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书友在评论区留言,第27章主角歌唱骆驼沙漠,不合时宜。
想了想,还是接受了他的建议……
章节已经修改了
至于他说的“生僻字”问题,我没有接受,有几个原因吧!
第一生僻字
单方面来讲,这首歌整个曲调风格轻快,除了部分的汉字不熟知,但总体知道他要表达的主题思想是什么,这就够了!
什么够了呢?
就是符合了绝大多数现代人的艺术审美的层面了!
艺术审美的这东西追究越高深,每个人的层次和境界越不一样。
那要找到一个相同的点,这个点的层次就很低了,再加一点传统文化风进去,更会加深我们的认同感。
从宏观方面看,现在的时代什么都是快节奏,很少会有人沉下心来去创造一个意味深长的作品。
就讲究个“舒服,爽”,无论是歌也好,影视也好,有多少观众能有闲心细细品味?
最重要的是贴合大众口味,一看就明白,一听就懂,这首歌亦是如此。
最重要的一点,第28章,修改的地方,太他妈多了!
按照这位书友的说法,生僻字不符合90年代人的审美观,我要删了重写!
没办法,只能这样了!
这位书友,抱歉,只能接受你第一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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