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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在卡塞尔念大学 no.82 刻骨铭心又让人讨厌的……孤独

还站着的学生们欢呼起来,虽然安珀馆被龙王一炮轰成了废墟,但卡塞尔一贯的脱线让他们丝毫不在意场地的桎梏,他们从没被波及的宿舍楼里搬出各自的存货,在尘埃飞舞的广场上肆意狂欢。

不过令人惋惜的是屠龙勇士叶烨并没有出席派对,在干掉康斯坦丁之后学生们本想冲到叶烨身旁把他高高地抛上天让新来的S级专员感受一下卡塞尔式的热情,只不过碍于龙王枯骨的存在以及本人的意愿,学生们只好面带惋惜地重新返回广场举起酒杯对饮起来。

这么热闹的派对他叶烨是毫无兴趣的,和龙王打了一架就好比从大西洋出发一路上和激流和鲨鱼搏斗到太平洋一般叫人身心疲惫,如果可以的话叶烨希望这个时候能来一杯提神的马丁尼,起码这能让他感觉自己还在这世上。

不过高血统的龙族都是群傻逼么?回想起刚刚康斯坦丁的那一幕,那么悲伤那么无助,就跟毁了他的世界一样,讲道理龙王和混血种之间是不会有这样的交流的吧?带个话给你哥哥?那个诺顿?叶烨觉得自己要是真对上诺顿的话……估计对方不会跟他bb太多,直接轰过来几发言灵给弟弟报仇倒是大概率事件。

可他还是觉得龙类这玩意儿也会重情义的么?无独有偶吧,之前他做任务时碰见的那头龙侍,和康斯坦丁一般是个死脑筋,守着主人的住址直到去死;还有参孙,也是个傻逼。这几个傻逼守着仿佛到死都不会再出现的主人,仿佛那就是命。

这么一对比绘梨衣就显得好多了……好像也不对,要是自己和她说要去很远的地方让她自己好好过的话,那傻妞估计会在小本子上写说“绘梨衣不能跟着么?”“我会好好听话的。”之类的话,要是叶烨够坚决坚持不带那傻妞走,估计那傻妞也会守着一个地方等着他回来。

守着个没有希望的念想,这真的值得么?

他抬起头,看着那轮月亮,静静地想……然后突然从地上跳了起来。

该死的!绘梨衣被那死伪娘带哪去了?

他的动作让沉溺于狂欢中却一直把目光聚焦在此的学生们心头一紧,以为是又有什么不得了的生物张着血盆大口要再入侵学院了。而叶烨面不改色,在学生们疑惑时脚下生风,一溜烟儿地往校门外飞奔而去,只留下一道让学生们看着好比一头饥肠辘辘的霸王龙张牙舞爪寻找猎物的身影。

最后他在山脚下找到了孤立无援的两人,绘梨衣呆呆地看着山顶公孙红缨在冷风中瑟瑟发抖,活像两个离家出走却把钱用完的蠢蛋。叶烨一过来公孙红缨就哭丧着脸大吼大叫,说刚才他们遇见了个入侵者,明显的特征是眉毛特别的喜感,看着像电视里的喜角,然后在学院升起那道火光后入侵者就跑开了,边跑身上边冒火,看着超级渗人,最后那入侵者龙化飞走了,别的不知道但公孙红缨一口咬定那是诺顿,因为看见那家伙时公孙红缨心里就有种一定要弄死这家伙的冲动,因为这是铭刻在公孙家血脉里的仇恨。

叶烨心说得了吧,你公孙红缨不还在人家迎战的时候背刺人家,要说仇恨应该是人家龙王对你们有恨不得抽筋挫骨的深仇大恨吧?

……

在卡塞尔升腾欢庆之火的另一头,雨倒是开始下了起来,淅沥沥的雨点打在平静如镜的江面上,泛起一圈圈的波纹。天空墨般浓黑,电闪雷鸣。很久之前,这片深山巨谷还没有这么宏伟的防水大坝,江水汹涌得很,下起暴雨来就跟世界末日了一般,风雨和黑夜构筑成的屏障将这片地方和外界隔离开来。

龙影冲破倾盆的雨水形成的水障,身上的火光刺眼到有些骇人。

老唐……或者是诺顿。他掠过了茂密的林子,在波光粼粼的水面上低飞,江水沸腾,炽热的白气在他飞过的地方升腾起来,发出雷鸣般的巨响,衬着漆黑的夜倒有几分梦幻的感觉。

他直直地扑通入水,远处三峡水库正值夜班的检测员难以置信地看着监控屏幕,江面上飞溅出十数米的水花,看着像朵水莲。

难以置信的,巨大的无法以语言形容的生物。

如果不是亲眼见到,没人会相信世界上真的存在这种生物,他的身影出现在无数典籍,作为各种小说的素材,还流传在无数人口口相传的传说中。人们无法去形容他们,留下的传说也无法真正阐述他的具体存在,能形容他们的只有一个代名的字:

“龙”!

诺顿一直下潜着,碰上水下岩石的阻挡就以高温熔化,四周发出仿佛呜咽的轻响,在水里他如水下太阳般发光发热。

卡塞尔在寻找青铜城时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可对诺顿来讲自己的家就算是闭着眼睛也能找到……有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有些东西你拼了命地想记住却终究会忘,可有些东西你到死那一瞬间都会死死地刻在自己的灵魂上。

因为有些珍贵的东西是不能忘的,如果忘了的话,那就很不好了,怎么个不好法呢?也没什么,只是会伤心得要死,伤心得好像世界都塌了一样。

白帝城就是刻在诺顿灵魂里的东西。

水下原本黑幽幽的,但诺顿却亮茫茫的,照得这里如地面般亮眼。

白帝城的轮廓已经清晰到能够看见,里头的活灵似乎是感觉到了主人的气息,在表层豁开了一道口子,里头直达曾经他和康斯坦丁的寝宫。那里永远摆着一张古色古香的桌案,过去的千百年里两个人相对而坐,都穿着白袍,弟弟经常让哥哥讲故事,吃着桌上那碟水果,参孙在行宫外打瞌睡。

他的傻弟弟最常念叨的一句话就是“哥哥……如果有一天竖起战旗,能够吞噬世界的时候,你会吃掉我么?”,然后他就会点头,说那天到来会吃掉你的,然后我们就能一起君临世界。所以在我吃掉你那天到来之前,你要保护好自己。

可还没等到那一天,你就死了。

诺顿回到寝宫,装饰和很久之前一样,一点儿没变,只是蒙上了些许灰尘……这灰尘是刚积不久的,很明显在之前这地方还一直有人来打扫。除了参孙,诺顿想不到还有谁会这么做。

终究还是等不到那一天……诺顿眯着黄金瞳坐在了灰尘扑扑的蒲团上。

可是参孙呢?他又想,按往常看这个时候他已经出来迎接了。

诺顿的黄金瞳交错纹路勾勒晦涩的符号。青铜城是在不停运转的,但当诺顿在时它会自动滤掉河水,规律大概是每半分钟换一次面,这时半分钟恰好到了。

诺顿听着齿轮咔嚓咔嚓地运作,魔方似的青铜城扭转过来,诺顿的寝宫正对的原本是另一个房间的背墙,扭转过后是一间空房,能清楚地看见里头的东西。

里头一具庞大的龙骸横陈。

“……”

怪不得学院打捞不到死去的参孙遗骸,在被叶烨击杀的那瞬间其实他还留有一点意识,但他没有用于反扑,而是靠着这最后的一点意识返回到了青铜城里,闭着眼睛静候死神索命。

那段时间这头龙侍应该想过很多东西,比如说遗憾不能看到诺顿再次回来,比如说到死都等不到的孤独。

诺顿看着这具暗金色的龙骨,端起桌案上的小茶杯,上面斟着的茶在千百年就一直留着,按理说这么久过去了什么都该成一杯黄土了,更别提这一小杯茶水。可茶杯里还留着半杯暗黄的浊茶,想来是在参孙还活着的时候斟下的。

诺顿用那对黄金瞳注视浊茶,不多时那上面翻滚气泡,水雾升腾起来。

青铜与火之王是世界上最会操纵火的存在,诺顿在加热茶水时也用高温剔去了其中的污渍。

他微微昂首一抿茶杯里的茶水,然后把剩余的茶水往两个方向各自倾下,金黄色的茶汤落在灰尘漫步的青铜地面,而后往上冒着热气。

康斯坦丁没等到自己,参孙也没有等到自己。

诺顿有如一座随时会爆发的火山一般,古井无波的黄金瞳之下流淌暴怒。

这刻骨铭心却让人讨厌的……孤独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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