露相啊!”
态度,顿时一百八十度大转变。
正初一边呵呵笑,一边回味着那句“真人不露相”,什么意思?难道我的样貌,就是一个乡下人?随即哑然失笑,也是,自己不管是气质,还是心境,都与眼前这些人有着天大的差距。
坐在一边的黄毛端起酒杯站了起来,也不碰一下,仅是在正初面前举了举,一饮而尽,说:“哥,一切尽在酒杯中,我先干为敬。”他放下酒杯,用手大力拍打了一记胸部,接着说,“哥,真人面前说真话,我也是,本来要进山三年,只在里面呆了一年多就出来啦。”他再指了指阿狼,“他叫阿狼,狼狗的狼!他为什么叫阿狼?你懂的吧?他可恶心了,哇哈哈哈,也本来被判了5年的,可也被他老爹给保出来啦!我们可是你的师兄啊,以后我们都是兄弟啦。”
大家见状,纷纷举杯向正初敬酒。
此时,就算正初想解释什么,也没有机会了。
从山上下来的意思,不装糊涂就懂。
他端起酒杯,把杯中的拉菲一口喝干,满嘴酸酸甜甜的味道,直击心窝。
酸酸甜甜的味道,不止来自拉菲,而是来自众人的眼光。
本来他接触到的眼神,大都是那种带有漠视的敷衍,但一听说正初“刚从山上下来”,都没过问他犯了什么事,就已是大家的聚焦点,而这个焦点,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那便是“敬重”。
道道目光中的能量,瞬间转换,正初暗叹一口气,这个世界怎么会这样?
黄毛叫道:“红酒怎么够劲!我们来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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