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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则鸣 26 阿兹尔

小说:不平则鸣  作者:左王  回目录  举报

【“即使你可以保证慈爱之心,但之后呢?如果落入拨测之人的手里,那岂不是更大的浩劫?”汪伟早已看透这种武林的把戏。

“所以,我们的目的是毁了它。”原来这才是阮媚儿的目的。】

王杰:我cao,你玩我啊?这目标转得也太突然了吧??

【“知道这个秘密的,何止我一人,想得到槃天洪宇的,更是形形色色,我们无法保证它会落入对的人手里,所以,”

汪伟抢下话来,“所以这种东西就不应该出现。”

“那你的决定是?”

“我不像当什么英雄,但为了小丘,肖器,为了自己可以平静的心,我想做些有意义的事。”汪伟苦涩地笑了笑。

阮媚儿欣慰地点了点头。

“话说,你到底是什么人?一个肛门科医生,为什么会知道这些?”

面对汪伟的质疑,阮媚儿欲言又止,“时机到了,我会告诉你的。”】

王杰:靠!老套!

【天空堆着厚厚的积云,几乎看不到任何光亮,汪伟躺在被窝里,带着显示头套,正在看他最喜欢的综艺节目—东京热之惠比寿。突然,一个黑影闪过,闯了进来,吓得汪伟刚硬起来的趣味立马就软了,“谁?!”】

王杰:靠,又开车。

【“干吗呢?喵”一只猫蹲在梁上。

汪伟赶紧摘掉头套,这时从笔鸡笨的嘴里传来女人的喘息声,带着暧昧,“不是不是。”他一把抓住笔鸡笨的脖子,把它塞进了被窝里,但依旧还能听到游丝若离的娇-喘,“这么晚了,你找我干吗?”

“任务。喵”蒂奇跳下来时,变成了人形。

“不能明天再说吗?非要在这么尴尬的时刻?”汪伟慌忙抓起衣服,胡乱地套到身上。

“跟我来,喵。”蒂奇的口吻中,充满了鄙视与厌恶。

汪伟追着蒂奇,在屋顶跳来窜去,最后,爬到一颗高耸的苍松之上,抬眼望过城墙,“这不是?”

“没错,东帅营,喵。”

东门统帅常腊喜,猪背上长大的,就连睡觉也要躺在爱骑上。他手使一把天煞流星枪,座下一头银角犀牛猪。部下骑兵八队,各个骁勇,被人称作八旗铁骑。

东帅府崇尚骑术,连把门的侍卫都是骑着小牛猪。小牛猪生性温和,动作悠缓,站在一个地方,可以几个时辰都不动分毫,犹如雕像。

府邸直接建在校场之中,为中帐大营。常腊喜为女贞骑人,所以习惯住帐篷,但他家的帐篷可不一般,高二十二米,宽三十三丈。支架与蓬骨均为象牙牛角所制,内饰堂皇,富丽得让人叹止。

大营周边不远,还盘着三个卫星营,是骑兵住的地方。

校场北靠山麓,东临断崖,西通内郭,南朝平阳。来往两城之间的人,都必须经他营地而过,达官贵富还好,平民百姓可没少受他的压榨和刁难。

“你是说下一个任务,难道是偷那个什么枪?”

蒂奇点头默认。

“有没有搞错,你们能不能找点平常的对象?”汪伟自然要抱怨,因为传言常腊喜最为凶狠暴躁,所以从来不管光顾他的营地。

“不棘手怎么会找你们呢?要怪就怪你们当初不该招惹我们西帅府。”蒂奇微笑着拍了拍汪伟的肩膀,“好了,说说你的想法吧。喵”

汪伟看着大营立马摇头,“对象不利,地势不利。”对于小偷来说,他们喜欢复杂拥挤的地方,因为方便隐藏与机关设计。但这种空旷的地方就最为要命了,一颗黑豆扔在平坦的白豆腐上,太显眼了,“你看,他们二十四小时巡逻,全天候无死角,没办法潜入啊。”

“少废话,没办法也要想办法,就算打地洞你也要给我钻过去。喵”

汪伟仔细琢磨了一会,“这次,光我们几个可不行,得来场大制作。”

“什么大戏?喵”

汪伟抬头向北面的山麓望去,在那里正好有所监狱,“给我三天时间,然后你要帮我做件事。”

****

三天的时间,汪伟把自己锁在工作室内,开始了埋头研发。这期间,阮媚儿也没闲着,她出了趟远门,至于去哪里,她没告诉任何人。

三天后,蒂奇找上了门,“你要做的事,都安排好了。你这边怎么样?喵。”

“还差最后一件。”

蒂奇只好在一旁干等了两个时辰。

“搞定。”汪伟欣喜地端着一个锅,走了出来。

“这是什么?喵。”看着眼前奇怪的器皿,蒂奇一头雾水。

“火石锅。”说着,汪伟朝锅里倒入清水,然后放入了面和各种佐料,不一会儿,锅内便沸腾起来,“鸳海有座火焰山,但那里没有一丝火苗,也没有地下熔浆,可整座山常年冒着蒸汽,炙热无比。后来才发现,这座山的石头十分特别,为火石,遇到水后,它们内部的分子会异常躁动,来回摩擦,从而产生巨大热量。”】

王杰:所以呢?!

【“所以有了这种锅,以后就不用烧火了,即环保,又节能。出门旅行,用来做饭,再合适不过了。”

“哇,你太厉害了,喵。”】

王杰:这和剧情有个毛关系啊。

【蒂奇刚鼓了两下掌,脸上的表情瞬间就变了,然后一个巴掌,狠狠地甩在汪伟头上。】

王杰:舒服!

