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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风释魂 绿园血竹(2)

小说:携风释魂  作者:汗漠  回目录  举报

外面的世界好大,仅仅是从家园到府城就走了一个多月,这还是骑马,如果靠两条腿走路的话,怕是要花费两三个月的光景了。只是苦了陪着他出门的老马夫,白天要陪着赶路,晚上还要照顾马匹,一天也休息不了几个时辰,余诺怕他老人家的身体吃不消,就刻意的任凭马儿自己溜达,反正路途还远,急也是急不来的。

这个时候的余叔也不着急,驱马跟在后面不远的地方,就那么不紧不慢的走着,甚至坐在马上打起瞌睡来。余诺看着余叔坐在马上摇摇晃晃的样子,很是担心他会从马上摔下来,就早早寻了个人家借宿。可是,马儿一停下来,余叔立即变得精神起来,向主家接了水桶将马匹上上下下打理的面面俱到,生怕马匹受一点委屈。看那个用心劲儿,怕是把那两匹马当做自己的儿子了。

余叔不姓余也不是谁的叔,自打余诺记事的时候,他就在余家养马了。据说是老爷从外面捡来的,捡到的时候,余叔都快不行了,还是庄子里的大夫给看好的。后来就在庄子里住下了,因为他会养马,以后就成了余家养马的了。余叔马养得好,人也勤快,带人也很和气,可就是有一样,不肯说自己姓什么,谁问都不说。有一次一个相熟的伙计问的急了,两个人差点打起来。从那时候起,庄子里的人都不再问他。日子久了,称呼起来不方便,因为他给余家养马,就称呼他小余了,他也不恼,总是乐呵呵的应着。

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小余成了大余。等余诺长大的时候就成了老余了。庄子里的人们都叫他养马的老余,余诺那时候爱闹腾老是出去闯祸,可是有一样对家里的仆人们很好,见了人总是叔叔伯伯的叫个不停。孩子们都喜欢动物,余诺也不例外,家里的狗子常常被他追着跑,有的时候狗子也会追着他跑,一路嘻嘻哈哈的,摔倒了跌疼了也不哭。

余诺最喜欢马了,从十来岁的时候就爱赖在马棚里。那个时候,余诺几乎是余叔的跟屁虫,去哪儿都要跟着的,‘余叔’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叫的。后来,老爷请了先生教授余诺读书,他就来的少了,只是每次见了养马的老余就会‘余叔’‘余叔’的叫,渐渐地家里的年轻人都跟着叫,余叔就成了余府的余叔了。

这次余诺出门,余老爷很不放心,怕他在路上没人照顾,就吩咐余叔跟着,余叔似乎很高兴,笑眯眯的就答应了。余诺也很高兴,虽然余叔平常话不多,但是一路上做个伴还是可以的。再说余叔很懂马,自己在路上可以向他请教关于养马的学问。你可不要小瞧马,在那时候,马是重要的的交通工具,人们出门远行全靠它了。

你看这才出门几天的功夫,余诺已经从余叔那儿知道了好几种马了。余诺羡慕那些骑着神骏的马儿的人们,那些好马和它的主人彼此交心,相得益彰。驮马任劳任怨拉着沉重的车驾,陪着主人共度难关。余诺认识了马,也看透了人,在和余叔的交谈中逐渐的认识这外面的这个花花世界。

远远地有急促的马蹄声传来,余诺和余叔连忙把马带到路边上,眼看着两三个背着宝剑的人骑着马匆匆的从后面赶来,又匆匆向着前方赶去。路过余诺他们身边的的时候,其中的一人扫了余诺一眼,却又看了余叔几眼,然后匆匆的过去了。只给余诺他们留下了一行背影和到处都是的尘土。

余诺他们离家几天了,一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多,来来往往的人们路过的时候都会关注擦肩而过的人们,余诺已经习惯了这种擦肩而过的交流方式。只是,人们大多更注意的是余叔,似乎这个坐在马上打瞌睡的老人,比旁边的那位少年更值得他们关注。对于,余叔骑在马上睡觉,余诺已经习以为常了,看着他在马上晃荡似乎很危险,可是余叔已经那么晃了几天了,从来也没出过意外,余诺甚至觉得有种独特的美感。

