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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还能再见你 第一章 鸢尾之梦

小说:如果还能再见你  作者:吴之遥  回目录  举报

那个金发少年的眼睛里纠缠着邪魅的红色雾气。

白小七最近总是在梦里见到这样一个男孩儿,梦里她在巴黎的一座城堡里,城堡的庭院里鸢尾花正在盛开,落日最后的余晖透过酒柜里倒挂的Versace的红酒杯照射在阴沉木的书桌上。那个金发少年就坐在书桌的后面看着手中的文件,他的领带被夹杂着花香的风吹得轻轻飘起。

锋香袭人的晚霞。

金发少年从桌上拿起了一杯咖啡,轻轻喝了一口,他的手十分修长,很像是一个钢琴家的手,头发如同黄金般有淡淡的光芒,他的皮肤如同寒冬时节的白雪,细腻而白皙,没有一丝杂色。

一阵微风,鸢尾花的花瓣轻盈的飘落在少年的书桌上,白色的花瓣如同天鹅的羽毛,柔软细腻。仿佛感觉到了她的存在,金发少年对着窗外招了招手。

“小七,小七,赶紧起床了!”早上七点半的时候,哥哥摇晃着白小七的不耐烦的催促道。

“嗯……干嘛啊!”白小七愤怒地坐了起来,一对微微湿润的眼睛一眨一眨的瞅着自己的哥哥。

她每次做这个梦都会被打断,而这个梦已经陪伴了她整整一年了。

不知道为什么,白小七每次做这个梦都会流泪,而每次当她努力想要去靠近那个金发少年的时候,她都会被叫醒,每次醒来后,她都会忘记那个少年的样子,只记得他右手的中指指节上有一个很硬的茧……

“小七?你怎么了?”

在哥哥的目光下,白小七不得不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因为她也无法和哥哥解释这个奇怪的梦,她匆匆抬手擦干了眼泪,对哥哥说道:“没事,你一会儿送我去学校报到么?”

“不了。”哥哥笑了笑,轻轻摸着白小七的头发说道:“我和你嫂子约了去拍照,晚上我们去接爸妈回家,早餐我买好了,在桌子上,你吃过了抓紧去学校,第一天去报到别迟到了。”说完,他就关上房门走了出去。

白小七坐在餐桌前,又一次想起了梦里的那个金发少年。她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的年龄,只记得他的样子格外的好看,比她见过的所有男孩都要好看,无论是曾经的同学还是电影里的明星。

他的刘海遮住了他三分之一的脸,眼睛里纠缠着的红色雾气就像爱尔兰作家BramStoer笔下的Dracula一样危险且迷人。他总是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本来很普通的款式穿在他身上却有公爵般的高贵。

金发男孩总是在看手中的黑色文件。他的嘴角偶尔会有邪魅的笑意,他很喜欢把玩他那支昂贵的MontblancInternational的限量签字笔,他也喜欢把飞到他桌上的没有任何瑕疵的鸢尾花瓣当做书签,她很想知道金发少年的文件夹里夹着什么。

每当夜幕降临白小七躺在床上的时候,仿佛都可以看见那个金发少年轻轻转向她的侧脸。仿佛都可以听见梦境的另一端来自少年的低沉嗓音,仿佛也可以看到少年被红色雾气笼罩的双眼之后的秘密。她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梦见他的时候,他从一辆深灰色的劳斯莱斯古斯特上走下来,看向了她所在的花园,那一瞬间仿佛整个庭院仿佛都吹过了一阵清爽的微风。

“汪汪汪!”

餐桌下,白小七家的柯基犬的叫声把她从思绪中拉了出来,这条狗的名字叫小公举,是一条小母狗,因为白小七今年考上了大学不能每天回到家里,所以她特别为非常喜欢狗的爸爸妈妈买了一条小柯基,可以在晚上陪他们散散步。

她将自己碗里的皮蛋粥分出一半倒在了小公举的碗里拍了拍它的头说道:“你乖乖在家呆着哦,姐姐要去学校啦。”

“汪汪!”小公举叫了两声,似乎是在回应白小七。

与此同时,正在开往北京的绿皮火车上,林柯斜倚着厚重的玻璃窗,眯起眼看着窗外逐渐躲繁华起来的高楼大厦微微笑了笑,车厢里惨白的白炽灯倾洒在他淡金色的头发上反射着更加耀眼的光芒。

他俊美的面容仿佛爱尔兰作家BramStoer笔下的Dracula,他的眼睛带着少量的血丝,伴随着耳机中缓缓流出的音乐看着窗外的一片黑暗发呆,他双手骨节分明而且十分修长,很像是一个钢琴家的手,他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放下了手中的手机,他的右手中指的指节内侧那块很硬的茧就很清晰的暴露出来,那是长年累月写字留下的痕迹。

他面前的小桌子上放着一本法语原版的《情人》,那是著名作家玛格丽特·杜拉斯的代表作。书是打开的,有一段话被他画下了批注,这段话是——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林荫道。

高大的海岸红杉在微风中轻轻摇摆着枝桠,树叶和树叶之间轻轻的摩擦发出沙沙的声响。空中飘荡着细碎的云丝,是北京少见的蓝天。

正值早高峰的时段,北京站巨大而嘈杂的广场汇集了来自天朝各地的人群和口音,白小七就这样坐在729路公交车里,看着广场上这些陌生而干净的面孔,在她眼前一个个闪过。

每一年的毕业季人们都会重复“辞旧迎新“这个词,但在白小七看来这个词和喜新厌旧似乎没什么区别。每一年的这个时候,这里都会聚集无数的新生,被大二和大三的学长像是认领赈灾物资一样带回学校。

这个时候列车停在了红灯的路口,阳光直射在她坐的位置上极为刺眼,正当她准备用手遮挡一下的时候,一张A4纸遮住了她的车窗,那是一页手稿,上面用很漂亮的行楷写着——【执金吾】林柯作品。

正当她盯着那页纸出神的时候,公车开动了,那页手稿也被吹向了一边,她看到一个穿着白色的T恤衫,染着金黄色头发的男孩正在整理他的箱子,超大号的旅行箱里是满满是手稿。

他的双眼中纠缠着若有若无的红色雾气,温暖干净的阳光倾洒在他淡金色的头发上反射着温暖的碎片。他戴着一款很有天朝风特色的黑色耳机,脸上没有任何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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