【“你闭关三天,就为了吃饭?喵”蒂奇气得鼻子都歪了。

“民以食为天,吃饭可是头等大事。”汪伟揉着头脑勺,委屈道。

“我没时间陪你玩,今晚行动,喵。”说完,蒂奇转身离开了。

锅里的面也已经煮好了,汪伟也赶紧动起了筷子。

****

天照城的东门一如常往的冷清,熟悉这儿‘规矩’的人都会绕道而行。但今天有点反常,一声清脆的铃铛撕开了天际的鱼肚白。一帮异域风情的塞外之人,骑着鸵鸟,浩浩荡荡地进城了。他们来自土之国,沙碉城。以前是游牧民族,但土地沙漠化越来越严重,他们只好出门卖艺,讨生活。这次,他们准备驻扎在东城的校场,进行表演。魔都那么多地方,他们为什么会偏偏选中东帅的地盘呢?】

王杰:名副其实的傻屌呗。

【那是因为只有校场有足够大的空地,他们最热闹的盛会也是赛鸵鸟,而校场的条件完美符合,一切需求的硬件设施都是现成的。但常腊喜可不是省油的灯,不过在利益面前,他还是一位十分通情达理的好官。

“要在我的场地?门都没有,赶快滚蛋。”一个秃顶的男人傲气道,但他的眉毛很特别,其一为红色,其二格外长,一只往后长,直到后脑勺处相遇成结。然后他的眼睛突出,鼻梁坍塌,鼻孔硕大。没有胡须,但下巴上却长了两颗黑痣,左右对称。黑痣有毛,分外茂密。身材壮实,偏矮胖。这个人正是常腊喜。面对前来拜访的沙碉团团长,常腊喜丝毫没有对待外宾的风范和礼貌。

“大帅,麻烦您通融通融。”团长是位带着面纱,白发银银的老妪,她身裹红纱裙,手拄甘蔗,赤脚而立。】

王杰:找根棍子很难吗?为什么是甘蔗当拐杖?

【最稀奇的是,她的头顶上种了一朵含苞的花。

常腊喜对帐外侍卫唤使道,“你们看这地脏的,还不赶快拿苕帚来。”

“不错不错。”一位西装革履的男人走进来了,斯文有礼,面俊笑慈。他叫段孛苫,是常腊喜的心腹,军职参谋,“是该好好扫扫。”他走到团长面前,“您别客气,请坐。”

“你这?”常腊喜不明白参谋的用意,他本想赶人走的。

“团长有所不知,我们校场乃是公家地方,是不能免费租给外人的,还望您谅解啊。”

团长是个明白人,“当然,我们会支付费用的。”

既然话说开了,价格的事就摊在桌面上商量了,段孛苫虽然恭谦,但一直咬着七三开的底线不放,团长努力了半天,也没多争取到一丁点好处,最后只能带着妥协,无奈地走出了帐外。这时,有趣的一幕发生了,团长头上的花,绽开了,正好可以为她遮挡阳光。

沙碉城位于沙漠之中,那里阳光毒辣,最低气温也要48度。所以他们出生时,就会在天灵盖上钻个孔,然后去沙漠中抓一种神奇的鱼,沙鱼。沙鱼一直把身体埋在沙里,从来不露面,但它们头顶上长了一个长长的触角,顶出沙外,像一颗植物,让人很难分辨。沙鱼的触角各式各样,有依米花,石头草,草海桐,绿之铃,仙人掌,光棍树等等。】

王杰:仙人掌我就忍了,怎么还有光棍树啊?顶在头上适合吗?

【沙碉城的父母就会抓一只小沙鱼,然后把它们的触角移植到小孩的头上。随着小孩的成长,触角也会越来越来大,越粗壮。在孩子两三岁的时候,触角基本就会成形开花,为他们遮挡阳光。】

王杰:那万一是根狗尾巴草怎么办?

【“怎么样?”开口询问的,是团长的儿子,他壮如牦牛,赤-裸着挺拔的胸肌,头上顶着一簇芦荟。

“果然是吃鸡不拔毛,食人不吐骨的吸血鬼啊。”团长气的,把手里的‘拐杖’拿起来就啃。甜味可以让人舒心,吃完甘蔗后,她心情好多了,然后手一招,一个人跑了过来。团长儿子手一伸,从那人头上掰下了一根新甘蔗,递给了母亲。】

王杰:过分了吧?

【团里还有一对双胞胎,也是连体人,他们头上搭了个架子,挂了好几串葡萄。】

王杰:够了够了,我错了。求你别扯了。

【他们开始安营扎寨,巧合的是,用的帐篷和士兵们住的,是同一款。

表演团可不是以他们头顶上的植物做卖点,还是需要一些手艺,或奇葩方式。

团里也不都是沙碉城的人,中途陆陆续续也加入了一些外来者。当团里的人都忙活着时,一个人却躺在草料堆上,遥望着夕阳。他身穿长跑,上绿下黄,呈太极式样。年岁不高,大概十七八的模样。长得十分俊秀可爱,但他却带着眼罩,左眼似乎瞎了。这还不是他最出奇的特点,引人注目的,在他头上。放心,他不是沙碉城人,头上没移植离奇的草,只是他的头上飘着一团乌云而已,一个碗碟那么大。】

王杰:而已?这不更离奇吗?嫁接还有点科学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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