一路上遇到的新奇的事太多了,余诺禁不住就会问身边的那个余叔。余叔平时不怎么说话,可是只要余诺问了,余叔总能够说出些缘由来,虽然余诺不知道其中的真假,但是听起来似乎还真的像是那么一回事。比如说,余诺问道前面遇到的那三个骑马背剑的人物的时候,余叔说,那些是修剑的。他们虽然衣着不同,但却是同一门派的。余诺不明白这个世界上为什么还有修贱的,但是看起来那三个人似乎很厉害的样子,至少他们的精神头都很不错。看来贱是一个好东西,余诺心里寻思着。

余诺虽然已经结婚了,但是他还不到二十岁,正是对什么事情都好奇的时候。于是,他的读书人的矜持不见了,喋喋不休的问着些奇怪的话题。现在他不但搞清楚了,那三个背剑的修的不是贱而是剑,还搞明白了什么是门派,似乎在门派之上还有个江湖。虽然不怎么明白其中的道理,可是余诺还是有些神往的。他甚至暗暗思量着,要不要在考取功名之后,带着翠衫去哪个有着好多门派的江湖看看。他觉得翠衫一定会喜欢,一定的。

十天过去了,余诺已经看到了十几伙背剑的、背刀的人物。还眼睁睁的看着他们一言不合打了一架。看着地上血呼啦的尸体,他第一次觉得江湖似乎也不是什么好地方,至少这种一言不合拔刀相向的做派他就不喜欢。至于地上的尸体,他已经不敢看了,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苦胆都要吐出来了。他已经在庆幸,幸亏翠衫没有看到这个悲惨的场面,要不然以翠衫那悲天悯人的个性,不知道要多么伤心了。

少年人的天性就是善变的。这才过去了半个月,余诺的想法已经发生了好几次变化。特别是,他看到一个复仇的少年,拔下敌人刺在自己的父亲的胸口的刀,怒喊着冲向敌人的时候,他觉得酣畅淋漓。他觉得江湖也许不像自己想象的那么坏,至少他可以快意恩仇。想到这些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血似乎都要沸腾了,有种口干舌燥的感觉。

余叔就像是一个局外人,他静静地看着余诺呕吐,看着他惊慌失措,看着他握紧拳头,只是那么看着,就像这一切都不曾发生一样。这个时候,他只是一个马夫,他可以陪着少爷挖坑埋葬路边的死者,可以在少爷作出决定以后,帮着少爷把事情做好,但是他却从来不肯帮少爷拿主意。即使少爷茫然不知所措,他也只是静静的陪着站在那儿,直到那个孩子从中挣脱出来。孩子总是要长大的,在人生的道路上很多的时候需要自己拿主意。即使他把少爷看做自己的孩子,可是他依然希望少爷能够独自面对这一切。

州城终于到了,巍峨高耸的城池让人热血沸腾。一个多月的路程,一个多月的所见所闻让那个清纯的余诺成熟了许多,至少他已经懂得了掩饰自己内心的真实情感,没有当场欢呼起来。在这里,余诺和余叔停留了几天,他们看到了商人的奸诈嘴脸,看到了奴隶们的悲惨命运,见识了抬轿子的轿夫的汗流浃背,也看到了坐轿子的趾高气昂。余诺看到了许多,也想到了许多。你可以认为这个世界是美好的,在美好的外衣下也不乏丑陋的事物。你也可以认为世界是丑陋的,在那不易被发现的角落里同样有五彩的闪光。

所以说,其实世界是不变的,而变化的是我们自己的胸怀。当我们以坦荡的胸怀去面对的时候,迎来的是别人善意的微笑;反过来如果我们用罪恶的心里去释放的时候,也会有无尽的丑陋在迎接我们。所以,万事万物存乎一心。

余诺站在州城的大街上,面对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他轻轻的笑了。几个路人从他的旁边走过,看着他如沐春风的笑脸,也对着他笑了笑。余叔看着自己的少爷也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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