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言情小说网

抗战之红色荣耀 第六十四章 试探

见到一群人中如众星拱月般的青年,徐承业也熟络的站起身,笑着说道:“钱团长,不,现在应该叫钱师长了,几日不见,现在你的变化我差点都不敢认了。”

这话可是他有感而发,毕竟谁又能想到这么一支如其强大的部队竟然是眼前这位曾经青涩的少年训出来的!

“徐副官这话就见外了,你还是叫我钱老弟就行,徐副官不辞劳顿前来,钱某理应款待,不过在下这里条件简陋,要是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还请徐副官见谅。”徐承业的年纪比钱进大十几岁,对方又是个精通人情世故之人,双方并没有什么恩怨,钱进对待起来也十分坦然。

两人就坐,而他旁边的徐承业率先开口道:“钱老弟,这次鄙人前来一是为了兑现少帅上次的嘉奖,二来也是要亲自代表少帅对你们表示祝贺。”

徐承业挥了挥手,对面两个手下抬着一个箱子上前:“这里是少帅给你们的赏金,十万现大洋。五十七师远山镇一战歼灭几千日军实乃我们塞北军和民族的骄傲,现在整个大汉都把钱老弟当作抗日英雄了,就连南都的常统领都对你赏识有加,少帅更是对你称赞不已,日后你定然是前途无量啊。”

钱进淡淡的笑了笑,说道:“徐老哥言重了,钱某也只是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罢了,当兵的打鬼子那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吗。”

”至于你说的常统领的赏识,实不相瞒,在我这里他的赏识还不如像少帅这样多来点实质性的奖励更让弟兄们高兴。”

徐承业似笑非笑的看着他,试探性的问道:“不知道钱老弟长对大汉未来局势怎么看?”

钱进皱了皱眉,随即坦然的说道:“未来谁又敢肯定,但是在我看来一致对外是肯定的,民族内部问题应该放在国家危亡之后。”

钱进之所以在这呆着可就是因为前身那位未接到作战命令就贸然进攻日军,这番话出自他之口没有任何的违和感。

徐承业对他的回答没什么意外,有些期待的问道:“那钱老弟对咱们塞北军是什么看法呢?”对方端起了茶水,虽然没有看向他,但是一双耳朵却是竖了起来,打算好好听听这位年轻人对自己人的看法。

钱进不可觉察的一笑,暗道前面绕了一大堆,合着在这等着我呢。

如今小六子可正琢磨着怎么处理内部问题呢,徐承业此次前来又何尝没有试试钱进什么态度的意思。

想明白的钱进轻笑一声,他淡淡的说道:“徐副官,我就是个小小的师长,塞北军这么大的事还得靠少帅啊。不过既然说到这儿咱们就打开天窗说亮话。”

“少帅盲目跟从常统领,自从倭寇进犯以来一直实行不抵抗政策,不想跟日军正面发生冲突,恐怕内部的弟兄们多少都有些怨言,少帅跟徐副官都是聪明人,随着日军逐渐进犯,任何一方都别想置身事外,咱们这些背井离乡的塞北军更是如此,这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事情,钱某是个有血有肉的军人,早打晚打都是打,不如早点干起来,多杀些鬼子。”

他说的这些话在塞北军已经有不少人信奉,几乎都到了明面上,徐承业又哪会不知道。

“不错。”徐承业饶有兴致的看着他,接着说道:“不过你们刚刚全歼了几千个鬼子,再加上之前的,现在倭寇恐怕已经把你们当成了眼中钉、肉中刺,估计他们就算是想尽办法也要歼灭你们,五十七师孤身待在热河,四下无援,到时候敌人大兵压境,五十七师可就危险了,钱老弟,依我之见不如带着兄弟们回到咱们得地盘,这样敌人也不敢乱来。”

“钱某先谢谢徐副官的关心和厚爱了,但是钱某在这还有不少弟兄和百姓要照顾,我不能因为自己怕了就丢下他们,鬼子是什么秉性咱们都清楚,所以还请徐副官见谅。”钱进并没有被他说的那种局面吓到,事实上不管来多少鬼子也吓不到他。

他走了没事,大不了换个地方发展,但是等鬼子来了这周围的百姓绝对落不到好下场,所以不管是为了自己还是为了大家,他都不能走。

再说了,钱进本身也没想接受张小六的指挥,在这儿自由自在的,回去又没啥好处,更不用说还要听常光头的指挥。

从他穿越以来,打仗一切的损失那都是他自己承担,人家张小六都知道奖励部下,但轮到常光头呢,不管成功与否对方也没给他补充哪怕一个大洋,一杆枪,有的也就是打一次漂亮仗了换他一句口头表扬,至于物质奖励那是连个毛都没看见。

说到底还是常光头不信任他们塞北军,所以即便是援助都是能拖就拖。

同样的情况也不止他钱进一个人,全国上下大大小小投靠他的势力只要不是他常光头亲生的人家才不管你的死活呢。

这就是常光头的悲哀,什么好处只想着自己的私家军,那些杂牌军或者旧军阀的队伍甭管你立了什么功在他眼里那都是你应该做的。

立功没奖励但是反过来,你要是犯了错还得挨罚,要么断供让其自生自灭,靠这样治国之道怎么可能让别人替他卖命,最后还不是闹了个窝里哄。

更何况从一开始钱进就没打算和寄人篱下,他要做的就是慢慢发展,这样才更能充分的发挥红警基地的作用。



  飞卢小说网 b.faloo.com 欢迎广大书友光临阅读,优质火爆的连载小说尽在飞卢小说网!,

端午读书!充100赠500VIP点券! 立即抢充(活动时间:6月8日到6月10日)

上一章  回目录  阅读下一章
(按左右键翻页)
抗战之红色荣耀书评: